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與魔法] 奧術起源 作者:永夜騎士(連載中)

 
Babcorn 2019-6-30 20:33:30 發表於 玄幻奇幻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72 140811
Babcorn 發表於 2019-6-30 20:39
第十章 蟄伏

  “不行,咱們互換一下,我去盯著他們,你的口才比我好,跑的又比我快,身份更加不用說,你去搬援兵更合適。”馬歇爾對肖恩的分工提出了意見,每次都是肖恩衝在最前面,將他們護的嚴嚴實實,都有點分不清誰是誰的護衛了。

  “你還知道我跑得比你快。”肖恩錘了錘馬歇爾結實的胸膛道,“放心好了,我有多愛惜自己的性命你又不是不知道,不到萬不得已,我不會將自己置於絕境的,想要為我遮風擋雨,先讓自己變得足夠壯實才成,等到了那個時候,就算是你想往後退,我也會把你踢到前面去,不要忘了,你未來可是要成為我的將軍的,與巴頓一樣。”

  頭犬巴頓懶洋洋的掃了馬歇爾一眼,目光中有著人性化十足的不屑,意思是馬歇爾沒有資格與他平起平坐,讓馬歇爾有種打人的衝動。

  “好吧。”馬歇爾有點鬱鬱,其實他自己也知道肖恩比自己更加適合偵查工作,不僅因為對方比自己跑的快,箭術好,還因為對方的腦子比自己好用太多,解決突發事件比自己拿手的多,每次與對方對比,都是一個打擊自己的過程,“一定要小心,不要被熱血沖昏了腦子,寧可放他們出山,咱們另想辦法,也不要干缺心眼的傻事。”

  “放心好了,這個世界上讓我幹缺心眼傻事的人還沒出生呢,包括你們。”

  “雖然這句話聽起來很傷人,但我還是希望你說的是真心話。”馬歇爾無比認真的道,“從來都是我們欠你的,不是你欠我們的。”

  “一堆屁話,在這之前,先將她送到獵人小屋那邊,不要再讓她出事了。”肖恩小心翼翼將小伊蓮娜交到馬歇爾手中,慎重的如同交出一塊無比貴重的鑽石。

  “放心,她不會有任何事情的,她一定會健壯的長大,長成像她母親一樣的美女。”馬歇爾重重的點頭應道。

  交到他手中的不僅僅是一個女嬰,還是肖恩一個感情的寄託,對被毀滅村寨良心自責和愧疚,雖然村寨被毀和他並沒有直接關係,但是他總覺得自己以前能做些什麼,而沒有做,是對村寨的一種虧欠。

  若非這條小小的生命,還不知道徹底爆發的肖恩會幹出什麼歇斯底里的事情。

  肖恩上一次抓狂已經是七年前的事了,他們無意中發現了一個食人村寨,見識了裡面慘絕人倫的情形後,當天夜裡,那個村寨連同方圓十幾里的山林都化成了灰燼,雖然肖恩從來沒有說過,但是馬歇爾知道是肖恩做的。

  狩奴隊返回狩奴城只有兩條路可走,第一條是順著河谷地往西走兩天,然後再轉北走兩天半的山路,另一條則是順著山梁走,直接往北穿,不過比起第一道路,他們要多走三分之一的路程。”

  他們進山的時候應該走的第一條路,只有這樣才能最大程度的隱匿蹤跡,而且河谷地向來是村寨最密集的地方,方便劫掠。

  現在返程,他們走第二條路的可能性達到百分之七十,山梁雖然不好走,還要多走路,但是視野開闊,不容易被偷襲。

  追蹤是一個技巧活,哪怕身邊帶了獵犬和山鷹兩大追蹤利器,但是有方向的追蹤明顯比漫天撒網效率更高。

  狩奴隊的行為模式並沒有跳出那百分之七十的可能性,肖恩僅僅用了三個小時便找到了他們。

  狩奴隊的規模比肖恩預計的還要大,粗略估計將近一個校衛(百人為一衛,三衛為一校),加上狩來的奴隸,整個隊伍超過了七八百人,連人帶馬,行走在山樑上,足足能拖出半裡地去,這麼明顯的目標,就算是沒有獵犬山鷹的幫助,肖恩也很快能找上他們。

  敵人的數量超出了原先預測也不完全是壞事,這會進一步拖慢他們的行軍速度。

  在展開追蹤之前,肖恩做的第一件事情是發洩掉了心中憋著的那股火氣,對此他已經輕車熟路,一陣自虐式的高負荷運動,釋放一部分年輕身體中的激素,心情自然便會被理智所掌控,這個時候的他冷靜的近乎冷酷。

  這種狀態的肖恩是一名非常優秀的獵人,當初為了狩獵安迪斯巨熊,他們足足花了一年的時間去觀察那頭安迪斯巨熊的生活習性,又用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精心構造連環陷阱,面對更加強大的狩獵隊,他自然不會貿然行動,沒有射出去的箭才是最危險的。

  ……

  “停下,停下,停下,你們這群廢物,想要顛死我嗎?”巴特利*費倫從滑竿上跳了下來,一邊揉著腰一邊大聲怒斥,“你們這些山裡面的野人不是在山地中如履平地嗎?怎麼抬個滑竿顛成這個樣子?你們是不是心存不滿?故意的?哈……你們還敢跟我瞪眼,長能耐了是吧,是不是等一下還要心存報復,直接把我扔到山崖下去?你們這群欠抽的傢伙,半天不挨抽就難受,我抽死你們這群蠻子,抽死你們這群不知道規矩的蠻子。”

  巴特利越說越來氣,抄起精緻牛皮鞭對著兩名安迪斯山民擔夫劈頭蓋臉的一頓打,貴族家庭出身的他,可是從小就受過騎士訓練的,雖然水平不怎麼樣,力氣實打實的有一點的,現在下了狠力氣,鞭鞭見血。

  那兩名精壯的安迪斯山民擔夫憤怒的渾身都顫抖了,但只是低著頭,不敢反抗,不是他們貪生怕死,而是他們的妻兒也在隊伍中,一旦他們出手反抗,自己一個人死是小事,殃及自己的妻兒族人才是大事。

  這是有前車之鑑,他們的前幾任,就是不堪羞辱,想要反抗,還沒等到出手,要麼被當場幹掉,要麼就是當場被制服,前者還好一些,至少一死百了,他們的妻兒也能跟著死得痛快,慘的是那些被重新制服的,這些人渣會當著他的面,將他們的妻兒族人活生生的折磨死,然後再一點點的殺死他們,現在還有一個還剩下一口氣,拖走後面,完全不成人形。

  他們知道,這是殺雞給猴看,告訴他們反抗和逃跑的下場,同時也在磨他們的性子,通過各種各樣的殘暴手段,一點點磨掉他們的反抗意志,然後成為任他們宰割的私有財產,但是各種各樣的牽掛又讓他們沒有辦法輕易赴死。

  狩奴人早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狩奴手段,那些有利用價值的奴隸都會留一兩名他們的至親之人,在這種情況下,就算是再悍勇的人,動手時,也會猶豫三分。

  有一個很有名的馴奴大師曾經說過一句備受馴奴人推崇的名言“人只要妥協了一次,就會妥協第二次,慢慢的妥協就會成為習慣,當完全適應這種妥協生活的時候,一名合格的奴隸便誕生了。”

  “老爺息怒,老爺息怒,跟這些還沒有養熟的刁民置氣不值當,不值當,等出了山,他們可是要賣大價錢的,打壞了就不值錢了。”一名精瘦中年人快步的迎了上來,笑眯眯的勸解,雖然有著一張十成十的安迪斯山民面孔,卻操著一口地地道道的拜倫語。

  被他解圍的安迪斯山民不僅沒有感激他的意思,反而衝著他的腳下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不屑不言而喻。

  像精瘦中年人這種人,雖然有著一副正宗的安迪斯山民面孔,但已經不算是安迪斯山民了,他在山外出生長大,他的父輩、爺爺輩乃至數輩之上就已經是奴隸,他出生之後自然也是奴隸,像他這種完全在奴隸環境中長大的人,已經不再以奴隸為恥,有的甚至以奴隸為榮,也就是俗稱的熟奴。

  若是普通的熟奴還不可恨,畢竟他們只是因為環境早早丟失了自己自由和人格的人,真正可恨的是像精瘦中年人這樣的熟奴,他們利用自己的一張安迪斯山民的臉,混入大山中,探查山寨的位置和防禦情況,然後為狩奴隊引路,屠殺狩獵那些或許曾經幫過他的安迪斯山民。

  這種人在安迪斯山民中還有一個別稱“鬼奴”,不人不鬼的奴才,安迪斯山民對於這種人的痛恨程度甚至還在狩奴隊之上,要麼不落到安迪斯山民的手中,一旦落到安迪斯山民手中,他們想求速死都難。

  “老爺我還差他們兩個錢?老爺我每天吃的早餐也夠買下他們十個,而且還是訓練好了的,比狗都聽話的,你又算老幾?竟然敢管老爺的事情。”巴特利手中的牛皮鞭不僅沒變輕,反而加重了兩分,有幾鞭子甚至是擦著精瘦中年人的頭皮而過,看架勢,稍不合意,準備連他也一起抽。

  “不敢,絕對不敢,小人只是老爺花錢雇來的一條狗,一條帶路的狗,狗又怎麼敢管主人的事情呢!而且整個巴士底,整個索倫城,整個曼育軍領,甚至是整個拜倫聯盟,誰不知道費倫家族小少爺的豪爽,又怎麼可能缺這麼兩個生奴的錢呢?”精瘦的中年人稍微一頓,用一種神秘的語調道,“但是小人還是要多說一句,這兩個生奴,包括這些生奴對老爺是不一樣,大大的不一樣。”

  “哦,怎麼個不一樣法?若是你真的說出點門道來,這袋金子就是你的了,若是說不出來,老爺先拔了你多管閒事的舌頭。”巴特利被對方神神秘秘的樣子勾起了興趣,一臉玩味的看著對方。

  他注意這個傢伙好久了,一直想找機會抽他一頓,卻沒合適的理由,畢竟對方一路上盡心盡力,能夠順利的找到這麼多安迪斯山民的村寨,多數是他的功勞,但是對方那張地地道道的安迪斯山民面孔卻總讓他回憶起一些不美好的回憶,讓他怎麼也喜歡不起來,沒想到對方竟然主動送上門來,這可是好機會。
Babcorn 發表於 2019-6-30 20:39
第十一章 分歧

  精瘦中年人胸有成竹的解釋道:“老爺你想,你以前買來的奴隸都是已經不知道經了多少手了的,被不知道多少人調教過的,用起來雖然順手,但畢竟不是第一手的東西,這些人不一樣,是老爺您,親自跑到大山中,親自捉的,若是能將他們親自調教成合格奴隸,那是一件多有成就感的事情。”

  “嗯,有幾分道理。”巴特利雖然不喜歡對方,但說的確實有點道理,聽起來讓人很心動的樣子,在自己那一群人中,好像還沒有人拿到這樣的成就,若是真的調教出一兩個優秀的奴隸,在假面舞會上帶出去,絕對能夠吸引一圈目光,“接著說,還有嗎?僅僅這些,可不值這些金子。”

  “老爺給那是老爺的賞賜,老爺不給那也是理所應當的事情,沒有值不值的事情,能為老爺出謀劃策是小人的榮幸。”精瘦中年人始終是一副謙卑嘴臉,“若是他們僅僅是農奴的資質,小人絕對不會打擾老爺的雅興,不過這幾位可都是成為角鬥士的苗子,你看看他們這胳膊,這腿,尤其是這手,開三石以上的強弓絕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說不定裡面就藏著這麼一兩名射鵰手、巨熊獵人,將他們扔到角鬥場上磨練幾圈,能活下來的就是最優秀的角鬥士,若是能在角鬥大會上大放異彩,老爺臉上將是多麼有光的事情,畢竟其他奴隸主的角鬥士都是花錢買來的,而老爺的奴隸是親手捉來的,不是一個檔次的事情。”

  “好,好,非常好。”巴特利一連說了三個好,隨手將那袋金幣丟給了精瘦中年人,一掃剛剛的頹氣,整個臉都在放光,扭頭衝著另一個滑竿上的年輕人道,“班森,沒想到你的手下還有這樣的人才,竟然想出這麼美妙的主意,先前怎麼沒想到呢?你開個價,這個人我要了。”

  那名名為班森的年輕人好像剛剛睡醒,有氣無力的打了個哈欠,“若是你喜歡,儘管帶走就是了,咱兩個提什麼錢不錢的事情,這樣的人,我父親手裡還不知道有多少呢,他已經露了臉了,以後不能再進山了,也沒啥用處了,我都說了狩奴和打獵不一樣,是一項辛苦活,你不信,現在信了吧,哎呀我的腰,比跟那些小妖精在床上大戰一千回合還要累。”

  “不辛苦!”巴特利紅光滿面的道,“若是真像……你叫什麼名字?”

  “希伯,希伯*科薩,能夠為老爺效命是小人的榮幸,小人雖然以後不能夠再進山,但是小人還懂得一點馴奴和相人之術,絕對不會讓老爺失望。”精瘦中年人大喜過望,這正是他這幾天忙前忙後,積極表現的主要原因,現在終於得償所願。

  希伯自己也清楚,領狩奴隊進山就是一錘子買賣,一旦露了面,再進入大山的風險極度變大不說,還有可能會因為身份暴露中了山民的奸計,導致狩奴隊被伏擊,很少有人會用已經帶過路的鬼奴,自己在狩奴城巴士底的利用價值大幅度縮水,若是能夠傍上來自領都的貴族老爺,以後的生活就有保障了。

  “希伯,不錯,不錯,是個人才,好好幹,以後老爺不會虧待你。”心情好了,再看對方就不覺那麼惹人厭了,巴特利有點手舞足蹈的道,“若是希伯的計畫能成,老爺我到時候可要在索倫城出大名了,到時候他們還敢不敢說我不學無術,最好能將菲利普和帕特萊姆兩個蠢貨的角鬥士通通幹掉,讓他們成為最大的笑話,哈哈……不行,單單靠運氣不成,等回去後,要好生的訓練訓練他們才成,這樣把握性更大,還有多長時間返回巴士底?我都有點迫不及待了。”

  “心急也沒用。”班森依舊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樣,“最少還要走兩天。”

  “還要兩天?!難道就沒有近路了嗎?”巴特利心急難耐的問道,對於一個急性子的人,有了一個好的想法不立刻付諸於行動,簡直比心裡有隻貓抓還要難受。

  “有近路……”剛剛投靠的希伯不放過任何表現的機會,剛要張口,卻被班森一聲冷哼,生生的嚇回了肚子裡,相比起巴特利,他更害怕自己原先的主人,巴特利雖然暴躁易怒了一點,但是這樣的人什麼樣的表情都會直截了當的表現出來,只要你能夠摸準他的性格,還是比較好伺候的,而班森則不一樣,一天到晚病懨懨的,好像隨時都快沒命似的,但是真正暴虐起來,讓人瘆得慌,最重要的是,你以為已經摸透了這個年輕人,但是很快便發現對方還有更深層的另一面,這種陰晴不定的人,是最難伺候的一類主,在這種人手下,很多時候你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

  班森半坐起來,用狼一樣的目光掃了希伯一眼,似乎在警告他沒事不要亂說話,嘴中卻是散漫的應付著巴特利道:“這怨得了誰?先前可是因為你的一時興起才跑這麼遠的,兩天前我可就建議回去了,這種事情,嘗個鮮就成,誰知道你瘋起來沒個夠。”

  “行了,行了,說教起來跟那個老不死的一個德行,老爺我就是因為被那個老傢伙念叨的受不了,才跑出來散心的,不是來聽你念叨的。”巴特利沒好氣的衝著班森翻白眼,“少在這裡擺你的架子,希伯已經是我的人,你管不著了,有什麼話儘管說,他不敢把你怎麼樣。”

  “這個……”希伯偷偷瞄了班森一眼,對方依舊是面無表情的撲克臉,看不出任何的喜怒哀樂,越是這樣,越讓他心底發寒。

  “怎麼?老爺我說話不如他說話好使?”看到希伯的表現,讓巴特利想起了某些不愉快的回憶,雙目冒火,鼻子都氣歪了。

  “不敢!不敢!”希伯一陣權衡,班森雖然可怕,但畢竟是以前的主人,巴特利才是以後的主子,決定自己日子好不好過的人,一咬牙道,“還是走我們來時的古河道,按照原路返回可以提前一天半,只是風險將會大幅度提升。”

  “風險大幅度提升?胡說八道,咱們先前不就平平安安的進來了嗎?再說來的路上咱們已經將所有的蠻人的村寨都掃平了,哪有什麼危險可言?”巴特利不滿的道。

  希伯心中一邊吐槽外行就是外行,一邊解釋道:“不一樣的,咱們先前進來的時候都是自己人,更加容易掩飾行蹤,但是現在帶著這麼多山民,他們中間只要出幾個不怕死的,故意鬧出一點動靜來,就容易讓咱們暴露了,這些山民就像老鼠一樣,到處都是,就算小人在這裡混了十幾年,也不敢說將周圍村寨的情況全部摸清了,若是咱們路過哪個不知道的村寨的時候,一旦被纏住,那就麻煩了,而且先前被咱們攻破的村寨,很多成年獵人都出去狩獵去了,並沒有在村寨中,那些可都是最頂尖的獵人,很多都是敢單人與山中巨獸追澗搏擊的狠角色,古河道中叢林便生,對他們藏匿行蹤十分有利……”

  “哈,這是好事。”巴特利聽後不僅沒有聞到裡面的濃濃殺機,反而大為興奮道,“本老爺還擔心咱們抓的這些貨色水平太差,耽誤了本老爺的大事呢,若是真的能抓幾個那個什麼巨熊獵人、巨虎獵人,那是最好不過的事情,嘿,本老爺帶來的騎士的實力你又不是沒見過,就憑幾個獵人,能夠翻出什麼浪花來。”

  “不一樣,不一樣的!”希伯此刻恨不得給自己兩個巴掌,讓自己多嘴多舌急於表現自己,現在將自己坑了吧。

  若是這位老爺出一丁點的閃失,別說是自己,就算是與自己沾親帶故的人也不會有任何的活路,他知道自己說更多也沒有用了,這樣的貴族老爺他見的實在太多太多了。

  從他這樣的奴隸嘴中說出來的話,不管多麼有道理,他們只會聽自己想聽的,聽到自己不想聽的,無視掉或者鞭打一頓算是好的,脾氣躁高一點的,自己就算是有九條命也不夠填的,事後還美其名曰,除掉蠱惑主人的惡奴。

  希伯現在只能眼巴巴的望著班森,將希望寄託在她的身上,希望自己的這位前主人能夠理智點,不要輕易的接受巴特利的蠱惑。

  希望對方能夠明白,偷襲與被偷襲完全是兩碼事,草原和山地完全是兩種截然的戰場。

  若是前者,一名武裝到牙齒上的騎士帶著三五名扈從就能夠追的一小隊(十人)的山地獵人四處亂跑,若是換成了後者,一兩名山地獵人便能夠將將一個中隊(三十人)的騎士耍的團團轉。

  也不想想,要是騎士能在這裡發揮出威力來的話,曼育軍領的鐵騎早就踏平這裡了,哪裡還由得這些山民逍遙這麼多年?哪裡還需要巴士底這個專門的狩奴城幫助他們獵奴?

  班森直接無視了希伯哀求的眼神,心中已經恨死了這個多事的傢伙,等到出山之後,就算是已經答應送給巴特利,他也一定想辦法弄死這個傢伙不可,竟然敢將小聰明耍到他頭上來了,真以為班森*巴徹爾是這麼好說話的人。
Babcorn 發表於 2019-6-30 20:39
第十二章 歌謠

  班森對自己的這個從小一起長大的遠方表弟實在太瞭解了,對方想要做的事情,想要得到的東西,必定會不擇手段的得到,若是他能夠說服對方,他也就不會在這裡陪著對方一起吃苦受罪。

  從班森開始記事起就已經和這些山民開始打交道了,僅僅是經過自己手的數量都已經數不清楚了,他可是非常清楚這裡面的危險性的,哪怕是策劃的再周全、武裝的再齊全,每年都會有大量的狩奴人進了大山後,杳無音信,再也沒有出來。

  進了大山,他們面對的不僅僅是人禍,還有天災,大山中多變的氣候,絕對不是一個在這裡只生活了短短幾年的鬼奴所能掌控的。

  巴特利風風火火的行事風格,讓班森最後的勸誡胎死腹中,對方的命令已經下下去了,再想改變對方的想法的可能性為零不說,還很有可能降低在自己在對方心目中的形象,絕對是虧本到家的買賣,現在只能夠捏著鼻子認了。

  當然了,最重要一點,班森對自身的實力還是比較自信的,和巴特利這個新手不同,進山之前,他可是做了充分的準備的,不僅啟用了希伯這個資深鬼奴。

  雖然這個鬼奴喜歡耍小聰明、小手段非常讓他厭惡,但是不得不承認,他先前的表現確實不錯,若是從以往狩獵隊的角度出發,這次收穫堪稱豐富。

  除此之外,班森還將自己父親的精銳神射手隊抽調了一個中隊過來,他們每一個都是自己父親精挑細選,從小按照安迪斯山民的射鵰手標準進行訓練的,同樣精通箭術、追蹤、野外求生等諸多技能。

  若是論起狩獵的技巧,這些神射手絕對比不上射鵰手,但若是論起殺人效率,射鵰手則不是神射手的對手。

  這一點不是吹出來的,而是實實在在殺出來的,神射手訓練的最後一堂課,便是隻身進入安迪斯山脈,成功獵取三名成年安迪斯山民獵人,取回他們的獵弓,才有資格加入這支隊伍。

  這同樣造成了這支隊伍的數量一支不多,苦心經營了二十多年,才有一個校衛,也正是這一個校衛讓巴士底屹立在安第斯山脈山口數十年不倒,幾次安迪斯山民大規模來襲,都是他們力挽狂瀾,將這些暴徒死死的堵在大山中。

  在擁有巴士底之前,不是他們進山狩獵這些安迪斯山民,而是這些山民有事沒事的衝出大山,在曼育軍領瘋狂的劫掠一番,那是每一個曾經經歷過那個年代的曼育人不堪回首的日子。

  其次,班森還招集了巴士底中最有經驗的幾支狩奴隊,他們中間最年輕的也在巴士底混了十個年頭,進出這座山脈不下於十遭,雖然談不上像逛自家後花園,若是帶路的鬼奴出現了什麼意外,他們便是最好的識途老馬,將他們安全帶出大山是沒有問題的。

  毫不誇張的說,他們這個隊伍絕對是近幾年來,最豪華、最龐大的狩奴隊了,若是放在山外面,都可以攻城拔寨了,一般的小城池,他們完全一股而下,用來狩奴絕對是勞力過剩。

  別看他們這次收穫看起來不小,但是這些奴隸就算全部用最高價賣出去,也只將將夠那幾個精銳狩奴隊僱傭金,這還是因為他們看在他和巴特利的身份上給出的友情價。

  畢竟他們分開行動的話,收穫說不定還能提高三四成,狩奴也是一個技術活,不是人數越多越好的,也只有他與巴特利這種貴族公子哥,才有能力,也才會玩出這樣的大場面。

  對於怕死的班森來說,就算是這種兵力,他依舊沒有任何的安全感,要不是補給跟不上,他甚至想將整個巴士底的精銳部隊都帶出來,對他來說,凡是沒有套上鎖鏈的安迪斯山民都是極度危險的。

  上山容易下山難。

  這一點在安迪斯山脈中體現的淋漓盡致,因為這裡並沒有拜倫人習慣走的寬闊大道,就算是有路,也是山民們一腳一腳踩出來的羊腸小道,有的甚至不是給人走的獸道,更多的地方是沒有道路可言。

  他們必須自己一點點開道出來,這讓原本細長的隊伍變的更加蜿蜒,這邊的人已經到了半山腰了,另一半還在山樑上面。

  不知道是誰先唱起了一首古老的安迪斯山民的歌謠,很快便得到了所有安迪斯山民的響應,一開始只是低低的吟唱,在那些狩奴人的拳打腳踢中,聲音變得越來越大,最後變成了嘹喨合唱,似乎整座山脈都在回應他們。

  “全能的上帝,快讓他們住嘴,快讓他們住嘴。”即便是沒有經驗的巴特利也感覺有點不對勁。

  他們的隊形拉得太長了,而他們這次捕獲的奴隸又實在太多,先前方便管理,將所有的山民奴隸和狩奴士兵進行了分隊,一個小隊看一個小隊的山民奴隸,隊形集中的時候,這麼做沒有任何問題,但是當隊形拉薄的時候,問題就有點大條了。

  每個狩奴士兵小隊面對的將是比自己多一倍的山民奴隸,這種情況別說是巴特利這個新手沒想到,就算是班森以及那幾名雇來的狩獵隊隊長這樣的老手也沒預料到。

  像這種大規模聯合獵奴,他們也是第一次經歷,以前的經驗有點不合用,最重要的是,他們只是高級僱員,在兩名貴族老爺的面前話語權實在薄弱的可憐,一直被甩在隊中和隊尾維持秩序。

  先前做決定的時候,他們根本不知道,等到發現情況不對的時候,整個隊伍已經開始下山了。

  臉色本來就跟吸血鬼有一拼的年輕人,此刻的臉色更加白了一分,與完全不懂安迪斯山民語的巴特利不同,這麼多年耳聽目染之下,他多少能聽得懂安迪斯語,他知道這首歌謠的名字和其背後的故事——法埃特沃。

  一個安迪斯山民的名字,原本很普通名字,翻譯成拜倫語是大山的意思,這樣的名字在安迪斯山民中每一千人就有一個叫這名字的。

  但是在十年前,有一個也叫這個名字的安迪斯山民憑藉著一張弓、一群獵犬,生生用了十幾天的功夫將一支毀滅他的村寨,殺害他的妻兒的狩奴隊拖死,自己最後也筋疲力盡而死後,這個名字對安迪斯山民就有了特殊含義。

  然後一首通俗易懂,又十分激昂的歌曲誕生了,用一種比瘟疫蔓延還要恐怖的速度傳遍了整個安迪斯山脈,無論男女老幼,就連剛剛降生的嬰兒好像都會唱這首歌。

  也是從那以後,狩奴隊狩奴難度成倍的提升,很多安迪斯山民寧可赴死,也不願意被抓住當奴隸而屈辱的活著,所以這首歌又有了一個新的名字——反抗之歌、赴死之歌。

  現在這些安迪斯山民唱起了這首歌,想要做什麼,不言而喻。

  “仁慈的主,保佑他們,不要這麼做,千萬不要這麼做。”班森全身緊繃,已經按在利劍上,心中暗暗祈禱,希望這些安迪斯山民不要干傻事,並不是他憐惜這些安迪斯山民的性命,而是現在的隊形對他們實在是太不利。

  一場亂戰下來,他們的損失絕對少不了,若是他帶來的神射手損失幾名,就算是他帶回去的安迪斯山民奴隸再多十倍,也少不得一頓鞭打。

  更何況這種情況下的殺戮,誰也收不了手,到時候他們只能夠空手而回,他將會成為巴士底最大的笑話——帶著一支軍隊,竟然沒有捉回一個奴隸。

  “不要這麼做,千萬不要這麼做。”同時暗暗祈禱的還有蟄伏在距此不足五十米的肖恩,歌謠中的每一個字都像利箭一樣狠狠刺入他的心中,讓他疼痛莫名,有種這些安迪斯山民會被他害死的錯覺。

  因為這首歌謠正是出自他之手,不僅僅是這首歌謠,就連那個所謂的名叫“法埃特沃”的年輕安迪斯山民英雄也是他一手杜撰出來,也不想想,這個故事中所有的人都死了,又是誰將這首故事傳出來的呢?

  那個時候,肖恩剛剛來到這個世界沒有幾年,還沒有真正認識到這個世界的殘酷性,用來自另一個世界的理想目光看待這個世界的現實問題,對於安迪斯山民的悲慘遭遇義憤填膺,然後帶有這麼一個勵志和反抗的故事與歌謠誕生了。

  只是讓肖恩沒有想到的是,這個粗製濫造的故事和生搬硬套的歌謠,散播的速度如此之快,就像有一隻無形的大手在推動,也或許是生活在無盡困苦中的安迪斯山民實在太需要一個屬於自己民族的英雄和一首鼓舞自己的歌謠。

  在這個過程中,無論是故事還是歌謠,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豐富和美化。

  尤其是那首歌謠,無論是曲風還是歌詞,經過簡單微調和改良後,竟然變得十分完美,就算是肖恩唱起來,也感覺無比慷慨激昂,跟前世的國際歌有過之無不及。

  也不知道是在傳唱的過程中,經過無數人改良,還是某個人的美化,若是個人功勞,那個人的音樂天賦絕對是大師級的。

  從那以後,安迪斯山民的抗爭意識逐漸的變強了,甚至有極端的寧可帶著全家人去死,也不願意做奴隸。

  這或許正是肖恩潛意識中想要的,但絕不是這一次他想要的。

  因為他已經追上來了,並且派人去找援兵了。

  只要再給他一點點時間,他便有把握救下更多的人。
Babcorn 發表於 2019-6-30 20:40
第十三章 變數

  事實再次證明,祈禱只是一種心理安慰,對事情的發展沒有任何實質性幫助。

  當法埃特沃的歌聲響起的時候,事情已經沒有辦法挽回了——經過十年的演變,這首歌已經開始融入到安迪斯山民的骨子中,成為他們的戰歌。

  先動手的並不是安迪斯山民,而是狩奴隊士兵。

  雖然安迪斯山民的雙手都被繩索捆著,但是那種同仇敵愾的眼神,那種慷慨激昂的同聲戰歌,那種不分老幼悍不畏死的氣勢,卻給人帶來強大壓力。

  就算是正規出身、上過戰場的騎士也感到膽顫心驚,更別說那些良莠不齊、純粹為了金錢而來的狩奴士兵,用殺戮和凶惡掩蓋自己的膽怯是他們慣用伎倆,卻不知這種手段對付那些已經被馴化的比狗還乖的熟奴十分有效。

  用來對付自懂事起就跟野獸、自然搏擊求生的自由安迪斯山民,這只會激起他們的凶性。

  第一個動手的狩奴隊士兵的利劍刺穿了一名安迪斯山民的胸膛不假,緊接著他便被這名凶性大發的山民和身邊的同伴合力撞下山梁,即便山梁的坡度算不上大,但是一身鎧甲的他,從數百米高的地方一路滾下去,生還的幾率也不足一半。

  任何衝突對峙,當地一滴血產生後,形勢就會急轉而下,完全失控,這是顛不破的真理,被鮮血染紅了雙眼的雙方爆發出了心底最野蠻的凶性。

  尤其是安迪斯山民,從一開始他們就清楚這種武裝懸殊的反抗,只有用自己的血肉去填,才有一線機會,故而一上手用的便是兩敗俱傷的打法。

  或抱、或拽、或拖、或撞、或合力。

  與身邊最近的狩奴士兵向山下滾去。

  凶的怕橫的,橫的怕楞的,愣的怕不要命的,這句話在所有的智慧種族中,皆通用。

  現在是凶的直接撞上了不要命的,所以,即便是狩奴士兵擁有絕對的武力和裝備優勢,此刻也生生的被壓制住了。

  尤其是那些身著半身甲的騎士們,在滾落撞擊中,很難說是防護力帶來的好處大,還是重量帶出來的高速度危害更大。

  最憋屈的當屬班森引以為傲的神射手們,先前這些安迪斯山民已經見識過他們比射鵰手毫不遜色的箭術,衝突爆發後,受到了重點對待,根本不給他們拉開距離的機會。

  幾個呼吸間,還能夠站著的神射手的數量便少了一半。

  若是班森知道了,絕對會心痛的抓肝撓肺,要知道他們一連攻陷了六個安迪斯山民村寨,先後遇到的射鵰手也不下於二十,除了有一名神射手走霉運被流矢擦中了胳膊外,再無損失。

  不過現在班森已經沒有精力思考這些了,他現在已經陷入了生死邊緣,保住性命才有機會繼續考慮其他。

  當衝突已經注定不可避免,雖然明知道眼下並不是自己最佳的出手時機,肖恩依舊選擇了出手。

  對方現在正處於高度警戒中,偷襲的成功率將大幅度降低,若是他足夠的冷酷,等到雙方分出生死,對方鬆懈的那瞬間,才是最佳的出手時間。

  肖恩顯然做不到這一點,這輩子也不想做到這一點,因為那樣的話,人就不再是人,而是一個披著人皮的冷血怪物。

  肖恩這次雖然出來的比較匆忙,但是攜帶的裝備卻一點都不含糊,將最精良的裝備攜帶在身邊,從他學會走路就已經開始培養這種習慣,而這種優良的習慣也確實給予了他回饋,讓他輕易的度過了好幾次突如其來的危險。

  肖恩隨身攜帶的有兩張弓,一張是中規中矩的安迪斯獵弓,這種僅有三尺長(1米)的復合弓,威力和射程相比起巴士底神射手們的四尺軍弓要遜色一籌,工藝沒有懸殊差別,尺寸在那裡擺著,張力自然後者強於前者。

  小巧也有小巧的優點,安迪斯獵弓能夠輕易的裝入特製箭袋中,無論是在怎樣複雜的環境中奔跑翻滾,都不用擔心其遺失或者不慎傷損,絕對是狩獵不二選擇。

  弓小意味著威力弱的同時,也意味著開弓距離短,開弓速度更快,所以有種公認的說法,五十米以上,軍弓更強,但是五十米以內,距離越近,獵弓的弓速優勢越明顯。

  肖恩的另一張弓就顯的比較奇特了,最明顯標誌,足夠大,比身高五尺半的肖恩還要高出將近一個頭,通體用一根狹長的暗銅色狹板製成,中段偏下的位置用絲線密密纏繞著。

  這種狹長的大弓在肖恩的前世曾經創造過無比輝煌的戰績,有一個路人皆知的名字——英格蘭長弓,很遺憾的是,這個世界既沒有英吉利海峽,也沒有英格蘭島,自然沒有辦法再叫英格蘭長弓,這樣顯得太怪異。

  原本肖恩還想趁著難得的冠名權,給這種長弓取一個響噹噹的名字,但是自己著實有點取名無能,最終只能落了一個俗套名字——安迪斯長弓。

  至於直接將自己的名字冠上來個肖恩長弓,肖恩只能暗嘆自己修煉還不到家,現在還做不出這種厚顏無恥的事情。

  獵殺安迪斯巨熊的時候,肖恩從頭到尾用的都是這把弓。

  這種長弓用的箭自然也是特製的,比安迪斯獵弓的箭足足長了三分之一,粗了兩圈不止。

  根據木材,這種箭又分為三種,由山楊木、白楊木、接骨木、白樺木、柳木等較輕材質製作的叫飛箭,射程較遠。

  用白蠟木、角木等重材製作的叫重箭,雖然因自重較大而射程較近,但近距離的穿透力更強,與穿甲彈好有一比。

  最後一種自然是肖恩根據自身情況特製的烈焰箭了。

  肖恩從來不做飛箭,隨身只帶一壺重箭和三支烈焰箭,用這種弓用的就是它的超強殺傷力,它的張力在那裡,就算是用重箭,那也比安迪斯獵弓的射程遠三分之一,在山地這種複雜環境中,足夠用了。

  一壺二十四支重箭,一個呼吸間便出去了一半,不過殺敵數卻只有一,這樣的戰績,別說對於射鵰手,就算是一名剛剛成年的安迪斯山民來說,也有點寒酸。

  事實上,肖恩從一開始就沒有將殺敵當做第一目標,他充其量就是一張弓幾十支箭,就算是每一箭都能殺一人,也不過是幾十人。

  對於一個校隊來說也不過是十分之一的傷亡,並不會對眼前這場混戰起到太大作用,更何況也不可能有這樣的殺傷力,三箭能夠殺傷一個,就算是他的箭術超神了。

  所以,這十二箭,有兩箭是衝著巴特利去的;

  有兩箭是朝著班森去的;

  有一箭是朝著巴特利身邊那名全副武裝的騎士去的;

  有兩箭是衝著一名已經遠遠拉開距離、準備搭弓射箭的巴士底神射手去的;

  有一箭是衝著一名暴起傷人的狩奴士兵去的;

  最後那四箭則是衝著那四名抬滑竿的安迪斯山民去的,不過最後四箭瞄準的並不是人,而是他們觸手可及的地方。

  死的是那名巴士底神射手,他的注意力過於集中在自己的目標上,只來得及躲開了第一箭,第二箭直接貫穿了他的胸膛。

  至於衝著巴特利、班森去的那幾箭,並不是這兩位年輕貴族老爺擁有非凡的身手,而是巴特利身邊的那名全副武裝的騎士實在太可怕,輕輕一個側身便躲過了射向自己的那一箭不說,一柄半人高的半手劍竟然舞出了刺劍速度,僅僅兩劍便將射向巴特利、班森的四箭盡數掃落。

  從頭到尾,對方僅僅一個小側身,一個跨步,一個橫掃,半個斜拍,那份對力量妙到巔峰的掌控,那份精準,那份乾淨利落,都讓遠處的肖恩看的大汗淋漓,壓力倍增,幾乎要呻吟出聲——大騎士。

  見鬼,這兩個傢伙究竟是什麼身份,竟然讓一名身份尊貴的大騎士不惜名譽跟著他們一起進山狩奴?

  肖恩百分百確定對方就是一名大騎士,若是不動手,還看不出這種人與普通騎士的區別,一旦動手,就暴露了,不是說他身上有什麼震懾人的光環之類的,而是他們的戰鬥技巧。

  只有那些追求武力極限不停打磨自己戰鬥技巧的人,才會將殺人技巧變成一種藝術,當然最重要的還是擁有強大的體魄作為根基,他見過的這種人的數量用一巴掌可以數過來,但是每一個都是不折不扣的怪物。

  作為一個武力佔據重要地位的世界,自然也有著自己對於力量的劃分,雖然這種劃分十分的模糊,擁有正規稱呼的力量階層有三——騎士級、大騎士級、冠軍級。

  騎士級,顧名思義,擁有一名從小便接受嚴格訓練的十年以上的正規騎士水準的戰士,若是用肖恩制定的數據,直觀化瞭解的話,就是力、敏、體同時達到2的強悍存在,也就是說,肖恩現在還沒有達到騎士級硬件。

  大騎士級則是騎士級的更進一步,將自己的身體素質和殺人技巧磨煉到大師級,三大硬件全部超過3的非人存在。

  至於冠軍級,那就是真真切切的妖怪了,據說他們的三大硬件屬性無限接近人類極限,擁有常人難以想像的恐怖力量,他們在戰場上擁有百人敵的美譽。

  不過這個世界終歸是由普通人組成的,這種針對騎士的專門分層,顯然不能囊括所有的人,根據既有風俗,在騎士的前面又加了兩級,輔兵級和扈從級。
Babcorn 發表於 2019-6-30 20:40
第十四章 鏖戰

  輔兵級,就是經過簡單軍事訓練的成年人,在不同的地方擁有不同的稱呼,民兵、地方守備、村鎮護衛、新兵。

  這樣的人根本不被騎士放在眼中,一名正規騎士在他的扈從騎士的掩護下,擊潰一小隊地方守兵是十分輕鬆的事情。

  這又是一個完全不能忽視的級別,因為阿沙恩大陸上百分之七十的武力是由他們組成的。

  扈從級,因騎士扈從而得名,正規的騎士扈從,基本上六七歲就會跟隨在一名正規騎士身邊學習各種各樣的戰鬥技巧與非戰鬥技巧(武器和鎧甲的維護、飼養戰馬、劍術、騎術等等),兩者說近了是師徒,說遠了是侍從。

  這個級別的人最是魚龍混雜,水平優秀的可能直追正規騎士,只是欠缺身體素質硬性指標,但是一些擁有獨特戰鬥技巧和豐富戰鬥經驗的老兵戰勝一些年輕正規騎士並不什麼值得驚訝的事情,肖恩便是這一類的。

  再就是那些水平一般的,也就是比輔兵級的強個一丁半點,不過這樣的人終歸少數,因為扈從級上戰場的幾率可比輔兵們多多了,阿沙恩大陸上有個公認觀點“戰爭是由騎士與騎士扈從支撐起來的”。

  那些濫竽充數的要麼讓自己快速成長起來,要麼早就成了野草肥料。

  巴士底神射手、安迪斯山民的射鵰手和巨熊獵人,這只是既定風俗稱號,實力定位非常模糊,既有扈從級的,也有騎士級的,很難準確定位劃分。

  畢竟這個世界上沒有類似的公正機構,給他們進行系統的測試,尤其是安迪斯山民,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就算是扈從級那也是最頂級的,絕對不會有魚龍混雜的現象。

  當確定那是一名大騎士後,肖恩就沒有辦法做別的了,也不敢做別的,對方短距離衝鋒比奔馬還要快上三分,一旦近身,對方解決自己只需一劍。

  剩下的十二支重箭全砸在了這名大騎士的身上——砸只是一個形容詞,並不是說所有重箭都射向大騎士,那樣做起到的延緩效果微乎其微,對方可以輕易的頂著這種程度的箭雨衝過來。

  十二支重箭的攻擊目標全放在巴特利身上,而且全都是後手,大騎士不動,肖恩的箭絕不出,大騎士一動,無論是進攻肖恩還是其他人,肖恩的重箭便到了,大騎士就不得不回救防禦。

  一名最起碼擁有實權勛爵身份的人出現在這裡,只有一個可能,那就是作為高級貴族的貼身護衛,毫無疑問,巴特利就是對方需要守衛的那個人。

  肖恩雖然沒辦法做什麼了,先前的伏筆卻起到作用了——那四支射向抬滑竿的安迪斯山民的重箭。

  能夠被從眾多安迪斯山民中挑選出來抬滑竿,無論是身材還是身手都不會太差,這樣的安迪斯山民無論是家中,還是在村寨中,都是頂樑柱的存在,必然是一名身手不會太差的獵人,粗長重箭到了他們的手中,便是一件凶器。

  事實證明了這一點。

  拿到重箭的四名安迪斯山民均爆發了平均水平以上的戰鬥力。

  第一個犧牲品就是那位剛剛得到賞賜的鬼奴希伯,鋒利箭頭劃開了他的咽喉,雖然一時半會還沒死,捂著脖子,就像蛤蟆一樣嗆咳著,但是在這個世界,大動脈被劃破與判了死刑沒什麼區別。

  希伯用自己的生命再次證明了一件事,鬼奴比狩奴士兵還要招人恨。

  然後是三名狩奴士兵,一名神射手,一名安迪斯山民用自己的生命創造出的擊殺那名神射手的機會。

  剩下的三名安迪斯山民的戰鬥力不減反增,因為他們都換了一件更趁手武器。

  尤其是還有一名得到的是神射手的軍弓,期間,大騎士三番兩次想將他們幹掉,都被肖恩生生的逼了回來。

  這些山民雖然大字不識一個,卻早在山野中磨練的鬼精鬼精,全都躲得那名大騎士遠遠。

  奪取了武器之後,並沒有急著殺敵,而是四處助攻,優先協助自己的人掙脫枷鎖,奪取更多武器。

  說起來慢,但是所有的事情都是同步進行的,肖恩將一整壺重箭用完,前後不過八十秒。

  在這短短的八十秒中,無論是山樑上還是山道上,皆爆發出超乎想像的慘烈搏殺。

  安迪斯山民唱著高亢嘹喨的戰歌,為了自由,為了自己的同胞,毫無畏懼的慷慨赴死,死前就算是沒有辦法帶著一個敵人去死,也會用自己的血肉之軀,牢牢的拖住對方,為自己的同伴創造機會。

  牙齒、石頭、枯枝、哪怕是將他們拴在一塊的繩索,也成為了他們殺敵的武器。

  短短的八十秒,完全被鮮血、死亡填滿,狩奴士兵人手足足少了三分之一,已經不是一句簡簡單單的傷亡慘重可以形容,先前他們連續的攻破了六個安迪斯山民村寨,也不過傷亡了十七名士兵。

  若是一個軍團的傷亡率達到百分之五,依舊保持隊型完整,這個軍團已經算的上合格的後備軍團;

  若是傷亡率超過百分之十,依舊鬥志昂揚,那就算是正規軍團;

  若是傷亡率超過百分之二十,依舊沒有潰散,在這個軍團上冠上精銳之名,並不為過;

  若是傷亡率超過百分之三十,依舊奮勇豪戰,那麼這個軍團絕對是擁有自己信仰的王牌軍團;

  若是傷亡率超過百分之四十,依舊在死戰,那只有一個可能,這個軍團已經陷入了生死重圍中,不得不戰。

  這是阿沙恩大陸一名有名將軍對軍團精銳程度的劃分,雖然裡面存在著極大臆想和理想化成分,但是對於這個數據大家還是比較認同的,因為阿沙恩這幾百年來的戰爭典例中,還沒有太偏離這個數據的戰爭。

  這個數據看似簡單,實際上包含了很多問題,裡面有著對集體意志和個人意志的思考,大多數時候,集體意志會影響個體意志,但是在極端的情況下,個體意志會反饋到集體意志上面,從而對整體造成影響。

  狩獵士兵當然算不上王牌軍團,他們甚至連軍團都算不上,他們成分實在太雜,既有來自曼育軍領的正規騎士,又有巴士底的城防守軍,還有被僱傭來的狩奴人。

  打順風仗,一擁而上,還看不出什麼弊端,一旦陷入苦戰,尤其是眼前這種近距離膠著亂戰,弊端就完全暴露了。

  沒有統一的指揮、沒有默契的配合,被打蒙後,更聯合不起來,騎士找不找自己的扈從,扈從找不到自己的騎士,各自為戰。

  身邊圍繞著凶惡敵人,耳邊迴蕩的全是同伴臨死慘叫,就算是意志堅定的騎士也陷入了崩潰邊緣,更別說那些扈從和狩奴人。

  找到機會後,很多人第一個想到的不是反擊,而是狼狽逃躥,這樣做的後果,往往是死得更快。

  班森花錢雇來的那幾個狩奴小隊,因為看守山民小隊的分配上比較扎堆,加上他們的隊長就在附近,所以他們的戰鬥力雖然最低的,傷亡卻是最少的,經過最初騷亂,憑藉著隊長的強悍武力和號召力,將自己的小隊聚集了起來。

  這些狩奴小隊自私自利的秉性在這個時候暴露無疑,他們第一個想到的並不是擴大戰果,而是保存自己的實力,開始有意無意的撤出戰鬥。

  巴士底神射手幾乎全滅——並不是那些安迪斯山民提前商議好了,而是山民最擅長的就是箭術,一旦暴動,自然優先搶奪擅長的武器,加上神射手近戰能力差強人意,有這樣的結果自然情理之中。

  表現最出色的當屬巴特利帶來的人,尤其是那些正規騎士們,經過最初不適應,這些人很快展現出了他們被稱之為阿沙恩大陸戰爭之柱的原因。

  強大的體魄、乾淨利落的殺人技巧和堅定的意志,讓他們成為一塊塊磐石,堅守在原地,不可撼動,每拼掉一名,安迪斯山民必須付出近十條人命。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正規騎士的數量太少,分佈也太過分散,沒有辦法形成致命威脅。

  相比狩奴士兵,安迪斯山民的損失更慘重,還能站著的人,只剩下了不足一半,不過這麼重的傷亡,不僅沒有讓他們潰散,反而讓他們的戰意更加高昂。

  不僅因為在發動進攻之前,他們就沒準備能活下去,還因為躺在地上的很多人都是他們的至親之人,若是他們逃跑了,他們將沒有半分倖存可能性。

  而從對方膽怯的眼神中,他們卻看到了一絲勝利的曙光,為了這絲曙光,他們不惜賭上性命。

  肖恩卻沒有那些安迪斯山民那麼樂觀,因為他這裡還有一個披著人皮的凶獸,一旦失去了他的牽制,對方完全能憑藉一己之力扭轉局勢,安迪斯山民的拚命戰術,在對方的面前就是一個笑話。

  剛剛他親眼看見一名想要為他創造機會的安迪斯山民被生生的劈成了兩半,連近身都沒有辦法做到,拿什麼拚命,對付這種武力太過懸殊的人,只有一個辦法。

  箭雨覆蓋,大面積的箭雨覆蓋,很顯然安迪斯山民現在並沒有這個條件。

  現在肖恩帶的箭支馬上就要消耗光了。

  “壺空了,跑。”肖恩暴喝一聲,拖著長弓,轉身就走,沒有任何猶豫,至於衝出去跟對方拚命的念頭,自始至終都不曾出現在過他的腦海中,實力相差實在太大,拋開箭術,哪怕是動用術法,也沒有拚命的機會。
Babcorn 發表於 2019-6-30 20:40
第十五章 算計

  “死!”大騎士阿爾傑也不是沒有脾氣的,這是有史以來,他打的最憋屈的一仗。

  箭術高超的人他見過很多,什麼一箭穿楊、一箭雙鵰、一箭封喉,對於每一個對自身力量群瞭如指掌的大騎士級弓箭手都是一件稀鬆平常的事情。

  就算是他,雖然不怎麼用箭,但是百步穿楊,也不是什麼難事。

  那個年輕獵人的箭術只能說是中等偏上,還停留在技術層面,遠遠沒有達到力量掌控層面。

  但是對方對時機的把握卻妙到巔峰,一種匪夷所思的境界,自己的每一步都好像沒能逃脫對方的預料。

  一開始還是你攻我守,但是不知不覺中,自己竟然被對方帶入了節奏中——自己就像提線木偶,被對方的箭拽著走。

  上一次出現這樣的狀況,已經是十年前,與自己父親對決的時候。

  那個時候自己才剛剛進入騎士級不久,而自己的父親則是一名身經百戰的資深大騎士。

  兩者有著極其懸殊的力量差距,會產生這樣的情況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現在的情況正好是相反,一名甚至連騎士級都沒有達到的獵人,竟然將一名大騎士帶入了節奏,哪怕是有著守衛巴特利這樣的前提,這也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若是傳出去,對方名聲大噪的同時,自己的臉面只怕要掉進泥潭,再也洗刷不清了。

  處理這種情況最好的辦法,便是將這個年輕獵人幹掉。

  阿爾傑自己都沒有察覺到,有一種名為嫉妒的原罪正在他的心中滋生,拋開對方近乎詭異的料敵能力,就憑剛剛展露的這手箭術,也夠對方自傲了。

  沒錯,對方的箭術在他的眼中只能評價中上,那是指他見過的所有弓箭手裡面,包括那些大騎士們,若是放在同級別裡面,已經能列入最頂級行列,若是再加上對方的歲數,對方已經當得起天才一詞。

  若是對方是一名拜倫人,阿傑爾會喜聞樂見,想盡辦法將他留在自己的身邊親自教導,就算對方不樂意,他也會欣然的幫助對方尋找更合適老師,可是對方是一名安迪斯山民,這種人死的越早越好。

  對於一名大騎士來說,有馬無馬並沒有太大區別,因為他短途衝鋒起來的速度並不比戰馬遜色多少,唯一缺少的可能是戰馬衝鋒帶來的那份恐怖衝擊力。

  但是徒步衝鋒卻有著戰馬衝鋒沒有的靈便,茂密樹木對他的速度影響微乎其微,有的甚至成為他的借力點,讓他的速度始終保持在最巔峰。

  “蠢貨,上當了。”狼狽逃躥的肖恩,猛然轉身,一道紅光脫手而出,那種極具壓縮的熱量,即便是隔了十幾米,阿傑爾也能清晰的感受到。

  “男巫!我早該想到的。”大騎士阿爾傑勃然變色,也不知道是說肖恩的術士身份,還藏了後招,自己又掉進了陷阱。

  到了大騎士這個階層,身體的反應速度甚至超過了大腦反應速度,身體硬生生的變向,狂奔十幾米,一劍劈了過去。

  轟!

  一聲爆響。

  大騎士直接被震退了七八米,他砍中的不是一支箭,而是一團極具凝聚的能量。

  “啊!”“啊!”

  另一邊傳來了兩聲慘叫,大騎士當場頭皮就麻了,頭髮都一根根的豎起來了,因為兩聲慘叫中,有一聲正屬於巴特利。

  扭頭回望,阿爾傑不光是頭髮豎起來,汗毛也跟著起來了,他最擔心的事情發生了,他發現自己又落入算計。

  這種包含了精氣神的箭根本不會出現正常箭軌,第一箭是對方故意放緩了箭速讓自己去砍,利用爆炸衝擊波製造出防禦空擋。

  然後又出了兩箭,都是烈焰箭,目標分別是班森和巴特利,這次對方可沒保留,只是紅光一閃,烈焰箭就已經出現在了兩個年輕人貴族面前。

  在這種危急時刻,兩位年輕貴族老爺的保命水準,高下立判,巴特利從頭到尾都沒來得及做出反應,而班森則舉著一張不知道從哪裡找來的圓盾,整個人縮成一團球,蜷縮在後面。

  但是結果有點出人意料,不學無術的巴特利還活著,抱著自己的一條大腿在那裡痛苦哀嚎。

  而班森則是生死不知,烈焰箭爆炸的衝擊波,即便是全力攻擊的大騎士都能沖飛好幾米,更別說是身材單薄、連個正規防禦姿勢都沒有擺出來的他,那張圓盾當場炸的四分五裂。

  而班森則被擊飛,順著陡峭的斜坡滾下去了,現在已經聽不到動靜。

  之所以出現這樣的結果,是因為肖恩壓根沒有想殺他們,尤其是巴特利。

  活著的他們比死了的有用,尤其是半死不活的,他們就是套在大騎士阿爾傑脖子上的韁繩,只要他們不死,這名大騎士就沒辦法放開手腳,全力出手。

  若是兩個人都死了,那就糟糕了,這位肩負著守護職責的大騎士將會徹底發瘋,不顧一切的追殺他,不死不休。

  三箭射出後。

  肖恩連最後的結果都沒有看,悶著頭繼續狂奔,現在不是玩什麼技巧,而是真逃跑,若是自己的戰術成功,那是最好不過,若是失敗,自己必須為自己贏取更多逃跑時間。

  就算是肖恩對自己逃跑的本領頗具信心,但是當面對的是一名大騎士,心底也難免發虛。

  至於那些安迪斯山民,肖恩已經顧不得了,他已經做了自己所能夠做的一切,最後甚至不惜賭上自己的性命,已經重創了對方的關鍵人物,將那名可怕的人形怪物牽扯在了原地,剩下的就生死由命了。

  這並不是誇張的形容詞,剛剛肖恩確實在賭命,賭那名大騎士對那名年輕貴族的忠誠度,也在賭大騎士的責任感。

  若是大騎士的品行稍微差池一點,放棄救援,而是全力進攻他,巴特利固然一死,他肖恩也要跟著陪葬。

  將自己的生死寄託在別人的一念之間,對這種事情,肖恩素來深惡痛絕。

  面對那名狡猾獵人越來越遠的身影,大騎士阿爾傑只能憤怒大吼一聲,讓自己守護的人受傷,已經是失職了,若是讓其死亡,那就真的罪不可赦,就算費倫家族不追究自己的責任,自己也將名聲掃地,只有自我流放一途可走。

  巴特裡雖然沒了一條腿,但是一時半會並沒有生命危險,烈焰箭高度濃縮的熱量,直接將他斷腿上的傷口給烤焦了,不用擔心大出血。

  確認了這一點,阿傑爾直接將慘嚎連連、瘋狂咒罵的巴特利捏暈了,然後一手夾著他,一手持劍,開始了瘋狂殺戮。

  即便是這樣,安迪斯山民中依舊沒有他的一合之敵。

  沒有辦法形容他的劍術。

  整個過程就是他走過,出劍,殺掉。

  每次用的都是劍術中最最基本的劈砍、直刺、上挑,這是每一個劍術學徒上手之後都會學的東西。

  若是硬找找一個形容詞,那就一個字快。

  不僅是出劍的速度足夠快,劍術所走的距離也足夠短,別人手中的武器才剛剛抬起來,他已經開始收劍了。

  當有足夠的力量、速度和反應作為支撐的時候,那種繁華的招數反而是沒用的,這種直截了當劍術,反而最具殺傷力,也最節省力氣,無所謂好看不好看,能夠殺人的劍術就是好劍術,這也就是所謂的返璞歸真吧。

  若是再將這種犀利的場景放在熱血沸騰,廝殺衝天的大環境下。

  什麼叫藝術?

  這就叫藝術。

  一門殺人的藝術。

  在這種勢不可擋的劍術下,就算是悍不畏死的安迪斯山民很快也被殺膽寒了。

  他們無所畏懼不假,前提是他們死的要有價值,若是面對的是一面倒屠殺的話,他們反而變得十分惜命,眼見事不可為,剩下的安迪斯山民悲聲高呼,紛紛的向山林中撤去。

  這種情況下的撤退,即便是安迪斯山民總體佔據上風,也算不上有秩序,別說是地上的那些傷員,就連那些稍微反應慢點的,也被迫留在了原地,陷入團團重圍中。

  好在整個狩奴隊伍都被打蒙了,打怕了,別說是沒有第一時間反應過來,就算是反應過來了,也沒什麼追擊慾望。

  這個時候便顯出了大騎士的侷限性,他們的強悍的武力在某些時候可以當成一支小型軍隊用,但是絕大多數時候,他們只能夠擊潰,卻沒有辦法全殲。

  之後的場面就有點血腥了,無論是自願還是被迫留在原地的安迪斯山民,面臨的便是一面倒屠殺,那些倖存的狩獵士兵用自己最殘酷、最血腥的手段對付著他們,用以宣洩剛剛瀕臨死亡的大恐懼。

  “滾。”大騎士阿傑爾將一名玩凌遲上癮的狩奴士兵一腳踹飛,冷冷的環顧四周,“你們可以殺掉他們,卻不可以折磨他們,用這樣的手段宣洩恐懼是無能懦夫的行為,直面自己的恐懼,才配稱之為戰士。”

  “你算什麼東西,老子殺了你……”那名被踢飛的狩奴士兵明顯不認識阿傑爾。

  這並不奇怪,別說是班森帶來的人不認識他,就算是巴特利帶來的人,也只有少數幾個人知道他的身份,從頭到尾,他只是跟隨在巴特利身邊充當一名沉默寡言的守衛。

  若不是巴特利被肖恩盯上,被迫出手,就算是整個狩奴隊全滅,只要不威脅到巴特利的安全,他眼睛也不會眨一下。

  一名大騎士出現在狩奴隊裡面,是一件無比掉身價的事情。

  即便是出身最底層的貧民,只要你擁有了大騎士級實力,無論去找哪一位貴族領主,他們都會以禮相待,若是肯為其效命,一塊騎士封地、一座莊園、一個勛爵名頭是妥妥跑不了的,上了戰場,最起碼也是百衛長一級。
Babcorn 發表於 2019-6-30 20:40
第十六章 重整

  最底層貧民出大騎士的可能性不是沒有,但是這種可能性十分低,就算是有百分之九十九也是那些貴族領主培養出來的。

  與天賦無關,只與財力有關。

  但就算一個人絕頂天才,但是家境貧寒,一天到晚的連頓飽飯都吃不上,又哪裡來力氣磨練各種技巧,窮苦人家孩子,若是不下地勞動,出去玩都是要挨罵的——這不是開玩笑,而是貧窮的真實寫照。

  阿沙恩大陸有一句名言,想要成為一名合格的騎士,必須用一副好胃口。

  每一個騎士都是出了名的大胃王,而一名大騎士更是如此,一頓半隻羊、十斤飯菜,對他們來說是稀鬆平常的事情,不然你以為他們怪物一樣的體魄是怎麼來的?

  冥想煉氣?

  這只是一個笑話,即便是擁有血脈能力的術士們,也不會將外面的能量引導進自己的體內,那是一種謀殺,對自己的一種謀殺。

  當然了,這也可能是他們的境界不到,沒有辦法做這種超凡脫俗的事情,只能用最世俗的辦法錘煉自己。

  為什麼一旦成為騎士,效忠的貴族領主就會賜予莊園?

  創造財富只是屁話,只有一座莊園的出產供給才能讓這名騎士保持巔峰狀態,一座由十個家庭組成的小型莊園,供給一名騎士勉強能達到收支平衡——並不純粹指騎士的吃喝,還包括騎士的馬匹和兩名扈從,以及簡單的武器鎧甲維修。

  至於打造新的武器和鎧甲,那就需要騎士自己想辦法了,很多騎士的鎧甲是從自己的父親、祖父、曾祖父、曾曾祖父那裡傳承下來都有可能。

  說那些武器和鎧甲都是傳家寶,具有輝煌歷史之類的話,都是哄人哄自己的屁話,還不是因為沒有多餘的錢財,打造全新的武器鎧甲。

  若是有這個能力的話,孫子才不會去打造新的,刨除時代的變遷,鍛造工藝的進步不說,那些老古董已經不知道經過了多少次的修修補補和改造,鋒利度和防護度都差強人意不說,就算是手藝再高的改造,也不如量身打造的合身。

  沒見那些有實力的大貴族從來都是將自己的傳家寶擺放在城堡中,供人瞻仰,自己上戰場穿的都是用最新工藝量身定做的全新鎧甲。

  萬事總有例外,若是這些老古董足夠老,老到是從三百年前安迪斯帝國,乃至千年前精靈帝國流傳下來的,那就完全是另一種情況了。

  因為這樣的鎧甲通常會有某些奇特能力,小到增強使用者的某項能力,大到能夠影響一場戰役勝負。

  這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拜倫聯盟王室蘭斯洛特家族掌握的勇氣之劍,據說這把劍擁有神奇魔力,即便是平時最軟弱的人,當在這把劍的光環籠罩下,也將爆發出媲美精銳老兵的勇氣。

  凡是由蘭斯洛特王室主導的戰爭中,只要這把劍現身戰場,就未曾敗過,所以這柄劍又被稱之為勝利之劍,已成為蘭斯洛特王室最大象徵之一。

  傳說這把劍就出自當年精靈帝國最著名的鍛造大師埃文斯,這位喜歡用一片生命之樹的樹葉作為署名標誌的精靈鍛造大師,終其一生只鍛造了七柄武器。

  每一把都在歷史上留下了自己輝煌篇章,不過那六把已經消失在了歷史長河中,只有這把勇氣之劍,陰差陽錯的流傳了下來。

  成為一名騎士永遠是那些窮苦孩子家遙不可及的夢想。

  言歸正傳,大騎士阿傑爾並非出身貧民,而是貴族出身,曼育軍領有名有姓的家族,可以上溯到拜倫聯邦建邦之初的那種。

  他從剛出生起便有世襲爵位,雖然只是最底層世襲男爵,但也是掌握了一個城郡好幾萬人口生殺大權的人,若非受限於年少輕狂時輕易許下的守護誓言,就算殺了他,也不可能出現在這裡——至少不是以這種玩鬧的形式。

  若是執掌數千人乃至上萬人大軍征討安迪斯山脈的野蠻人的話,他自然不會像眼前這般藏頭藏尾。

  現在已經暴露了,阿傑爾就不再打算掩耳盜鈴,掌握這支已經處於崩潰邊緣的狩奴隊自然是他首要做的事情,想要帶著身負重傷的巴特利活著離開大山,他還需要這些人的協助。

  至於剛剛質疑的他的那名狩奴士兵,話還沒有說完,就被他一劍梟首,成為了殺雞儆猴中的那隻雞——他說的話有沒有理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服從,而絕對武力是讓他們服從的最簡單方法。

  每一名大騎士都是一名優秀的基層軍官,就算原本不懂軍陣,當成為大騎士後,也必須補足這一短板。

  千變萬化戰場上,一人之力終歸有限的,別說是大騎士,就算是那些冠軍騎士,也不敢獨自衝鋒。

  無數殘酷事實已經證明,擁有自己親衛隊的大騎士的死亡率遠遠低於沒有親衛隊的大騎士。

  出身貴族、從小便接受良好教育的阿傑爾自然不會太差,整頓一支僅剩下一百二三十號人的隊伍手到擒來。

  士兵重新聚集起來的第一件事情自然是蒐集傷員,順便給那些還喘氣的安迪斯山民補上一劍,阿傑爾剛剛阻止那名狩奴士兵,除了殺雞儆猴因素外,只是單純不喜歡那種發洩情緒的虐殺,可沒準備放這些跑不掉的安迪斯山民一馬,那絕對是犯眾怒的事情,智者不為。

  就在山下山溪的上游幾百米處,阿傑爾派人紮下了營寨,雖然現在剛過午時,但眼前這種情況今天休想再趕路。

  山林的另一邊,那些逃散的安迪斯山民在號角指引下,正在逐漸彙集,為首的不是別人,正是先前被大騎士阿傑爾逼的狼狽逃躥的肖恩。

  現在他的身邊已經聚集了十幾名安迪斯山民,雖說男女老少都有,但是孔武有力的漢子居多,先前殘酷搏殺中,這些常年在危險邊緣行走的獵人倖存下來的幾率更大。

  “唐,肖恩*唐,竟然真的是你。”一名新從山林中鑽出來的安迪斯山民一臉驚喜的大叫,隨後衝著自己的身後大聲叫道,“都出來吧,不是陷阱,是唐,先前是唐出手救我們的。”

  很快便有二三十名安迪斯山民陸陸續續的從山林中鑽了出來,很顯然在逃跑的路上,他們已經有意識扎堆。

  “查德,你還活著,實在太好了,苯、考比爾他們呢。”肖恩快步迎上去,給了對方一個熊抱,同時在他身後的人群中搜尋,但是大失所望,熟悉的面孔雖然不少,但卻不是自己村寨中的人。

  “苯犯了倔性子,被俘後,剛剛離開村寨沒有多久就被殺害了,我與考比爾他們被分割的太遠,並不是很清楚他們的情況,不過看押他們的人中有一名上過戰場的正規騎士,只怕凶多吉少。”也不知道是見多了生死,已經變得麻木了,還是強作堅強,

  查德並沒有顯露出太多的悲傷,錘了錘肖恩的胸膛道,“我們就知道你會來救我們的。”

  “一邊說話。”肖恩衝著查理身後的那幾張熟面孔打了個眼色,拽著查德向一邊走去。

  “肖恩。”

  “唐。”

  “老師。”

  那幾名安迪斯山民紛紛過來向肖恩見禮,神情之間比查德少了幾分親近,多了幾分尊敬,發自內心的尊敬。

  這幾名安迪斯山民都很年輕,最大的那一個也不過二十歲出頭的樣子,最小的則只有十七八。

  這些年輕的安迪斯山民雖然來自不同的村寨,但是他們卻有著類似出身和一段相同生活經歷,他們是長大了的馬歇爾。

  攤上一個不怎麼會照顧孩子的母親,肖恩只能開動腦筋讓自己過得更加舒適一些,一開始只能依靠村寨中的那些成年人,等到稍微有點能力,他便開始有意識的聚集那些失孤孩童為自己所用。

  一來是自己行事方便,借他們之手做很多自己當前歲數不能做的事情。

  二來這些孩子過的實在太過艱難,於心不忍,想要給他們爭取一條新活路。

  而這件事情,一做便剎不住閘。

  安迪斯山民中失孤孩童實在太多,不說有狩奴隊這些禍害在,進山狩獵同樣也是危險重重,再加上天災人禍,孩童通常是最後剩下的那個——為什麼?哪個父母不拚死保護自己的孩子?

  這些失孤孩童的去處一般只有三個。

  一是被自己的至親收養;

  二則是被村寨合養,也就是常說的吃百家飯;

  最後一種最為悲慘,既沒有至親也沒有像樣的村寨的,只能夠成為流浪兒,若是碰見好心家庭收養,還有條活路,若是沒有,那就只能自生自滅了。

  就算是前兩種的日子也不見得好過,畢竟不是自己親生養的,自家的孩子都不一定有口飽飯吃,更別說是養外人了,一旦碰上災荒年景,前兩種孩童往往就變成第三種了。

  一開始還是肖恩主動的收攏那些失孤孩童,等到名聲傳出去後,一些沒了活路的孩童便主動找上門來了,到最後,周邊村寨不光孤兒往肖恩這邊送,一些困苦家庭為了給自己的孩子謀條活路,也將他們送到肖恩這裡來。

  最多的時候,肖恩的身邊有近一百名孤兒,那一段時間,他光為這些孩子找口吃的都頭大無比。
Babcorn 發表於 2019-6-30 20:40
第十七章 根由

  好在那個時候,跟隨在他身邊的第一批失孤孩童已經變成半大小子,能夠幫大忙,最重要的是肖恩還有一個好母親。

  雖然這位母親在照顧孩子上不合格,但是辦事能力槓槓的,得知兒子困境後,僅僅消失了一個月,再次回來,帶回了整整一商隊的糧食不說,自此之後,每年都會有人送一批數量不等的糧食給肖恩,從未間斷。

  也是從那時起,肖恩確定了自己的母親身份並不簡單,想來也是,一名密語級的術士又怎麼可能簡單呢?這可是與大騎士同級存在。

  肖恩與這些人的關係是亦師亦友亦主亦恩人。

  等到成年之後,他們便紛紛的離開了肖恩,或回自己原先的村寨,或成家立業。

  但是無論在何方,肖恩在他們身上留下的烙印是終身不可磨滅的,很多人不自覺的效仿肖恩,盡自己最大能力收攏教養那些失孤孩童,有的甚至更進一步,開始利用跟隨在肖恩身邊學到的知識幫助自己所在村寨,教導自己身邊非失孤孩童。

  對跟在自己身邊的孩童進行最基本教育,在肖恩看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畢竟他的靈魂來自一個義務教育都普及的現代社會,接受教育早就是一種天經地義的事情。

  正好那個時候,肖恩處於前世記憶翻湧的時候,便將自己當初受教育教材,能回憶起來的全都抄錄了下來,挑揀了一下在兩個世界都通用的東西教授給他們。

  就憑那些殘缺知識,別說是高材生,只怕連初中水平都達不到,很多出師的時候,在肖恩看來,頂多也就是小學三四年級水平。

  不過這只是肖恩自己視角,在這個整個村寨都找不出一個能完整寫出自己名字的世界,能讀會寫會算的人,那都是智者一級的存在,當村辦教師那都是大材小用。

  這些在肖恩身邊長大的孤兒去了之後,每個村寨都當寶貝一樣供著,有了一定影響力,收養的失孤孩童自然就更多了,這是一個良性循環。

  經過他們連續不斷分流,加上肖恩逐漸長大,鍛鍊時間佔得比重越來越大,有意識控制下,他身邊的失孤孩童數量慢慢減少,到了今年只剩下了十幾個,這些還不是肖恩主動收養的。

  除了馬歇爾外,其他都是先出去的失孤孩童送過來的好苗子,認為跟在自己身邊耽誤了他們,故而送到肖恩這邊。

  一來是希望他們能從肖恩的身上學到更多他們所沒學到的東西;

  二來是培養感情。

  所有曾經跟隨過肖恩的失孤孩童,都堅信肖恩將來是要干一番大事業的人,現在只是他的幼龍蟄伏期,用不了多久將會一飛衝天,在這之前,他們必須幫他做好充分準備,隨時等待他的召喚。

  唯獨當事人肖恩從來未產生這樣的想法。

  當什麼救世主,拯救萬民於水火中,對他來說是很扯淡的事情。

  光憑嘴炮是做不了英雄的,而是需要付出各種各樣代價的,尤其是無私忘我這一條,捫心自問,從頭掂量到腳,裡裡外外他都是一個很自私的人。

  救助這些失孤孩童,也是出於利我目的,那些被幫助的失孤兒童不由自主的在心中美化了肖恩,尤其是那些已經離開肖恩的人。

  隨著時間流逝,有意無意的忘掉了肖恩身上的缺點劣根,在心中將肖恩美化的都快成聖人降世了,而且他們還喜歡向別人灌輸這種觀點。

  所以,最近幾年他們送來的孩童,肖恩只收那些七八歲的,受他們荼毒不深的,省的那些孩子來了,看自己的目光就像看一尊供奉在神壇上的雕像,弄得自己渾身不自在。

  “知道我會來救你們,你們為什麼還要這麼做的?”肖恩卻沒有這麼冷靜,重重的轟了查德一拳,將他打了一個踉蹌,低聲咆哮道,“是不是你們先唱的法埃特沃,說實話。”

  人算不如天算,先前那場暴亂完全出乎肖恩與馬歇爾的預料,將他們的部署完全打亂。

  按照他們原先的計畫,肖恩追上來狩奴隊,持續不斷的騷擾他們,拖延他們出山步伐。

  必要時候,肖恩會想辦法擊斃或者激怒對方,讓對方失去理智追捕自己,從而為馬歇爾贏取更多時間召集更多援兵,然後將這支狩奴隊全殲,將安迪斯山民的傷亡降到最低。

  現在倒好,計畫還沒實施,就失敗了一半,見到查德這幫人的時候,肖恩的第一反應就是他們引導的,先前那場暴動看起來像是突發事件,但是任何突發事件背後都有自己的必然性。

  在這之前必定已經有人做了相關鼓動工作,甚至動用了蠱惑手段,才會讓那些安迪斯山民如此齊心,響應的如此快,如此徹底,而有能力做到這一點的,自然是眼前這一波人。

  自己是一個失敗老師,一個徹頭徹尾的現實主義者,竟然教出一群理想主義學生。

  這些傢伙整天夢想著做大事,成為解決安迪斯山民疾苦現狀的英雄,卻不知道成為英雄是需要付出血的代價的。

  “雖然不是我們先唱的,但禍根確實在我們的身上。”幾名安迪斯山民面面相覷,最終還是查德開口,苦澀的道,“我們平時就算有再多抱負,頂多也就是拿自己性命作為賭注,絕對不會拿那麼多村民性命作為籌碼,更何況我們知道,當你發現村寨被攻陷後,絕不會袖手旁觀,你的性格我們最瞭解不過,要麼不出手,一旦出手必然會有萬全之策,我們暗地中做準備,也不過是準備等你實施營救時,儘可能保全被俘的村民安全。”

  “既然你們都知道,為什麼還會發生這樣的禍事。”肖恩的眉頭扭成了一團疙瘩,知道不是他們做的,他心中的負罪感或多或少的減少了一些。

  “是我們帶出來的那些孩子背著我們串聯起來做的。”查德臉上的苦澀和悔意都快要流淌下來,“他們聽說你要來,有點等不及,想要做出一點成績給你看,不用看了,事情發展完全超出他們的掌控,為了贖罪,他們沒有一個肯撤下來的,全死在山樑上,歸根結底還是怨我們,給他們灌輸了太多自己想法,讓他們太渴望成為英雄了,他們應該有更大好前程,卻白白的葬送在了這裡。”

  很顯然,族人的生命和鮮血給這些年輕人上了生動一課,讓他們對理想與現實的認知變得更加理性,有時候妥協是實現自己理想的必要手段。

  “不用那麼自責,至少他們用自己的行動更證明,咱們的脊樑還沒有被打斷。”肖恩拍拍他們的肩膀安慰道,“若是所有的人都變得像我這麼現實,咱們安迪斯人的脊樑只怕要打八道彎了!”

  “怎麼會,唐才是我們安迪斯人最堅挺的那根脊樑。”

  “唐的這種謙虛讓我們無地自容。”

  “這幾年稍微有點成績,就有點自傲,有點忘乎所以,對不起,唐,我們讓你失望了。”

  “行了。”肖恩擺擺手,打斷了他們的自我檢討,“叫你們過來,不是追究你們的責任的,你們都是自由人,只需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無需向我負責,還來,你們接下來打算怎麼辦?”

  “還能怎麼辦,當然是將逃出來的人聚攏起來,接著跟他們幹,要讓那些毀滅我們家園,殺害我們族人的畜生,一個都不能活著走出去。”

  “閉嘴,有唐在這裡,用得著你瞎咧咧,唐,你說怎麼辦,就怎麼辦,我們都聽你的。”

  “沒錯,你說怎麼辦,就怎麼辦,我們聽你的,唐。”

  轉悠了一圈,皮球又被踢回了肖恩的腳下。

  “不管我出什麼樣的主意,都聽我的?”肖恩追問道。

  “都聽。”所有人異口同聲,無比堅定。

  “那好,收拾收拾,帶著自己村寨的人回去吧。”

  六個人面面相覷,顯然這個命令完全出乎他們的意料,最終將目光落在了查德的身上,他是最早跟隨肖恩的那批孩子之一。

  加上與肖恩一直生活在同一村寨,不像他們一年只有集會的時候見上幾面,那個時候通常人數不菲,根本沒有機會跟肖恩說上幾句話。

  幾年下來,多少有點生疏,沒有查德那麼親近隨意,這也是正常現象,人總是在不停的變化成長的。

  查德勉強扯了一個不算笑容的笑容道:“唐,不要開玩笑,這種玩笑並不好笑。”

  “我並沒有開玩笑。”肖恩一臉正色道,“遭逢大難,他們是各個村寨中為數不多的倖存者,他們現在是各個村寨和家庭的種子,不能再讓他們有任何損失了,而且你們先前已經做的夠多了,受了這波重創,沒有三天兩日修整,他們是沒有辦法繼續趕路,足夠我找的援兵趕到,放心,他們一個都別想走出大山。”

  安迪斯山民的這場反擊雖然對肖恩他們的計畫造成了一定程度影響,但從大局上講,卻讓事情變得簡單了很多,現在只需要拖對方三天兩日,這支已經完全暴露的狩奴隊必死無疑,從四面八方趕來的安迪斯山民會活生生的將他們撕成碎片。
Babcorn 發表於 2019-6-30 20:40
第十八章 決策

  “這種人道主義在他們的身上是行不通的,他們的父母、他們的妻兒、他們的村寨,全都沒了,現在剩下的只是滿腔仇恨,現在你將他們親手復仇的機會都剝奪,這對他們來說是最殘酷的事情,就算是你不帶著他們,他們也會自己去復仇的。”

  一名名為伍迪的矮瘦安迪斯山民哀求道,“唐,你就帶著我們做吧,有你帶著,他們最起碼還有三成活命幾率,要是他們自己蠻幹,這些一根筋的傢伙,十成十的會將自己的小命搭進去,剛剛要不是我們生拉硬拽,好多人都準備回去求死。”

  “對啊,你這些傢伙究竟有多死腦筋,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的方法看起來非常人道,實際是害了他們,行不通的,唐,你光說我們是理想主義者,實際上,你才是那個最大理想主義者。”

  話說到這個份上,肖恩除了無奈接受,根本沒有第二個選擇。

  當一個在另一個世界看起來充滿的人道的決定,在這個世界看起來是如此不人道的時候,他還能說什麼?

  這也徹底的點醒了肖恩,他一直都在裝睡。

  他以為自己是一個實用主義者,教出了一群理想主義者。

  殊不知,在別人的眼中,自己才是個那最大理想主義者,他們的理想和夢想也是在自己的言行潛移默化下產生的。

  至少他們的理想是高度符合本土化的,而肖恩的理想只存在於他夢想中的烏托邦。

  “不要高興得太早,這些話都是你們自己說的,究竟做怎樣的決定,還要看他們自己,願意留下的,咱們舉雙手歡迎,想回去重建家園的,咱們也決不能歧視人家,集體歡送。”肖恩依舊不死心的補充了一句。

  但是殘酷的現實告訴肖恩,相比起眼前的這六位年輕人,自己依舊過於飄在雲端了。

  畢竟這些年他接觸的安迪斯人大多數都是受他影響完了的,無論是行為模式和思維模式都同步了很多的。

  而眼下最多的則是那種最樸實的安迪斯人,雖然頂著同樣面孔,兩者的思維模式說是兩個世界上的人有點誇張,但是巨大差異還是有的。

  從頭到尾,沒有一個安迪斯山民選擇離開,包括婦女兒童和那幾名身負重傷,走路都快要成問題的。

  “嗨,唐,我們現在走的方向好像不對,這是回村寨的路,那些惡棍和強盜並不在這個方向。”

  “廢話,你不會想帶著這些傷員,用這些不順手的傢伙什去打仗吧?像先前那種仗,你們還沒有打夠嗎?我帶你們去取裝備。”

  “取裝備,好大的口氣,咱們現在可是有七八十號人呢,他哪裡來的那麼多裝備?這個小傢伙是誰?歲數不大,口氣倒是不小,他以為自己是碎顱者麥基的兒子。”

  “真是見識短,竟然連大名鼎鼎的肖恩·唐都不認識。”

  “肖恩·唐?你說的就是那個……那個肖恩·唐?”

  “沒錯,就是那個肖恩·唐。”

  “難怪,要是他的話,那就再正常不過了。”

  當知道了肖恩的身份之後,無論男女老幼,沒有一個人質疑他的領導地位。

  肖恩的名氣遠比他自己認為的還要大的多得多,甚至遠遠超過他的母親。

  這一點,他帶出來的失孤孩童的功勞功不可沒,這個道理就像是一個人做了一百件好事,只有一百個人知道。

  另一個人做了十件好事,卻有一萬個人知道,後者的名氣自然比前者要大的多的多。

  在肖恩的前世,對這種現象有個專門形容詞——廣告效益。

  ……

  “那個傢伙叫肖恩·唐,安迪斯山中最近聲名鵲起的後起之秀,是一名天生覺醒的火焰術士,據說天生宿慧,博學多智,雖然沒有屬於自己的村寨,但是從剛剛會走就開始收養孤兒,培養學生,據說他的學生就像大山中的黑喬木一樣多,只要有村寨的地方,就有他的學生,影響力甚至還在那些大村寨的寨主之上,不過這個傢伙像老狐狸一樣謹慎,從來沒有與我們正面交手過,以前只聽說過名字,沒想到這一次竟然親自出手。”包裹的如同粽子的班森咬牙切齒道。

  他是少數滾下山梁的幸運兒,被山坡上的荊棘叢攔了下來,雖然沒有缺胳膊少腿,但是樣子卻沒法看了,渾身上下沒有一塊完好皮膚。

  安迪斯山脈的荊棘叢又是出了名的毒荊棘,上面的毒素雖不致命,卻會讓人產生一種灼燒感,就算是被刺破一點,都十分難受,更別說在裡面打了好幾個滾。

  因為人手不足,班森身上的荊棘刺都沒完全剔乾淨,說話用大了勁,都疼得直打哆嗦,每疼一分,對肖恩這個罪魁禍首痛恨就深一分。

  “沽名釣譽之輩。”大騎士阿傑爾的語氣中帶著濃濃的不屑,無論是天生覺醒,還是天生宿慧,都深深的刺激了他。

  沒能覺醒成為一名術士,是他心中永遠的痛,作為家中的次子,自己前面有一個帶著百年難得一見天才等諸多光環的哥哥壓著,他永遠是家中最不起眼的那一個。

  無論他付出多少的努力,永遠被對方遠遠甩在身後,最後只能夠躲的遠遠的,脫離對方耀眼光環的籠罩,現在又被勾起了不美好的回憶。

  “不管對方究竟是不是沽名釣譽之輩,咱們現在麻煩很大,用不了多長時間,那些野蠻人就會陰魂不散的追上來,而且數量會越來越多,活生生的將咱們淹沒。”班森眼中有著濃濃的恐懼,他非常清楚安迪斯山民對狩奴人的痛恨程度,他曾在巴士底城牆上親眼目睹過他們對狩奴人的處刑。

  用的是一種名為木樁刑的歹毒刑法,這種刑法很簡單,只需要一個土坑和一根手臂粗的硬木就可以完成。

  但是殘忍程度,卻讓班森時隔多年,想起來依舊不寒而慄,他永遠忘不了受刑者那痛苦的撕心裂肺的嚎叫。

  這樣的嚎叫並不是一兩聲,而是整整持續了一天一夜,直到那根插入下面的棍子從嘴中刺出來。

  他清楚的記得那些受刑者最後哀求的並不是饒命,而是殺了他。

  從那個時候起,班森對深山狩奴就極度不感冒,沒想到在巴特利的慫恿下,第一次進山就碰上了翻船事故。

  現在一閉上眼睛,他想起的都是十幾年前,那名受刑者臨死前的痛苦模樣,一切歷歷在目,近在眼前。

  “說點我不知道,有用的。”大騎士阿傑爾不耐煩的擺擺手道,“你們的死活與我無關,必要的時候,我會帶巴特利少爺單獨上路。”

  “是,大人。”班森心中暗罵一聲老混蛋,若是真的像他說的這麼簡單,他早就帶著巴特利跑路了,又怎麼可能在這裡與他磨牙。

  但是對方現在是他最大依仗,不敢有半絲得罪,對方一旦撒手,自己作為一個沒辦法動彈的重傷號,必死無疑,“阿傑爾大人,咱們隊伍士氣潰散,傷患太多,貿然上路絕不是最佳選擇,山林可是那些野蠻人的主場,到時候他們甚至不需要出動太多的人,只需要躲在暗處不停放冷箭,就會將咱們一點點蠶食掉。”

  “接著說。”

  “固守待援。”班森強忍著疼痛,打起精神諫言,“咱們精挑幾名哨探,讓他們用最快的速度返回巴士底送信給我的父親,他老人家一定不會坐視不理的,只需要兩千精兵,橫掃安迪斯山脈做不到,接我們出去卻是綽綽有餘,這些野蠻人心不齊,是不會招惹大軍的。”

  大騎士阿傑爾的臉上閃過了一絲意味不明的笑容,“固守待援的前提是確定援兵能到,否則就是固守待死,我聽說你的父親很能生養,光兒子就有七八個,而你母親只是一個侍女。”

  言下之意不言而喻,班森並沒與這麼大的面子,讓自己的父親出動大軍前來營救他。

  班森臉上的肌肉一陣抽搐,也不知道是被人揭了傷疤氣的,還是舊傷復發疼的,乾巴巴的道:“光是我自己,自然不值得我父親大動干戈,所以我才請巴特利少爺和阿傑爾大人在求援信上一起署名,到時候我父親還想讓巴士底的奴隸產業繼續紅火下去,就必須出兵。”

  “聰明的年輕人。”大騎士阿傑爾滿意地點點頭道,“若是這次你能活下去,我相信你早晚會有出人頭地的一天,甚至能從你的兄弟中勝出,獲得你父親的最終繼承權也不一定。”

  “多謝大人誇讚。”班森依舊面無表情的道,“但是這一切的前提是我能活下去。”

  “你起草寫救援信吧,等寫好了,找我和巴特利少爺用章,告訴你的父親,他只有十天,若是要是他的援兵十日不到,費倫家族第四繼承人的死亡,他將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而我阿爾傑*克拉克也將終生視他為敵人。”大騎士大步流星的出了帳篷。

  既然決定固守待援,那麼一個易守難攻的簡易營寨是必不可少的,現在的營地是絕對不可以的,不僅因為這裡地形不合適,還因為與昨日的戰場離的太近,因為人手不足,敵我雙方的屍體都在原地扔著,用不了多長時間,那裡將會成為蠅蟲和食腐者的天下,同樣也將會變成疫病之源。

  在這個世界上,自凡是與疫病一詞沾上關係的,都是生死大恐怖,由不得半點馬虎。

  再就是物資補給,這是士氣的最基本保證,好在他們進山的時候,就帶了充足物資,雖然遺失了一部分,但是人員損失的更多,蒐集一下,堅持十天半個月沒有問題。
Babcorn 發表於 2019-6-30 20:41
第十九章 織網

  “他們想要幹什麼?”看著下面正在逐漸成型的營地,查德一臉疑惑的問道。

  此刻距離亂戰已經過去一天半,他們不僅將那些逃出來的安迪斯山民重新收攏到了一起,還收攏了十幾名得知自己的村寨被毀,而一路追來的安迪斯山民。

  不過人數不增反少,跟在他們身邊的山民只剩下八十餘人。

  他們曾經回過肖恩他們的獵人小屋一趟,不僅取了新的武器,同時也將那些老弱病殘強制性留下了。

  對此,查德、伍迪他們也是持贊同態度,兵貴精不貴多,太多濫竽充數的,只會拉低他們的綜合戰鬥力,而且他們也不是沒有活幹,他們需要連夜的趕製更多的箭支,以便隨時支援他們。

  無論是先前亂戰劫後餘生的,還是後來自己追上來的安迪斯獵人,手中的長弓都換了,清一色的安迪斯長弓,比肖恩先前用的那把,這些長弓要小一個型號,即便如此,尺寸依舊嚇人。

  “好弓,真真的好弓,弓力最起碼也得有四絞,最大射程不下於四百步。”

  “弓是好弓,就是有點攜帶不便,不便於山中追獵,不過用來殺人,這樣的傢伙什那是再過癮不過。”

  “難怪唐這麼喜歡收集黃銅樟木,感情是在這上面做準備,聰明人就是聰明人,走一步看十步,境界比咱們高出半個桑斯特峰去。”

  “料是好料,不過制弓人的水準就一般了,一看就知道是新手,黃銅樟木還有一個小缺點,那就是油性不足,在馴弓前,最好提前半個月進行浸油,棕樹油最佳,牛羊油次之,浸油之後馴出來的黃銅樟木韌性張力能提升半成有餘,放在這種純粹用黃銅樟木製成的巨弓上,威力可就提升不止一成了。”

  “有沒有補救的辦法?”

  “弓已定型,原先的方法已經不合適了,不過若是每日用浸油麻布擦拭三遍,持續一段時間,應該有一定效果。”

  不愧是從小開始玩弓的老手,一上手連箭都不用射,便能將弓的性能給估出來。

  這些老獵人都知道這是好東西,用來殺人的好東西。

  更有精通制弓之術的獵人,直接將這些長弓身上的一些瑕疵給找了出來。

  不要小看這些目不識丁,平時焉焉、八棍子打不出個屁的傢伙,說不準便是制弓大師級人物。

  任何東西當你摸了一輩子,想不精通都難,更何況安迪斯山民有著屬於自己傳承,獵弓這種復合弓的製造工藝可比安迪斯長弓複雜十幾倍,製造安迪斯長弓更是不在話下。

  之所以不流行,主要還是功能性問題,安迪斯長弓是殺人的弓,大部分狩獵場合,還是獵弓好用。

  新換的長弓雖說沒獵弓順手,也大差不差,多射幾箭,就找到感覺了。

  更何況這種長弓擁有絕對射程優勢,當進行遠程覆蓋射擊的時候,射擊精度已經變得無關緊要。

  一上手就能拿出裝備上百人的長弓,那些山民被肖恩的大手筆震撼到了,因此對自己這位新領袖更加充滿了信心。

  反倒曾經跟隨在肖恩身邊的那些人見怪不怪,他們使用的這些長弓裡面說不定就有他們試手作品,這點數量對肖恩的庫存來說,九牛一毛。

  他們認識肖恩的時候,他就已經擁有了收集特種木材的嗜好,相比起製作週期長達數年的復合獵弓,這種單體弓製造工藝十分簡單,只要有合適木料,一名熟手僅用三個小時便能製出一把。

  製造安迪斯長弓的最佳木材當屬黃桐樟,用這種陰乾後木材呈現黃銅色的樟樹製造出來的長弓不僅力道十足,還異常美觀,特有樟香更讓其蟲鼠不近。

  這種樹在安第斯山脈中存量只能說一般,並不是說安第斯山脈不適合他們生存,而是安迪斯山民很早就發現它是製作弓弩的好料子,製造獵弓時,也多用其作為主骨,消耗量大了,野生數量自然也就少了。

  安迪斯山民在自己村寨周圍,甚至在自己的家中種植棵黃銅樟樹的習慣,已經有數百年歷史,尤其是生兒子時更要種上一棵,兒子長大時,黃銅樟樹也正好到做弓的年齡了,所以這種樹還有一個別稱成年樹或者迎媳樹。

  其次紅杉、榆木、白蠟木、橡木、黑樟木等堅硬木材都是可用的替代品,但是性能總歸差了一些。

  肖恩拿出來的安迪斯長弓用的都是最好的黃銅樟木。

  收集黃銅樟木算是肖恩另一個比較出名的怪癖,大多數時候,他的出診費就是一塊優質黃銅樟木。

  其實肖恩這也是被逼的,安迪斯山民還停留在以物易物的交易水平,貨幣少得可憐,大多數山民連認都不認,能拿半袋小麥、幾張獸皮、半邊獸肉作為診金的都算豪富之家。

  尤其是那些病患之家,早被拖累的不行,家徒四壁是常態,想下手,也沒東西要,乾脆要塊三十、五十年都不會壞的黃銅樟木得了。

  這個大多數山民家裡都有備,就算沒有,也可以去山裡找,只是費點力氣罷了,山裡人最不缺的就是那把子力氣,

  這個怎麼說也是戰略物資,多備點將來終歸有用處的。

  收的次數多了,慢慢的就變成一種慣例,所有人都以為肖恩喜歡這東西。

  不光求醫的送,一些被治好的病患,覺得肖恩當初只收了一塊不值錢木頭,是對他們的一種幫助,總覺得虧欠他的,進山狩獵,若是看到黃銅樟樹也會拖回來,送給肖恩。

  更有甚者,直接送一些樹苗過來,現在他們村寨的後山早就被大大小小的黃銅樟樹給填滿了。

  這也是跟隨過肖恩的那些孩童,總覺得肖恩將來一定是干大事的人的原因——肖恩總能將一件稀鬆平常的小事,幹成超出所有人想像的大事,收養孤兒如此,收集黃銅樟木也是如此。

  很多事情放在眼前看不出什麼來,但是放在十幾年的時間線上,影響意義那就非凡了。

  對這一點,肖恩的回答永遠不會變,他在做之前,真沒想這麼深遠,事實上,任何一個人將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十年如一日的堅持下來,都會發現創造出難以想像的成績,比如劍術、箭術、騎術等等。

  只因為他選擇做的事情會對其他人造成連鎖影響,所以感觸更深一些罷了。

  “固守待援,這麼簡單的問題還用問嗎?”

  “他們的援兵從哪裡來?”

  “當然是那座罪惡之城巴士底了。”

  “他們怎麼確定對方會出援兵的?巴士底的那些守城士兵自己從不親自進山狩奴的。”

  “這年頭,大騎士都進山了,還有什麼不可能的,肯定是這支狩奴隊伍裡面有了不起身份的人,山外那些人的德行你又不是不知道,將那些所謂貴族的性命比無數農夫的性命都看得重。”

  “若是他們真的大軍入山,周邊那些村寨就糟糕了,那些滅絕人性的傢伙,絕對不介意會將周邊的村寨給平了,咱們要不要派些人手通知他們一聲。”

  “呸,通知他們,他們死了才乾淨呢!那些村寨,哪個不是不黑不白,還不知道暗中與那座罪惡之城做過多少骯髒交易,出賣過多少族人,這麼大一支隊伍進山,他們都是瞎子?一個都沒看見的,我怎麼沒見他們派人通知咱們?若真有事,他們早就得信躥進深山中。”

  “不能讓他們就這麼順順利利的接走,這會助長他們的囂張氣焰,到時候動不動的便將大軍開進大山裡面來,咱們的日子就徹底沒法過了。”

  “沒錯,我們必須給他們一個永生難忘的教訓,讓他們知道安迪斯山不是他們的後花園,不是想進就能進的。”

  “怎麼給他們教訓?就憑咱們現在這些人嗎?就連對方這支狩奴隊,咱們都吃不下,又拿什麼給人家的大軍一個教訓,難道你還指望食腐者克萊頓或者碎顱者麥基出動大軍跟他們硬拚一場不成?”

  查德、伍迪他們聚集在肖恩的身邊,七嘴八舌的議論,論起見識,他們或多或少的有點,畢竟最短的也在肖恩身邊耳濡目染了五六年。

  但是分析出來的東西都停留在表面,更深一層的東西,尤其是大局觀,根本談不上,天賦這個東西,終歸是稀缺屬性。

  “這是一個好機會。”眼見他們分析不出更多的東西,肖恩給出了蓋棺論,“他們龜縮在城堡中,我們拿他們沒辦法,但是進了山林,就是我們的天下,若是再讓他們橫行,就有點說不過去了。”

  “巴士底的常備守軍號稱八千,但是從城池大小來說,這個數字很有水分,若是將那些連飯都吃不飽的奴隸軍和狩奴隊都算上,能湊齊這個數就撐破天了,經過訓練的常備守軍也就三千到五千,他們派兵進山的話,數量絕對不會超過守軍的一半,到時候頂多會招募一些狩奴隊隨行充數,若是超過了,巴士底的防禦就會出現很大的漏洞,波頓是一個謹慎的人,不會讓自己的老巢處在危險狀況中。”

  “若是策劃的好,他們要麼不出來,一旦出來咱們就有機會給他一記狠的,拔掉這枚毒釘也不是沒有可能。”

  肖恩並不是分析給他們聽的,而是捋順思路的,最後一句話已經低不可聞,根本不給他們插嘴的時間,他直接開始頒布命令。

  “費奇,傑弗裡,你們分別帶兩個人,帶著我的親筆書信去找食腐者克萊頓和碎顱者麥基,一定要交到他們本人手中,多餘的話,一句不用說,無論結果如何,你們都要第一時間趕回來。”

  “放心,唐,就算是拼了性命,我們也會完成任務。”

  “不用說的這麼誇張,食腐者和碎顱者與我都頗有幾分交情,就算不同意,也不會為難你們的,這只是個簡單的跑腿任務,只需要你們跑得夠快就成,你們若是連這件事情都做不好,你們這輩子就只能窩在村寨中當個教書先生。”

  見肖恩說的有趣,眾人發出一片善意的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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