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不贊成以暴制暴?【2/17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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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海遺珠 2006-2-7 14:54:15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4 5514
joetomjoe 發表於 2006-2-7 17:21
上帝說:要寬恕
            要忍耐
            要忍讓心
WLIFE 發表於 2006-2-7 17:30
台灣應該效法新加坡:來個鞭刑~~
讓作奸犯科的歹徒痛個厲害~~
別再說什麼狗屁人權~~
法制比人權重要的多了!!
RAY銘 發表於 2006-2-7 18:14
當然贊成  一堆心理變態的人  看不順眼就要打人  殺人
靠是自己人多示眾  事後又沒悔意  死後一定下18層地獄
真是社會上的人渣  希望能恢復古時候的一本有名律典(漢摩拉比法典)
強調以眼還眼  以牙還牙  你殺人就要賠命  砍人也要同樣被砍回來:angry1:
ice00810 發表於 2006-2-7 19:01
贊成啦!
台灣法律真的是太人性過頭了啦!
那些犯罪的人在牢裡吃的好..
過年過節監獄裡面還會請歌舞團的給他們看...
在裡面被關根本就是在度假...
在美國犯案...ㄧ判就判關個1百多年的~完全不手軟!
而在台灣勒...犯罪的人隨便關關也出來...
沒嚴厲的懲法那些犯罪的人才不會改不會怕!
飆車也能砍人...
尋仇殺紅眼砍路人..
16歲學生也能成為強姦犯...
強劫老奶奶還企圖要殺死老奶奶....
年後各個銀行被搶劫的事件不斷上演...

台灣犯罪的人犯的罪行那麼廣...
臺灣人到底在不在乎法律...
人性的法律沒人裡...犯案的事件只會一直增加..
到不如效法新加坡等法律嚴格的國家...
對犯法的人並不需要以人性下去對待...
那些犯罪的人早已沒人性...那又何必人性去對待他們!
bawti 發表於 2006-2-7 19:20
我最恨就是路邊的小流氓,沒教養,沒水準,社會人渣.

已暴制暴雖然不錯,但感覺還不夠力.

溫室效應不是越來越嚴重嗎?我很怕可愛的北極熊會消失,拿這些人拿去為北極熊剛剛好,拿去餵老虎也不錯,老虎也滿漂亮的.
baristaart 發表於 2006-2-7 20:48
亂世當然要用重典!
每天社會的亂象太多了!今天又看一則
"16歲少年姦殺9歲小女生"
他媽的....社會還不夠亂嗎?天天都在死人,有多少人為少年人所殺或所傷?沒當過父母,不會了解父母的切身之痛
這種的不抓起來關到生跳蚤,年輕人怎麼會怕?有些人就是賤,要關久才會悔改啦

[ 本帖最後由 baristaart 於 2006-2-7 08:51 PM 編輯 ]
播磨拳兒 發表於 2006-2-7 21:29
這是絕對要的啦...
像現在這種亂世...如果不用重典...祇會放縱那群死小孩還有壞人為非作歹而已
justin59 發表於 2006-2-7 22:24
感覺上台灣的刑法普遍缺無法給于於犯罪者應有的逞罰, 造成許多人心存僥倖心態, 以為自己做了不好的事也不見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也許許多人都會討論台灣有一些人有所謂的反社會的行為
這樣的反社會行為在美國社會也是一堆
相對於美國, 一個嫌犯若有有些舉動讓警方判定是有威脅性的, 該嫌犯的下塲可能是當場被革斃!

只是覺得臺灣的執法人員態度跟專業訓練等和美國的執法人員差異實在頗大
當然美國的執法人員爛的也是一堆, 種族歧視或濫權的也有!
但是
一般而言, 生活在美國的華人"通常" 不至於有太脫序的反社會行為
讓以上大大所言的各類反社會行為的當事人全部搬到美國後, 看看還有多少人敢幹這些不法的事?
為何會有這樣的情形? 因為這樣的人心態投機, 僥倖心理作祟罷了!
scoprise 發表於 2006-2-7 22:27
我覺得以暴制暴最好啦
反正社會都那麼亂
大家都冷漠心腸...
現在的刑責太輕了
坐沒幾年牢就出來啦
社會還是如此的亂
靠別人不如靠自己...
xray 發表於 2006-2-7 23:41
現在的社會犯了罪到牢裡蹲個幾年就可以出來了,
這點對一些犯人或者是已經放棄自己人生的人根本不算什麼......
或者可以說是不痛不癢.....出來照樣是一條蟲......:angry1:
我贊成在牢裡當然要給一些罪大惡極的犯人或者是累犯一些特別的服務.......
讓他們出來後要有死都不要再進去的心理.....這才是正確的.....
現在的社會只會照顧犯人的人權,只要犯人有啥問題那些人權團體馬上跳出來哭腰......
那些我最不屑....我心裡會想如果今天出事的是你家,你還會來幫這些人說人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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