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不贊成以暴制暴?【2/17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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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海遺珠 2006-2-7 14:54:15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4 5515
笑蓬萊 發表於 2006-2-7 23:42
原帖由 s755346 於 2006-2-7 07:49 AM 發表
華人就是要用高壓手段才能制裁
不然劣根性一下就跑出來了
死刑不夠吧
應該要凌虐致死
最好把老祖宗那一套拿出來
來個車裂 凌遲 這樣才有用啦
現在人用講的沒用啦
就是要嚴刑 最好是公開動刑
再曝屍三日來 ...

贊成!    不然就像白曉燕案的陳進興一樣   逃亡期間還不停犯案   還姦殺女護士及槍殺為他整容的醫師
最後判了5或6個死刑 還不是一槍了事 根本沒有嚇阻的作用
iypl91 發表於 2006-2-8 00:32
我選擇讚成.以正視聽

自去年到現在,每天新聞台播報的新聞:

×飆仔砍無辜路人(就因為看路人不爽)

×持槍搶銀行、大賣場

×無辜幼童慘遭變態大人凌虐、摳打受傷,還有的小朋友因此失去了剛剛開始的生命

×女童獨自在家,慘遭入侵小偷性侵,慘死家中

×男女方分手,為全家帶來殺身之禍

×不斷上演的學同挷架勒贖案
.........

太多、太多了,每次看新聞,都會在電視前跟著掉眼淚
我們的台灣社會生病了,而且病的不輕
看一眼就被國高中生的飆仔砍成重傷?!<誰沒好奇心,看一下有那麼嚴重嗎?>
沒錢買毒、家裡沒錢就持槍搶銀行?!<槍支都沒在列管了嗎?那麼容易拿到手哦!>
小孩哭鬧就把小孩打成重傷?!<哪個小孩不哭鬧!>
感情本就是你情我願,合則來、不合則散,因分手心有不甘就潑酸、砍殺對方的父母家人?!<這還是人嗎?!憑什麼去傷害對方的家人呢?>
現在連待在自己家裡都不安全,尤其女性,多半會被性侵、殺害<香蕉你個xx,女性獨自在家是招誰惹誰了?!>

我們的社會已經變了,變的恐怖、變的沒人性,而且治安真的是...爛到爆
人權那一套已不合用了,人權那一套都是在保護壞人,對安份守己、平實過日子的人來說一點用處也沒有
所以我讚成對壞人加重刑責,以正視聽,端正社會善良風氣!!
若是能變成新加坡那樣<鞭刑、峻法、重罰>,於現在混亂的台灣也沒什麼不好:angry1:
kr2ooxx 發表於 2006-2-8 09:07
我贊成用重典+以暴治暴
雖然一些宗教團體勸人要放下
但那都是狗屁,唯有讓他嚐到相同苦果自己才能解脫他也能得到應有的懲罰.
yuan_0605 發表於 2006-2-8 09:20
李斯說的好..
亂世用重典...
現在的社會亂成這樣..
法令再這樣寬鬆下去只會讓社會更亂..
nca2 發表於 2006-2-8 12:37
一訂要
我認為罰責要明確  
做錯有害社會大眾的權利時  一訂要重罰阿

不過要配合良好的監督機關
不然會淪為xx恐怖
jun741021 發表於 2006-2-8 13:04
非常贊成~人家怎麼弄你~我們就怎麼完她~這樣才是公平
突然想到如果是強姦犯怎麼辦???
giaw 發表於 2006-2-8 13:37
原帖由 cars40555 於 2006-2-7 03:44 PM 發表
重罰是一定要的
但是重罰下又會有缺點
因為犯一件死刑是死
        犯兩件也是死
重罰下會不會更促進犯罪呢?


這就是為什麼陳進興之類的亡命之徒,
在知道自己在死難免,所以一路繼續犯案下去的原因。

反正死定了,多殺一個是一個,多姦一個也是一個。

又譬如為什麼綁票勒贖不再是唯一死刑?
因為唯一死刑的結果,會導致歹徒為了怕事機洩露,他只有死路一條,
必然將人質撕票,以免人質日後指認。

有時候罪刑增加確實會有反效果,必須謹慎。
u19800924 發表於 2006-2-8 13:47
除了重典
還需要從小的教育
當然啦...我認為從小開始的教育比較重要
有許多孩子是在養育者的毒打下成長的
孩子自然也是有樣學樣...用"打或罵"來對待周圍的人
甚至更狠一點用砍用殺的方式來發洩情緒....
所以2者應該並重才對
ss3603666 發表於 2006-2-8 14:58
我想我們都不是被害人
最多只能用同理心來思考
但我覺得最後仍是要回歸司法
用法律途徑來解決才不會造成更多問題
overlook1987 發表於 2006-2-8 17:43
我是不怎麼贊成拉,如果以暴制暴那跟他有什麼兩樣,我也不太會說...:redf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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