東海教授狀告小六生! 全班轉班只剩女兒一人

 
tel7533967 發表於 2012-9-19 13:51:1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69 65563
rich32 發表於 2012-9-23 02:05
記得小時候~幾個同學翹課 偷摘芭樂 番薯  找幾個地方玩玩泥巴打打電動   那個年代 稱之為鑰匙兒童

家長都在打拚經濟   最怕就是老師來家庭訪問~因為會把我們好壞告知父母  如果不好那肯定來一頓毒打

現今小朋友 非但沒童年~父母親過度溺愛 又早熟  才會有這種問題家長 畢竟小朋友一起玩耍 讀書 難免會有

不愉快或者爭執  但每個家長動不動就提告? 這會是甚麼社會~帶給下一代又會是甚麼觀念?
joker51601 發表於 2012-9-23 02:30
誰沒有受過一點委屈...
搞這麼複雜...
是想把小孩教成棉花糖嗎?
風吹就變形潮濕就凝結...
風飄雪 發表於 2012-9-23 09:58
本帖最後由 風飄雪 於 2012-9-23 10:02 編輯
rainkitty 發表於 2012-9-23 00:17
風大 我無意批評 我只能說 單憑一方說法 妳就能準確斷定誰是誰非?
我倒是覺得有幾點是我深感納悶 也未曾 ...

風大 我無意批評 我只能說 單憑一方說法 妳就能準確斷定誰是誰非?
我倒是覺得有幾點是我深感納悶 也未曾見到這位教授提出說明
她所謂的溝通 總有書面文件 或是會議記錄吧!!
我就沒見到這位教授有提出來 她只說有試圖跟學校 教育局各單位聯繫溝通...
我說難聽一點 今天處理未如她意 她就能說是溝通失敗不是嗎??


依照如此說法,今天您如果是對的,那法官判你敗訴,您也覺得不能上訴??


我就想不通一個自以為是高知識分子的人 行事做風如此粗暴
在看了妳的言論 我更能確定貴校出來的學生主觀意識如此的明顯 不明辨是非應該是妳們這群自以為是得人吧


修了課就是那間學校的人? 何況一個人的作風就代表學校全體? 那那些作姦犯科的高學歷份子也等於代表他們母校?


說話要講證據 可是很諷刺的是事件至今 只看到她的說法 卻沒讓人信服的證據
妳要說溝通 總有紀錄吧...要說老師公佈會議記錄 我相信她手上也一定會有 為啥就不見她公佈
我更相信一件事 因為整件事情處理上態度上不如她所想 所以不見她公佈 應該一旦公佈 我更相信輿論會是一面倒


這個問題非常簡單,我請問您有曾經看過您小孩的生活輔導紀錄被公佈過嗎?
不是要被找去輔導才會有喔,那些紀錄是導師在旁的各種觀察紀錄,或是有比較重大轉變,
導師在學校輔導室都會有所紀錄,每個學生或多或少都會有此紀錄在。
請問您看過這些紀錄被公佈?
還是您覺得這些東西需要公佈給您們這些大眾看??
亦或者是只須呈現給受理他提告的檢察官跟法官看就好??
證據需要給您公審嗎?您是哪位??
教授已經覺得公佈紀錄給不相干的人是沒必要了,難道他還需要mail一份給您是不是?您是哪位?
我看你也是不明是非的人吧,比我主觀還主觀,
我有沒有說過除非教授說謊?
我有沒有說過我在等看有沒有另一篇聲明?
要是公佈輿論會一面倒,家長跟學校怎麼不公佈? 這對他們是很有利的事情啊怎麼不會快點聲明+公佈一下??
所以我說你根本就是那個為反對而反對的人,搞清楚邏輯阿。

如果說小孩未來無同儕的情況 我只能說一句 剛好而已
從頭到尾就在指責對方還在那邊說得很好聽 堅持正面理念 我不知道是哪門子的教育理念!!
最少 打我學習到專科畢業 到現在出社會為止 我只見過無限上綱 才是只有妳們這群自以為是的人會做的


少拿社會現象來說嘴,小女孩忍耐了三四年還不能反擊? 果然是你這種自以為是的人會做的


請教一下 霸凌一詞是誰先開始說的 也是妳們這群自以為是的家長更應該說衛道人士吧!!
如果霸凌一詞的定義只是單純的讓對方感到不舒服就能構成 那我是不是也該說 那幾位小孩反擊的正確


照你論點來推斷,性騷擾防治法也該廢除嗎? 原來這法也是衛道人士提出的阿? 那您要不要先想想要對抗多少受害者?


先是那位教授的小孩就做出讓人不舒服的舉動 小孩反擊很正常


如同你說的證據呢?沒證據既做出如此猜測,果然是為反對而反對


別拿雙重標準來衡量


我覺得你就是雙重標準,你欺負別人可以,別人反擊就認為不行。


小朋友就是不懂才要去學校學習
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不要連個證據都提不出來 就在那邊大題小做


說得好,您有幾分證據? 您是受理的法官還是檢察官?


還是她想要由這件事更凸顯出高知識分子的權威及面子 讓其他人知道 我是高知識分子 所以我高人一等
只有我小孩能欺負人 其他人欺負我小孩就是霸凌 如果是如此 我只能說 教授 妳成功了
照她所說 我相信三年的時間有足夠多的證據吧......
如果提不出證據 就請妳安靜 這邊只是讓人發表對於此次事件的個人觀感 畢竟 我是生活在基層的小老百姓
無權對此事件公斷....就只是單純說出我想法 筆戰還輪不到我


我也覺得您該安靜,因為您先入為主的觀念已經非常嚴重,可惜那是您的選擇,
您要忍氣吞聲可以,但不能要求別人跟您一樣。
至少我還有我判斷的依據來源,而您是完全沒有。
kib0634 發表於 2012-9-23 10:37
因為是教授所以就錯了嗎?
那些學生又對了?
那位家長是小題大作了點
但那些學生也沒必要這樣吧
好好相處也不會有這些事
不是肢體上的傷害才是傷害
言語上的傷害就不叫傷害

rainkitty 發表於 2012-9-23 14:58
風飄雪 發表於 2012-9-23 09:58
風大 我無意批評 我只能說 單憑一方說法 妳就能準確斷定誰是誰非?
我倒是覺得有幾點是我深感納悶 也未曾見 ...

我想請問一下 妳是眼睛脫窗還是以妳的想法看人說的
會議記錄 如果等同輔導紀錄
那她現在是在哭什麼??
都不能說 她訴諸媒體是要塑造什麼???
從頭到尾也只看她在演一齣野台戲
要說霸凌 妳現在不也是在上演同樣情形
天啊 誰來幫我主持公道
我被霸凌了!!!
lowai2 發表於 2012-9-23 15:12
這樣不講理的人也可以做教授??
簡直是一個怪獸家長!!
其他小朋友是草, 只有你女兒是寶吧
gota72510 發表於 2012-9-23 18:00
學歷高但是不會做人.....
希望女兒看的懂眉角...
自己也要檢討為何被欺負...
不過到是有些小朋友白目..
送她練詠春好了
風飄雪 發表於 2012-9-23 20:55
本帖最後由 風飄雪 於 2012-9-23 20:59 編輯
rainkitty 發表於 2012-9-23 14:58
我想請問一下 妳是眼睛脫窗還是以妳的想法看人說的
會議記錄 如果等同輔導紀錄
那她現在是在哭什麼??


已經沒有其他問題了嗎?

只能抓這點了阿? 可惜這點已經有很多人解釋過了,


隨便抓一個別人舉的說明,這個剛好針對你的問題,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920/104868.htm

原文引用
=========
我們都有看懂你說的啊:這件事情可能根本就不是霸凌,甚至尤教授這個作法才是霸凌。但是你沒有看懂我們說的:這個作法就是霸凌,不管是不是常常發生在社會上,他霸凌的本質不會變,難道因為很多人選擇摸摸鼻子就算了,所以尤教授就應該也要算了?你舉的例子很明顯在表明一句無心的言論被誤會,但如果在你的故事中,你的主管發了一封信給全辦公室的同仁,告訴他們以後跟這個女同事講話要特別注意,不然他會告你性騷擾!這樣一來事情是不是就完全不一樣了?本來可以各退一步的事情卻變成整間辦公室都在說要離職,不然會被那個女同事告!這樣你要怎麼處理這個狀況?
==========


另外,您確定您要喊霸凌嗎?
那我是不是可以認為你的心智比一個六年的小女孩還不如?
那也難怪您會說出這些話跟提這些問題,
如果是這樣,那我就看在您心智不成熟的份上,讓你PASS過去吧,就這樣吧。


酸民真是無處不在,上面有位仁兄只會在那邊"酸"要我回覆,
那怎麼不乾脆提出更好的方法來? 或是提出聲明來?
只會酸是沒意義的,有本事就講出道理來。
不然我感覺你比這些正正當當說出個人想法的人差得太多了,說出想法的人還至少有想法,
只會酸的人,跟暗地的鼠輩沒兩樣。
bagaling 發表於 2012-9-23 22:25
gota72510 發表於 2012-9-23 18:00
學歷高但是不會做人.....
希望女兒看的懂眉角...
自己也要檢討為何被欺負...

XD XD
簡單問一句 教授 對or錯
不要在PO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920/104868.htm
bagaling 發表於 2012-9-23 22:47

解釋這兩篇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919/104476.htm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921/105265.htm
***
教授聲明搞不要在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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