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喉命案上萬網友連署「速執行死刑」 林欣怡:有補救機會

   
Dominic1234 發表於 2012-12-7 20:14:16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17 92518
june0929161 發表於 2012-12-9 12:53
這個也可以扯在一起,妳厲害!!
請"那位"執行長聽聽那位死刑犯所說的話!!
凶嫌曾文欽落網後竟冷血說:「殺了兩、三個人,不會判死刑」
這就是你維護的人權.....真是正義阿....
還是以為別人的孩子死不完..反正不是自己家人就好..
而且連外國也參入我國內政!!真是諷刺阿...
愛放價 發表於 2012-12-9 13:16
以國家法治而言
當殺人 都可不必償命
那....還有何懼?
律法之前 人人平等??
那害人者 為何有掌控他人生命的權利
被害者的權利  由誰替他爭取?

以社會道德而言
一報還一報  已經是不錯的解決方式了
有誰設想過 被害者 面臨死亡當下所受的感受嗎?
有誰想 忽然之間就喪命?
有誰設想過 被害者家屬 當下所受的感受嗎?
有誰想 昔日的家人 就忽然離你而去嗎?

虐殺  誤殺 都是殺
民主是坐下來談 而不是用肢體
民主是不損壞他人生命自由利益為主 前提下所言

若要排除冤案
要改變的是 審案的方式
而不是處決的方法

maganacc 發表於 2012-12-9 13:45
廢死、反廢死,各有其立場和理由,被害者成為了黑白照片,死刑就是多創造一張黑白照片....
激進要求死刑、要求一命換一命的人,難道你們從來沒有犯過錯嗎?難道你每次都受到"對等"的懲罰了嗎?
沒有人會幫你承擔這些罪...有的只是寬容、原諒,還有相信你會變好的心....
andyariel 發表於 2012-12-9 14:35
犯罪就是犯罪就算小罪關完出來還是會犯的壹堆會改的快死的才會後悔改
就像酒駕罰再重還是再犯的一堆所以....吼死啦快值行比較重要
data001 發表於 2012-12-9 14:37
別因為你的主張""廢死""

就判定全天下該死之人 不用死

就一句最常聽到的""婦人之仁"""

假設今天掛掉的是你的親屬 你作何感想 你其他的家人又是作何感想 """廢死""" 說的簡單 說的輕鬆

倒是該要執行的單位 都該簽要簽了 不簽你也就別站著茅坑不拉屎 又讓一堆死刑犯白白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

我可以告你們這些官員瀆職耶

快簽一簽快執行 這樣才會安定社會 才會讓人民有感啊
=迷幻= 發表於 2012-12-9 15:01
林欣怡已經間接地殺害了這10歲的小弟弟...
如果死刑確切的在執行...就不會有這種觀念的人出現...
這位小弟弟也不會因為這樣而失去生命...
mmcrt4 發表於 2012-12-9 15:05
惡意殺人手段殘忍難道還不能叛死刑嗎?
法律是保護壞人的嗎?
ccjtim 發表於 2012-12-9 16:01
你們這群人還真是無聊
真不知道你們在罵啥?
不槍斃死刑犯的又不是廢死聯盟
真正的最魁禍首是~~法務部長!!
因為它不簽字就不能執行死刑!!
了了嗎?!
vego 發表於 2012-12-9 16:05
一個是冤案
一個是現行犯
而且是沒有悔意的現行犯
她應該討論的應該是如何遏止不良的執法人員
而不是放縱殺人犯
一個生命的殞落當然不能用一命定抵一命來償還
但是他應該要為他的過錯負責
死刑雖然不是最好的懲罰
但是以現階段來說應該是好的方式吧
spoonkid 發表於 2012-12-9 16:19
什麼都要吵~同理心同理心~到底誰才是真的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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