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割喉案 , 兇手 竟然還沒吃子彈 大家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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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nking_1118 2013-6-24 18:24:53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10 9311
JACKY0707 發表於 2013-6-26 20:23
其實..

有時間在此泡人的話

不如多看點書..

考上法官吧..
creanking_1118 發表於 2013-6-26 20:28
JACKY0707 發表於 2013-6-26 20:23
其實..

有時間在此泡人的話

那就全靠你了

看您 天庭飽滿 , 額頭有一道靈光 發出來

百年不遇的  文曲星下凡

鐵定就是 你了

這個重則大任  就交給 你了

aegyptcat 發表於 2013-6-26 22:57
kkk1968128 發表於 2013-6-24 20:56
【也許給他死刑...說不定是解脫..
如果是無期....
牢內有人特別愛照顧他...

你這還不是非法的~
說了等於沒說


這種人要立法灌水銀加鞭刑啦
2099etop 發表於 2013-6-27 00:41
這種沒人性的人,還需要把它當人嗎?這種人還需要有人權嗎?
urs 發表於 2013-6-27 01:23
沒有正義,這種人竟然不用判死刑
黑芭樂 發表於 2013-6-27 01:28
這個新聞想到了好多事...
第一個是法官的不負責任,這對他們來說只是個工作,但是對我們來說卻是一個足以影響一生的一個判決

第二個,罪行根本就是隨人在判,殺人不僅沒有死刑,反倒是運送時有層層警力包圍,明面上的待遇還比總統來得好

第三個,在法庭上,激動的永遠都是被害者,然後被法官勸說不要激動...可是有想過飯人在激動得時候犯了什麼事嗎??

第四個,做錯事不僅沒有懺悔的跡象,還處處挑釁,這我早就把他歸類為畜牲不如那一等級....人權早已離他遠去,妳們能想像一群代表正義的法官和警察把一坨不知名的東西保護在中間,外面卻是悲傷受害者在外面激動的情景嗎?

第五個,真對樓主的投票,沒意義,因為如上面所說,對於這樣的人,何必大費周章廢那麼多力氣,還要買子彈讓他死...
根本就是讓他享了高標準待遇的服務,

結論,就准犯人激動精神不正常做出錯事,然後把事情權推給那些虛無飄渺的理由,那改天由被害人激動精神不正常一下,把犯人XXXX,那可不可以叫正當反擊???
如果在這樣下去,犯人死不足惜,那下判決的那位法官就是罪該萬死....
forever430 發表於 2013-6-27 02:09
因為有一個自以為很神聖的聯盟在阿~~
kkk1968128 發表於 2013-6-27 05:51
aegyptcat 發表於 2013-6-26 21:57
你這還不是非法的~
說了等於沒說

【你這還不是非法的~說了等於沒說】

晕···阁下是真的不解本意吗?如果象这种严重刑案都不能求刑极刑,而期待、幻想在服刑中被正义求刑人报复,虽然不排除可能,但是与民主和法制的精神严重背道而驰···换句话来解释:公权力不彰?请问,这样的法能让下辖的民众心安吗?竟然这样,为什么不自己亲自报复或请人报复···


【這種人要立法灌水銀加鞭刑啦】

为什么不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s19840315s 發表於 2013-6-27 07:01
小老百姓的命就是不值錢 今天若是馬皇他家人出這意外 那傢伙大概就斬立決了吧
可憐現今台灣法律判決是看雙方身分地位在判決的
高官出事馬上成立專案小組 老百姓出事自己敷牛屎
aegyptcat 發表於 2013-6-27 09:44
kkk1968128 發表於 2013-6-27 05:51
【你這還不是非法的~說了等於沒說】

晕···阁下是真的不解本意吗?如果象这种严重刑案都不能求刑极刑 ...

真是秀才遇到兵 有理說不清

公權力不彰是司法需要改革

不是能拿來做私刑的藉口


司法改革需要仰賴民主實現

共產體制下的人怎能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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