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喉命案上萬網友連署「速執行死刑」 林欣怡:有補救機會

   
Dominic1234 發表於 2012-12-7 20:14:16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17 92462
冷雲楓 發表於 2012-12-8 09:25
依照廢死的理論~~一個人不管殺了多少人 他不認錯就是代表他不知道他犯了甚麼錯 就不能判他死刑??

這跟他會不會悔改有關係嗎??

可惜一些死性不改毫無悔意的人 一錯在錯

社會需要賠上多少人命?造成多少家庭的傷害?才能糾正犯人的行為 進而讓他悔改

社會承擔不起這種後果 法律才會有死刑~~

廢死到現在還不懂~~~死刑是為了保護大多數人跟減少社會負擔最有效的方法

老話一句~台灣的道德倫理還沒進化到有資格廢死的地步~贊成死刑存在 尤其證據確鑿的犯行

jormin 發表於 2012-12-8 09:26
發起公投吧!!強烈建議將廢物(死)聯盟趕出台灣,並永遠禁止牠們入近境!!
反正牠們對台灣也沒半點貢獻,真是生雞蛋的沒有,放雞屎的一堆~
iloveyanzi_ 發表於 2012-12-8 09:30
兩個不同事情,要一起拿出來談,等到自己親人被殺害,在來說:我願意原諒嫌犯、不要給死刑。
翹課少年 發表於 2012-12-8 09:36
林女士的說法我能理解
但江案和這次的案子不同~
不能一概而論
而且兇手連殺兩三人不會被判刑這種話都說的出來了
很明顯就是在挑釁司法~

難道要等到他殺到第四個人才要把他判死刑嗎?
husandy 發表於 2012-12-8 09:39
現在只要有凶殺案都拿江國慶案來比喻
江的案根本是國軍黑暗封閉所造成的
而這個殺童案罪證確鑿,犯人也大喇喇地承認了
哪來的冤案???哪來的冤殺??
戰國時代秦國為何能統一中國
就是徹底執行法家的理論,人民犯錯一定要受到處罰
這樣才能確保社會的安定,儒家思想只適合教育方面
ddt777 發表於 2012-12-8 09:40
廢死聯盟是惡魔的化身,滿口仁義道德,事實上是在為魔鬼脫罪
Lilicoco 發表於 2012-12-8 09:42
人生自古誰無死
請那些廢死聯盟的人先去拯救那些不該死而被殺死的被害人
再來談廢止死刑吧
請"將心比心"
biochris 發表於 2012-12-8 09:43
補救機會??連犯人自己都說出,殺一、二個人不會被判死刑,這樣的犯後態度,是要補救什麼??重新教育??不如砍掉重練,把我們的國民教育真正落實才是真的,至於這種渣(不配稱為人),為什麼要用納稅人的錢繼續養他們,我不願把我繳的錢拿來養這種渣,要求政府落實死刑執行,這種渣麻煩速執行死刑…廢死聯盟的人只是在打模糊戰,別把什麼案件都跟江國慶案扯在一起,罪證確鑿的情形下,為什麼不執行死刑??
ohmy5566 發表於 2012-12-8 09:49
廢死刑的意義按照種種報導跡象來看
是在於犯人有無悔意
假如犯人的罪刑嚴重到無法原諒而判除死刑
而犯人在知道自己被判死刑時 卻開始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懺悔
那這個判決(死刑)是不是就有執行的必要?


反之在犯人得知自己被處以死刑時
卻完全毫無悔意 那這個盼(死刑)是否就應該執行呢?



可是這樣又會產生一些問題
對於奸詐狡猾的犯人來說 我只要表現出反悔之意就可以得到豁免
等到條件備齊了  他走進社會裡又會開始作奸犯科
造成社會恐慌



其實廢不廢除死刑   雙方堅持的意見都很有理由 也很正當
不過此次的事件    應當還是優先執行死刑吧
說了這麼多結果我還是支持死刑嗎??   
不是的  有時候造成公憤的事件  如果沒有一個合適解決方法
就會產生更多的事件發生  也許是又有相同的人想吃一輩子牢飯
也許是激昂亢奮的人群走上街頭要求"死刑" 等等之類的問題


所以這樣的事件發生時  所做的決定需要縝密思考才行!!
fbys321 發表於 2012-12-8 09:49
雖說死刑確實是沒辦法挽回的刑法,
但是難道冤獄賠償法的相關就能換回一個被冤枉受刑人的時間嗎,
如果在受冤期間妻離子散,
豈是金錢能換回的,
唯有建立完善的調查、偵查,
才能防止冤屈。

廢死是治標不治本,
假若廢死了以後是不是要說無期徒刑也是不可挽回的刑罰,
既然這樣大家過著無法治的生活,
適者生存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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