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運變調 曝露政客本質

 
yloeiamirojjnfp 發表於 2014-4-4 18:28:22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1 79617
adsl1688 發表於 2014-4-5 07:22
gpu333 發表於 2014-4-4 19:38
那你就代表民意哦
1500人=2300萬哦
數學真差

那就公投吧

請問是誰不敢公投的?   還說只有自己代表民意?
adsl1688 發表於 2014-4-5 07:41
s1130932 發表於 2014-4-4 19:52
又是一個把自己或者少數人卻自以為是全民代表的~~~~~~~~
請問你有幾百萬人的聯署書嗎????

現在的服貿本來就有鬼

就是少數人獲利  並損害大多數人利益的東西

真實的是非對錯不重要   因為每人的答案都不一樣  但全民都要承擔後果  這還有比公投更正確的方法嗎?

學生提出的議題只能與服貿有關

至於其他的目的  社會上也不會支持  沒人支持的東西  還會有什麼力量

不用替學生去增加他們做不到的事情的罪名了
adsl1688 發表於 2014-4-5 07:54
stdike001 發表於 2014-4-4 20:05
現在的政府由多數民意選出不代表民意???

那佔領立院的那些人卻自婊是民意?還代婊了全台灣人???? ...

這個是太好笑的言論了

如代表選上就是絕對的民意   那麼以後為何還要改選?

一是民意本來就是會變的  二是受人民委託的人更應隨時體查多數人的民意

請問當有人選上民代時   在任期內他說的話都代表多數人的民意?

想也知道      多數時候他代表的都是己意罷了

但這是無法避免的   能怎樣?

但遇到重大事項時   就不能用己意代表民意了    政府大官更是

選上了   任期內難道就變成了皇帝制   這個好笑?  好好的去看憲法就知道了一切
風月雅瑟 發表於 2014-4-5 08:25
一堆人反黑箱是沒錯!黑箱要反也沒錯!但你們知道這30秒怎麼來的嗎?有去了解過嗎?
這絕對不是第一次!
而且照朝野對立的情況看來,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再來說公投!你確定是政府不公投?!是已經稱王的林帝不接受阿!現在已經在開開國元老會議了不是嗎?!他已經把他的帝位跟資態擺的比所有人民、立委、代表,甚至是總統還高了不是嗎?!
我目前看到的是只會為反對而反對,進而照成立法院等同需設。
要是用選票通過大多數人同意的人不能代表民意,那也不需要立委、不需要民代、不需要總統、當然也不需要招開你們所謂的公民會議。因為去招開會議的人也是選出來的(抱歉!也可能是林帝指派,我沒學生證所以不清楚。)!
這樣還有所謂的法治嗎?
那時候就是你們所要的民主了嗎?
一個沒有法治為前提的民主還是真的民主嗎?????
我目前看到的只有喊著自己就是代表民意和自行稱帝的獨裁!
真的代表民主民意???我呸!!! 本帖最後由 風月雅瑟 於 2014-4-5 08:31 編輯

caseykcc 發表於 2014-4-5 10:24
7-Moon 發表於 2014-4-4 19:09
如果今天你是個業務

公司派你去跟客戶談生意


一下你是公司業務,一下你又是客戶。你到底在講啥?

如果你是公司業務,你要出去談業務,都沒跟老闆報告,沒有報告業務的企劃(到底公司的底價在那,能有多少折扣),就跑去跟客戶吹噓自己價錢可以壓到業界最低,出貨速度只要一天,可以開票開一年。你以為自己拉到一個大客戶,結果根本是賠錢生意,你沒經公司授權,自己跑去客戶那亂開支票,公司不是選擇賠錢了事,就是賠掉公司的誠信。全部都是因為你這個業務恣意妄為,你一定會被公司開除,而且整個業界都會知道你根本毫無業務能力可能言。公司會派出新業務,跟客戶重談,讓客戶明白這樁生意對公司極為不利,如果雙方想長久往來的話,客戶一定要接受重談,公司可以少賺一點,但不能賠錢做生意。如果公司真的需要賠錢了事,公司會將來會對你這個業務提出求償。

如果你是客戶的話,第一件是先問這間公司到底是誰說了算?是業務說了算,還是老闆說了算。業務有沒有經過老闆的授權?如果沒有,那會直接找公司的老闆談。客戶如果需要繼續跟這間公司做生意,就不會在這次事件佔盡便宜,因為對方如果吃大虧,將來可能就沒有繼續做生意的機會,以後就要另外找其他公司了。


公司就是台灣,客戶就是中國,業務就是陸委會及簽署協議的行政部門,老闆就是台灣人民。

中國如果想要繼續跟台灣有協議的簽署,就要知道所有的協議不是行政部門說了算,他必須要台灣人民同意才行。就算這次服貿通過了,之後呢?中國想要的軍事、和平協議呢?他不想談了嗎?

這次就算過了,我們也要對行政部門提出求償,相關授權及談判代表,必須用公務員瀆職等罪,接受司法調查。
本帖最後由 caseykcc 於 2014-4-5 10:25 編輯

caseykcc 發表於 2014-4-5 10:30
風月雅瑟 發表於 2014-4-5 08:25
一堆人反黑箱是沒錯!黑箱要反也沒錯!但你們知道這30秒怎麼來的嗎?有去了解過嗎?
這絕對不是第一次!
而 ...

你這個沒證據,那個你不清楚,你這樣也要指控別人不懂法治,我呸!!!!
caseykcc 發表於 2014-4-5 10:39
stanley30 發表於 2014-4-4 22:58
我是反對黑箱,但不代表我反服貿,
因為認同學生的訴求所以站出來要政府多聽聽人民的聲音,
但也不代表我認同 ...


佔一天的社會成本要付出多少?我沒有清楚的數字啦,所以我不敢反對你。

那簽服貿,對台灣的衝擊又是多少?政府也沒有數字啦,但政府還是硬要通過,但你就同意。

這不是兩套標準?什麼才是兩套標準。

套一句馬政府解釋服貿對台灣的影響就是,利大於弊啦。

那我也來用這句好了,學生佔領立院對台灣的影響是什麼,利大於弊啦。

你能接受嗎?如果你不能接受的話,請大聲靠腰政府怎麼都不讓你知道服貿確切的衝擊數字是啥。


學生佔領立院對台灣的影響是什麼? 利大於弊啦。

學生抗爭對周圍居民產生影響是什麼? 利大於弊啦。

學生佔領立院對股市的影響是什麼? 利大於弊啦。

退回服貿重啟談判對國際信用的影響是什麼? 利大於弊啦。

不簽服貿等於鎖國,對台灣貿易的影響是什麼? 利大於弊啦。

還有其問題嗎? 利大於弊啦。

別把無知當理性了。 本帖最後由 caseykcc 於 2014-4-5 10:50 編輯

風月雅瑟 發表於 2014-4-5 10:55
caseykcc 發表於 2014-4-5 10:30
你這個沒證據,那個你不清楚,你這樣也要指控別人不懂法治,我呸!!!! ...

看你的回應就是又一個為反對而反對的!
只要跟你意見相佐就反對!
我並沒有不贊同這次一開始的學運,我佩服他們勇氣可嘉。
我不喜歡的是他們自以為是的民意。要是他們直接說出他們就是要反政府、反馬英九、反中國,那我會挺他們。
但是現在!鄙視他們!!!
同時也鄙視護航的你!
報歉我這個人比較直接,喜歡就喜歡,鄙視就鄙視,很討厭那種喊著自以為是的民主大義而行掩蓋反對聲浪獨裁之實的家伙!!!
wmingshane 發表於 2014-4-5 11:36
罵名是留給哪一方的留給歷史來評判吧,每個下註解的都說得好像自己一方絕對正確的,不知道哪來的自信,學運是政客在操作,那麼反對學運的就沒有政客在操作嗎,不管哪一方都有民眾是被利用的,但是那又如何,現在這一刻,他們正以民主的方式去表示自己的意見,不用強調哪方一定正確,因為那是最大的不正確
caseykcc 發表於 2014-4-5 12:11
風月雅瑟 發表於 2014-4-5 10:55
看你的回應就是又一個為反對而反對的!
只要跟你意見相佐就反對!
我並沒有不贊同這次一開始的學運,我佩 ...

看到你的回覆就知道你只是個喜歡宣洩情緒的人,表面上說自己支持學運,但沒有證據就說別人是林帝。學運領袖說了什麼,讓你覺得他是林帝,沒有證據就來放話,還要說自己是個直接的人,你怎麼不說你是個不經思考的人。

你想暢談30秒的爭議,就說你出的論述啊。別人懷疑你說話的立論是什麼,你就說別人為反對而反對,你只會指控又不論述,不呸你要呸誰。你的言論又沒論述,空洞又沒根基,只是聽到一個情緒失控的人在胡亂指控,如果你當這裡是靠杯版,就當算了。

那誰代表民意?這種論調等同於只有政府能說話了,民眾講得都是不對的?反正,不是人民選出來的就是沒資格說話,不能表示反對意見,這才是獨裁,而且還是法制化的獨裁。民主社會有先確認有民主實質,法治才有意義。極權國家也講法治啊,他們把箝制各種自由、迫害人權當成法條入法,超有法治的。

你要跟我講法治,請問張慶忠委員是根據中華民國那一條法律那一條內容,可以用三十秒自動生效。行政院自己說是行政命令不用審查,就可以不用審查哦。行政部門愛怎樣就怎樣,立法院還只能乖乖照辦,你跟我說這是什麼法治。你心裡一定又在想,是DPP朝野協商要逐條審查,之後又搞議事杯葛,你當然可以幹譙DPP幹嘛不審,但我跟你說這種杯葛議事完全合法,完全符合議事程序,你可以用力幹譙DPP,但你不能說他不符法治。回過頭來,這種協議要不要審,是不是行政命令,都可以政黨協商的這種密室處理,你跟我說這裡那裡有法治了?

學生看到這些問題,大聲疾呼,要先有法律,再根據法律來審查,這才符合法治。那些藍綠大人搞的密室協商,比這些學生懂法治?他們要是懂法治就不需要政黨協商、就不需要30秒闖關。大家都按法條來,過還是不過,大家看著辦。現在是你一下根據兩岸人關係條例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說不用審查,一下又政黨協商說要審查,之後又30秒闖關,又說自動生效,之後,又退回委員會,最好法律可以樣伸縮調整的啦。根本就是藉由目前沒有清楚的法律規定,在那邊上下其手,還敢跳出來講法治。

學生那裡錯了?佔領立法院。學生也說他們之後會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學生四點訴求:1.先立法再審查 2.建立監督條例 3.召開公民憲政會議 4.退回服貿。每一條都是維護目前的法治社會運作,讓立法委員、行政部門不能再因為沒有明確法條,在那邊上下其手,私相授受,把法治的內涵直接毀掉。

不管你是要逐條審,包裹審,不審,都要有法律根據,你現在根據什麼來審。法治的精神也不懂,還在那邊屁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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