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聯盟正在製造台灣的恐怖「破窗」

   
震雨 2012-12-4 06:41:03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38 12490

台南十歲學童慘遭割喉殞命!正當台灣社會義憤填膺、懼慟不已之際,廢死聯盟成員吳志光說話了,他主張兇嫌曾文欽知所以這樣幹,原因絕對不像他自己供稱的那樣單純,只是上網查詢後認為「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就犯下這種千夫所指的罪行,「許多因素都是長期造成的……」

這讓我想起美國政治學家威爾遜(James Q. Wilson)跟犯罪學者凱林(George L. Kelling)提出來的「破窗理論」(Broken windows theory)。這項理論認為,如果有人打壞某棟建築上的一塊玻璃,又沒有及時修好,可能將會有破壞者破壞更多的窗戶;歹徒甚至會闖進屋內,在那裡定居或縱火。
為什麼會醬子呢?法國群眾心理學者勒龐(Gustave Le Bon)在《烏合之眾》裡主張:「孤立的個人很清楚,在形單影隻時不能焚燒宮殿或洗劫商店;但當他成為群體的一份子時,就會意識到『人數』賦予他的力量。」
這就是犯罪心理學上知名的「責任分攤」意識,一旦誤以為責不完全在己,就會更肆無忌憚、有恃無恐。
而類似廢死聯盟、吳志光那種論調,正像不斷拋出一枚枚石塊,擊破台灣的「社會之窗」、「法律之窗」、「道德之窗」和「法律之窗」。
如果對於曾文欽的惡行,可以用「長期的」、「複雜的」來論斷,那麼社會能夠怪罪於曾文欽、和曾文欽得以歸咎於社會者,簡直多如牛毛,而且多數都不是曾文欽的責任。他因為失業而想吃牢飯,所以是「馬英九不殺學童,學童因馬英九而死」囉?誰教這個總統沒把經濟搞好、沒將失業率降低!
他不僅想吃一陣子牢飯、還打算吃一輩子牢飯,也該怪陳冲囉?因為看陳內閣的表現,在他有生之年都不可能讓景氣好轉。
吳志光所謂的「責任分攤」思維,還不只表現在廢除死刑、解讀割喉命案上。去年十月媒體報導,教育部可能明令禁止師生戀,就是最具體的例證。
當輿論因為教育部發文各級學校、要求新修訂教師聘約時增加這項條款而大譁時,身為教育部性平委員會防治組召集人的吳志光卻說,在那些教師因性侵、性騷擾、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而遭解聘的案件中,往往「涉世未深」的是老師這一方,還有女學生每次與老師上床都用手機錄音;所以有必要讓老師知道,師生戀是「高風險」的行為,一定要避免。
這是什麼鬼論調、鳥邏輯?!老師性侵、性騷擾女學生,是因為「涉世未深」而遭女學生「設計」的嗎?這樣一來,性平案件責任主要就得歸咎於女學生囉?
當一名學童之死,責任不完全在割喉之狼身上,所以不應處以極刑;當一名女學生遭性侵,狼師竟然是「涉世未深」的「遭陷害者」,所以教育部要提醒他們師生戀就像酒後駕車屬於「高風險」行為……
台灣的「破窗」正在一片片被廢死聯盟、吳志光他們製造出來!

轉貼http://blog.chinatimes.com/fred8 ... /12/03/4370362.html

廢死聯盟乾脆改名武當還是明教算了
太極和乾坤大挪移練的如此"精深"

已有(138)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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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文子 發表於 2012-12-4 07:24
針對廢死聯盟的主張
大多數人應該都認為不可行
因為今天自己的家人被害死了
這種心裡的痛怎麼 可能原諒加害人
timinghere 發表於 2012-12-4 07:45
能有資格說要原諒加害者的人,只有被害者及其家屬
其他人插啥嘴?

法律唯一的目的就是讓他接受應得的處罰
如果嚴重就應該送他去接受上帝等神祇的審判

廢死聯盟你憑啥!?
賤人無畏 發表於 2012-12-4 07:53
個人覺得刑法.規定國家內人民應守的範圍.超過就要處罰.財部會我行我素.死刑也是其中1種處罰方式.或缺不可.讓一些罪大惡極之人.得到教訓.也提醒其他人忽犯....0.0
yan5920 發表於 2012-12-4 08:09
這個廢死聯盟應該被廢除,這樣奇怪的理念團體,不應該存在,不能站在受害人的心理層面,才應該被撻伐
dsymsn 發表於 2012-12-4 09:32
為什麼他們一值都這麼自我感覺良好

以為自己是正義的一方
lzh0616 發表於 2012-12-4 09:49
如果癈死聯盟的成員or 家屬是被害人 不知如何感受??

abcxx 發表於 2012-12-4 09:52
本帖最後由 abcxx 於 2012-12-4 09:53 編輯
小小文子 發表於 2012-12-4 07:24
針對廢死聯盟的主張
大多數人應該都認為不可行
因為今天自己的家人被害死了


但是廢死聯盟可不是這樣想的

之前新聞就報導過一篇關於廢死聯盟不斷逼家屬原諒兇手

被害者慘遭兇手活活凌虐致死,證據都充足,而且兇手也坦承犯案,因為是活活凌虐致死,所以家屬說絕對不會原諒兇手

但廢死聯盟卻找各種理由來幫兇手脫罪
說他小時候沒有教育好導致他長大變壞(怪罪教育跟老師)
說他因為家暴而變壞(怪罪父母)
說他因為社會與工作壓力過大而產生心理疾病(怪罪社會跟公司)
說他是被被害者氣昏頭,不小心才會犯下這件殺人案(說兇手是不小心凌虐被害者致死)
說他有精神疾病(說他是精神病,精神病殺人是不能坐牢或是執行死刑)

廢死聯盟認為千錯萬錯都不是兇手的錯,他們認為不管兇手是多沒有人性都不能判死刑

雖然兇手已被法官判死刑(法官認為兇手毫無人性,才會把被害者活活凌虐致死),但是因為廢死聯盟找各種理由來阻擋導致死刑都無法執行

而在打官司期間,廢死聯盟居然找上被害者的家屬,說你們怎麼可以這樣做,你們必須放下仇恨,要原諒兇手才對

廢死聯盟在家屬的傷口上不斷撒鹽,用一個虛偽的道德來批評被害者家屬沒有慈悲心 沒有同情心 沒有體諒心
然後不斷對家屬用言語來施壓,希望藉此讓家屬放棄繼續打官司

當家屬放棄打官司後他們就可以把死刑犯脫罪,死刑變成有期徒刑,關個幾年後就能假釋出獄了


a892248 發表於 2012-12-4 09:55
雖然說犯錯要給予改過的機會!!但要知道生命是無法挽回的~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goldfish0727 發表於 2012-12-4 09:57
趕快滾回火星去吧~~ 廢死聯盟... 台灣是很危險的!!!

是誰造成的? 還不就是迂腐的''你們''

改天走在路上不小心脖子上被劃一刀我們還要先關懷兇手說你怎麼了 為什麼你會這樣做!  一群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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