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前公文曝光!吳敦義批准埋:「知道管線很多」

 
yediot1 發表於 2014-8-5 11:46:3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87 25392
huang0000 發表於 2014-8-6 00:15
反正就是政府過失,要民間企業買單是這意思嗎!? 本帖最後由 huang0000 於 2014-8-6 00:17 編輯

馬克士威 發表於 2014-8-6 00:21
dawnnight 發表於 2014-8-5 23:27
陳立委可以5天找出24年前的公文,
想必可以找出來高雄市政府找不到的管線圖。 ...

你馬幫幫忙
廠商管線圖只交給經濟部
又沒交給白海豚
花媽要去你家找嗎?
微塵之翼 發表於 2014-8-6 00:35
從這篇文章的意思來看

吳敦義當了24年的高雄市市長了 !!

而且還讓高雄得了甚麼地下管路甚麼獎項的




陳立委 真是太厲害了 ~~ 五天可以找出 24年前的東西

不知道 可不可以找出 五天可不可以找出 澎湖空難的主因呢 !!!
t109189 發表於 2014-8-6 00:53
陳其邁和他爸爸這麼多年為高雄打拼.  

公正不阿.  分文不取, 兩袖清風, 家徒四壁.

大家千萬要支持他們.
MaximShen 發表於 2014-8-6 00:57
huang0000 發表於 2014-8-6 00:15
反正就是政府過失,要民間企業買單是這意思嗎!?


現在違反工安SOP的是政府嗎?

大企業為了線上生產不要停下來,常常都圖個方便不照安全規範走。
今天安全規範這樣設定就是有他的道理,是總結了過去的經驗和理論才這樣定的
這些企業老是愛便宜行事,出問題也只不過是早晚的事,只不過換個地方出包而已。

以前沒有出事那是你運氣好沒遇到,今天這個就是夜路走多了碰到鬼,
可憐高雄人要用生命為這些企業的疏失買單。
這個才是買單的正確用法,謝謝。

P.S. 當然政府也是有他需要負的責任,但是絕對沒有企業幫政府買單這回事。
這次的事故最王八蛋的就是企業,第二是那些馬後炮超人,第三才是政府。

調查結果都還沒出來,藍綠兩方各自找地方高潮是怎樣。
看一個影,生一個子,才怪說霉體操弄民眾。
我沒有針對哪個顏色,我說的是在場的每一位。 本帖最後由 MaximShen 於 2014-8-6 01:02 編輯

disappear8520 發表於 2014-8-6 02:03
原來我們國家已經是未來化了
管線居然會自己升級
tanksing2 發表於 2014-8-6 02:29
jackneo 發表於 2014-8-5 12:21
24年前那地方很荒涼,住戶沒有很多

所以核准埋管算是合理的

那裡一半以上的房子 房齡好像都超過30年
gkkswae 發表於 2014-8-6 02:32
shaggylin 發表於 2014-8-5 20:08
對於你所引用的資料
本人上網查了很久
仍然覺得你引用錯誤

我好像搞懂了
現在的狀況是凱旋和二聖路口附近有兩個橫的下水道箱涵
兩個下水道箱涵都接到凱旋路下面的箱涵
現在有問題的是在凱旋路下面的那個
而不是路口正下方那個
是這樣嗎?
gn136451 發表於 2014-8-6 03:30
我只想知道 當初合約需不需要定期維修檢查?

要 那從吳敦義開始到陳菊接任高雄市長問題大了 為什麼需要定檢維修檢查 24年來卻沒做?也沒發現這個問題然後積極處理

如果不需要 義 的問題啦 為什麼公共設備 遽然不需要把維修檢查納入承包工程合約中就可以批准

最後一句話 不管哪個顏色政黨一樣爛 經濟做不好就算了 連最基本的人生安全都不行 那還選這些政治人物幹嘛

希望能有人做個網站 把各個政治人物 好壞政績都著名出來 這樣以後就有的比較 不管顏色 只選好政績做的多的那位
Max_Lai 發表於 2014-8-6 04:57
t109189 發表於 2014-8-6 00:53
陳其邁和他爸爸這麼多年為高雄打拼.  

公正不阿.  分文不取, 兩袖清風, 家徒四壁.



wiki 寫的 ---------- 最好是兩袖清風,家徒四壁!!

2004年3月20日,陳水扁連任總統,陳其邁成為入閣的熱門人選。行政院長游錫堃曾多次詢問陳其邁的意見,最後陳出任行政院發言人,並兼任行政院政務委員。2005年2月1日,在謝長廷轉任行政院長之後,陳水扁總統任命陳其邁為代理高雄市市長,陳其邁在當年以40歲之齡成為臺灣歷史上最年輕的直轄市市長(代理),陳其邁的記錄到現在為止還沒有人打破。任內他積極鼓勵電影導演到高雄市拍戲。7月高雄市正式成為2009年世界運動會的主辦城市。8月因高捷泰勞弊案請辭,隨後被派為英國倫敦政經學院任訪問學者。同年9月即因高雄捷運泰勞暴動事件以及其父陳哲男涉及高雄捷運弊案辭職下台。


離開民主進步黨之後

    2005年11月4日,總統府聲明認為陳哲男在任內不當命令指派屬下從事非屬分內工作,已經明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六條「公務員不得假借權力,以圖本身或他人之利益,並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加損害於人」的規定;並指出陳水扁獲知後至為震怒與痛心,已決定不待司法判決,將先行追繳其所獲兩座勳章[8]。 11月5日,總統府收到陳哲男以快遞寄回的兩枚勳章與證書[9]。


要知道這時候是民進黨陳水扁當總統,以陳水扁自己都拿錢的情況來講,人家總統都罩不住你,你說你捅的漏子多大? 你看總統都痛心了捏!! 本帖最後由 Max_Lai 於 2014-8-6 05:0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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