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一章 做局,入彀
當天下午,伊克桑就陪著夫人,回了娘家。
當然,所謂“娘家”,也在四九城裡頭。
岳母見到伊克桑,臉上的笑容,同早些時候女兒見到女婿時,幾乎一模一樣,都是那種努力討好、勉力維持、岌岌欲墜的笑容。
岳父見到伊克桑,可就笑不出來了,臉上一陣紅、一陣青、一陣白,本來一個氣度雍容的洵洵君子,眼睛都不曉得往哪裡看,手腳都不曉得往哪裡放了。
可是,該說的話,還是得說。
伊夫人母女自行迴避,房間裡,就留下岳父、女婿兩人了。
端善掙紮著開了口,“不佞之過,牽及賢婿,真正羞慚無地……”
這話聽著彆扭——有岳父對女婿自稱“不佞”的麼?
伊克桑打斷了端善的話,“這些都不必說了——咱們說事兒吧!”
“啊?好,好……”
“事兒”大致是這樣子的:
“我那個學生,姓李,名致遠,字復圓……”
本來,端善和這個李致遠,在安徽學政任上,並沒有多少往來,回京之後,更是從未通過音信,上個月,李致遠卻突然攜重禮登門拜訪老師,說自己會試不第,早已棄文就商,這一次到京裡來,一是捐班,二是看一看有什麼生意好做,大約是要久居長安了,今後,一切要請老師指點提攜。
端善想著,李致遠既打算“久居長安”,他是做生意的,自然要到處鑽營交結,鄉試的師生關係,雖然難比會試的師生關係,不過,到底也是一條現成的路子,如何不用?因此並不虞有他;加上李致遠送的幾件金石碑版,既雅緻,又貴重,亦叫端善大生好感,師生二人,迅速的熱絡起來。
半個月前,李致遠對端善說,有一個同鄉,姓潘,名興邦,算是他生意上的合夥人,也到了北京,隨行的,除了夫人,還有一個侄女,乳名錦兒——潘某的兄弟走得早,錦兒自幼失怙,打小就跟著叔叔嬸子過日子。
李致遠說,這個女孩子秀外慧中,琴棋書畫,都有涉獵,除此之外,還有一人不能及之處——皮黃唱的極好!懂行的聽了,都翹大拇指,說她唱的那些戲,個中甘苦,非名家不能道,難得她一個玩票的女孩子,能有這份功力!
端善大奇:還有女人唱皮黃的?
李致遠笑道:其實,拿上海人的說法,這叫“髦兒戲”——上海十里洋場,開風氣之先,就連戲園子裡,都有女人在唱戲了。
端善連連點頭:嗯,有意思,有意思!
李致遠說,他這個朋友,也很仰慕老師,很想屈老師的大駕,到他的蝸居,用一頓便飯,只不過潘某沒有進過學,身上只有捐班的功名,在老師面前,自慚形穢,也不曉得,老師能不能賞他這個面子?
哦,對了,我這個朋友說了,如果老師肯賞光的話,筵席之上,除了絲竹之外,也要請錦兒“下海”,曼歌一曲,為老師侑酒。
對於端善這種宦囊豐富的翰林來說,載酒看花,尋常之事,不過,“清吟小班”的紅姑娘,歌喉雖佳,唱的卻不是皮黃,八大胡同有一條算一條,就沒有一個女人唱皮黃的,聽了李致遠的話,早就心癢難耐,略一思襯,就答應了潘某的邀約。
到人家裡吃飯,叫人家的女眷“侑酒”,自然是極唐突的事情,不過,端善隱隱覺得,這個“錦兒”,未必就是潘某的親侄女——就是,也是遠房的——反正,不管“錦兒”的真實身份是什麼,十有八九,是潘某專門拿來交結朝臣巨賈之用的——人家是做生意的嘛!
別的不說,單單“錦兒”這個名字,就頗叫人浮想聯翩啊!
所以,“錦兒”不能算是真正的“女眷”,因此,載酒看花,亦不必有什麼心理壓力。
一見了面,錦兒點漆流波,一門熱絡心思的端善,三魂之中,已是流去了兩魂了。
待錦兒正經“開嗓”,鶯聲嚦嚦,繞樑不絕,端善剩下的那一魂,也被繞沒了。
酒酣耳熱,李致遠說道:“老師有酒了,天色也晚了,此時回府,路上只怕不大安生,老潘,你看——”
潘興邦連聲說道,“是,是!端大人若不嫌寒舍簡陋,就請在此將就一晚,明兒一早,再傳轎回府吧!”
端善還在沉吟,李致遠即向潘興邦微微頷首,潘興邦高聲說道,“錦兒,來!伺候端大人安置!”
就這樣,錦兒和端善便“安置”到一個被窩裡去了。
心滿意足、通體舒泰、迷迷糊糊之中,端善聽錦兒問道:“大人,你答應我的事兒,什麼時候辦呀?”
端善微微一怔,“什麼事兒呀?”
“就是休了家裡的黃臉婆,娶我續絃呀!”
端善以為自己聽錯了,“什麼?”
錦兒又說了一遍:“休了家裡的黃臉婆,娶我續絃!”
端善一下子就清醒過來了。
妻死再娶,謂之“續絃”,休妻再娶,只能叫做“繼室”,不過,端善自然無心糾纏這種細節,他“騰”一下坐起身來,厲聲說道:“你胡說什麼?我什麼時候說過這個話?”
錦兒也抬起了身子,“喲,大人真是貴人忘事!——就是方才呀!大人欲仙欲死的時候,我問大人來著,大人答應我了呀!”
“欲仙欲死”之時,說了些什麼,昏天黑地的,端善已不記得了,但無論如何,我不可能說這個話!
我他媽又不是第一次碰女人的雛兒!
他掀開被子,“胡說八道!胡說八道!你必是失心瘋了!”
一邊兒說著,一邊兒扯過衣裳,往身上套。
錦兒冷笑,“我是好人家的女兒!你以為是外頭的‘姑娘’?——奸騙了我的身子,就想這麼一走了之?做你的清秋大夢!”
於是,兩個人就開始“推推搡搡、拉拉扯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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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不曉得……”端善滿臉的驚恐,“她那一跤,是怎麼跌的?她扯著我不放,我只是往回奪啊,沒有出力推她呀……”
伊克桑沉吟了一下,“她跌成了什麼樣子?”
端善在自己右額前用手比劃了一下,“這兒好像破了一個洞,半張臉都埋在血裡……”
“臉朝下?趴在地上?”
“呃……是的。”
“什麼時候確定救不轉了的?”
“我伸手去探她鼻息,當時,就,就已經沒了呼吸了……”
“心口呢?脈象呢?”
“這個,我沒去摸……當時,我已經慌亂的很了……”
“請了醫生過來嗎?”
“沒有啊!如果請了醫生過來,這個事兒……不就揚出去了嗎?”
“嗯,請說下去吧。”
“呃……好……那個,呃,沒等我叫人,潘興邦就進來了,接著,李致遠也進來了……對了,同潘興邦一起進來的,還有他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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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妻一進門,便撲到錦兒光溜溜的身子上,呼天搶地。
潘興邦頓足說道:“唉!端大人,你怎麼可以強污民女呢?——這也罷了,竟然還行兇殺人!這,這——”
端善目瞪口呆:“強污民女?不是你……是你叫錦兒伺候我——”
潘興邦打斷了端善的話:“端大人!我們剛搬到北京,家裡的僕役不夠用,錦兒這孩子,打小就特別懂事兒,常幫著她嬸子做些家務——哎,我叫錦兒伺候你,只是伺候你安置,沒任何別的意思啊!沒想到你——唉!”
端善的腦子,“嗡嗡”作響,差一點兒就昏了過去。
站在一旁的李致遠,作好作歹,“老潘,端大人也是無心之失!這個……人死不能復生!來,來,借一步,咱們哥兒倆聊一聊,聊一聊!”
“聊”的結果是:十五萬兩銀子,三天之內,交割清楚。
十五萬兩?三天?
端善眼前一黑,緩過勁兒來之後,結結巴巴的說道:“這樣大……大一筆現錢,三天功夫,叫我哪裡去……”
潘興邦微微冷笑,端善話沒說完,也只好把嘴閉上了。
“端大人!”潘興邦面挾寒霜,“錦兒可是好人家的女兒!十五萬銀子,買的回她的清白?她的性命?”
頓了頓,“別說我沒有提醒你——目下已經入春了,過了三天,屍身可就擺不住了!”
端善曉得他的意思,眼前又是微微一黑。
“老潘,”李致遠說話了,“端大人是讀書人,詹事府又是地地道道的清水衙門,十五萬的數目,一時半會兒的,確實也拿不出來——”
頓一頓,慨然說道,“這樣吧,這筆錢,我替我老師墊上!”
端善心中怦的一跳,險些又以為自己聽錯了。
潘興邦斜乜了李致遠一眼,“格格”一笑,“怎麼?老李?你手頭居然還有這樣大一筆閒錢?我怎麼不曉得?”
李致遠微微苦笑,“我的家底你不曉得?現銀都擺在內務府那樁生意上頭了,去哪兒找這樣一筆閒錢?是這樣——內務府的那筆生意,我不做了!”
“喲!”潘興邦說道,“你倒捨得?那樁生意,少說整一倍的利!”
“老師有難,”李致遠說道,“我做學生的,怎麼能夠站干岸兒?再者說了,老師到底也是男人——唉,到底也是無心之失!”
微微一頓,“就這麼說定了!”
說著,看向端善,輕輕的嘆了口氣。
端善張了張嘴,想說“好意心領”,可是,只囁嚅了一下,什麼也沒有說出來。
“好吧!”潘興邦說道,“不過,老李,醜話說在前頭:親兄弟、明算賬!你墊款,一樣是三天功夫——過時不候!”
李致遠咬了咬牙,“行,三天就三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