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Der_Fuhrer 於 2006-6-21 12:16 AM 發表
其實不是我故意不回覆
該解釋的我在第三頁已經解釋過了
只可惜還沒有人提出個比較有力的論點, 連做人身攻擊的方式都一樣
開版大大也不用回覆也不需要又力的論點了!
因為你看看每個人的回覆吧,有幾票贊成!!
民意應該是最直接的證據吧,這樣還不夠的話,可以在開一個版,
建議如果說台語直接罰款加掛狗牌,你老大覺得如何!!
而且應該不是不想回覆,而是不知道該如何回覆吧!
之前在別版說是國家場合已經被糗一次了,別再來一次了吧!!
自己回個神看看你自己下的標題是公共場合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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