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年終獎金的八卦嗎?網友發問釣出神人回應:年終本是公司欠你 雙週薪才符合勞基法!

 
mhuwei 發表於 2016-1-26 14:48:53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53 39505
julnsss 發表於 2016-1-26 18:37
看這篇後 只覺得這只是爽文而已
很多地方完全不合理
雙週薪 那也就是工作兩個禮拜 10天好了
那也是領十天的錢
月薪 一個月 30天 工作22天好了 領22天的錢
既然覺得領月薪不合理 那雙週薪也是不合理吧
覺得不合理的 乾脆去領那種上一天班當天結清的好了
這種當天現領的 我相信工地的臨時工很缺 可以多加油
另外既然搬出法規了 那勞基法也沒有規定老闆一定要發年終
god01a 發表於 2016-1-26 18:39
長知識了                                    
huang2791 發表於 2016-1-26 18:40
文章看看就好
理想和現實是有差距的
userman1 發表於 2016-1-26 18:44
老闆有漏洞就鑽,不然怎麼賺錢
只能看看就算了
lay4092 發表於 2016-1-26 18:45
勞基法?那不是只供參考用的嗎!
ultra_p 發表於 2016-1-26 18:46
無感
等你拿這條例去告贏某家公司,我們小市民才會有感覺
peaceda 發表於 2016-1-26 18:50
尾牙
感覺上
已經是
很久以前的事了
年終獎金
最怕老闆說
公司沒賺錢
沒錢發
怎麼說
握都跟他們保持距離
免得輸人又輸陣
嘔心死了
hi580225 發表於 2016-1-26 18:52
老闆都嘛很會算不會算就不會當老闆了
robert0861 發表於 2016-1-26 18:54
勞基法第23條

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
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按件計酬者亦同。

法條這樣是沒錯

but...您進公司第一天,公司都會叫您簽幾份契約書,注意看上面都會寫發薪資計算是x號~x號,每月x號發薪日

當您簽上您的大名後,就表示您同意月薪水.....

最後總結...別在發廢文了,好好多唸點書吧......
jyboy14 發表於 2016-1-26 18:56
真的  我覺得國外的 保障比台灣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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