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MC 發表於 2013-4-9 01:48
把這裡當國際法庭了?還翻案?
甚麼時候定過案?判決書呢?
圖片+主題還沒版友正面反駁過
來這篇文打臉打第二次
打得還都是這種錯亂的文章
實在升不起半絲優越感及成就感
看到幾欲使人吐血
這種邏輯觀念實在讓人佩服佩服
首先何謂翻案文章
基本上就是泛指,試圖推翻現今大眾對於某段歷史固有的普遍看法
所以哪裡需要定案過?
諸如歷史上有名的翻案文章哪篇有定過罪?
所以根本荒謬
第二
目前無人能正面反駁你所提出的證據並不代表你就是正確的
最簡單的例證是
難道你不能證明自己沒殺人就代表人是你殺的?
你無法正面證明1+1=2難道這就不存在?
這種落後的思維怎麼還會存在於大眾之中,令人費解
於前面就曾提過
無選擇性的自願不是真正的自願
二選一 貞操或是餓死的自願難道真的是自願?
最後
這位先生/小姐的論述實在令我大開眼界
以至於願意花時間來看精彩的論述(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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