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案查特支費 馬英九列被告 (民視 )

 關閉
DEEP-BLUE 2006-9-9 14:35:02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2 5800
分案查特支費 馬英九列被告 (民視)
更新日期:2006/09/09 14:09
檢方偵辦台北市長馬英九侵占特支費案,已經完成相關核銷單據的調閱,極有可能在下週以被告身分,傳喚馬英九到庭說明,檢方表示,將會比照查辦國務機要費的規格,來進行偵訊,也絕對不會受政治力的影響馬英九因為特支費疑雲,遭到市議員檢舉告發,檢方分案調查,將馬英九列為被告。目前已經傳訊市長室經辦人,研擬下一步傳馬英九到庭,時間最快是下週,不過截至目前為止,馬英九還沒收到傳喚通知書。檢方認為,行政院的確有對機關首長特支費作出行政規定,一半需要單據,一半不需要單據,但並沒允許此部分可直接匯入個人帳戶。因此檢方偵辦方向,分成兩部分:一、要單據的部分,是否使用他人的收據來報帳,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但目前查無事証。但不用核銷的錢,就是市議員檢舉告發的部分。總統國務機要費案,查黑中心派出強將陳瑞仁,而馬市長特支費,檢方也派出曾辦過周人蔘電玩案及禿鷹案的主任檢察官侯寬仁來查辦。兩案模式類似,查黑中心將比照辦理,台北市政府有沒有浮報,檢方展開積極追查。


民進黨圍魏救趙,出奇兵攻馬英九的特支費,更是可笑。
且不說“國務機要費”與首長特支費的差異,就算民進黨
證明馬英九私吞機要費,還是無法證明阿扁的清白,民意
壓力還是不會因此而紓解。
馬英九你好自為之吧

不過此新聞至今為民視獨家 真或假 大家等下星期驗證摟

已有(62)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axu 發表於 2006-9-9 14:40
把馬英九打垮 國民黨還有半條命
阿扁被拉下台 民進黨就死翹翹了

這一定是邱義仁的垃圾步數 
chris2005 發表於 2006-9-9 14:43
審計部都說沒問題了
還想抓別人的辮子

民視還真會混淆視聽啊   又是一則芭樂新聞
播磨拳兒 發表於 2006-9-9 14:47
原帖由 DEEP-BLUE 於 2006-9-9 02:35 PM 發表
分案查特支費 馬英九列被告 (民視)
更新日期:2006/09/09 14:09
檢方偵辦台北市長馬英九侵占特支費案,已經完成相關核銷單據的調閱,極有可能在下週以被告身分,傳喚馬英九到庭說明,檢方表示,將會比照查辦國 ...

民視果然是天上天下第一保皇電視台呀
能夠想出這一招圍魏救趙的戲碼也真是了不起了.........可是.....................
阿扁這樣就是清白了嗎...........:tongue:
DEEP-BLUE 發表於 2006-9-9 15:03
原帖由 播磨拳兒 於 2006-9-9 14:47 發表

民視果然是天上天下第一保皇電視台呀
能夠想出這一招圍魏救趙的戲碼也真是了不起了.........可是.....................
阿扁這樣就是清白了嗎...........:tongue:


阿扁只是「潛在性被告」依現階段 阿扁勝出
民視果然利害
cker99 發表於 2006-9-9 15:10
民視某主播我還蠻欣賞的
聲音之有情簡直
比老鼠班有過之而無不及啊
不知各台記者主播立場是否跟老闆一致
至少表面上要讓出錢的大爺爽吧
播磨拳兒 發表於 2006-9-9 15:12
原帖由 DEEP-BLUE 於 2006-9-9 03:03 PM 發表


阿扁只是「潛在性被告」依現階段 阿扁勝出
民視果然利害

民視:阿扁好棒啊~~~
阿扁:廢話!我可是黑金之子、貪腐之王耶!哈哈哈哈哈哈哈


這就是阿扁與民視的關係啦......有夠麻吉喔

WLIFE 發表於 2006-9-9 15:53
哈哈~~
難怪有人會婉拒民視的採訪.說的一點都沒錯!!
根本無須去採訪報導----民視自己有編劇會自己編劇情!
無聊到家的民視新聞~~
xneil 發表於 2006-9-9 16:33
樓上泛藍的
請尊重司法調查
不要不爽
DEEP-BLUE 發表於 2006-9-9 16:43
原帖由 xneil 於 2006-9-9 16:33 發表
樓上泛藍的
請尊重司法調查
不要不爽

沒有不爽阿
我也說要馬英九好自為之啊

馬英九是"被告"
阿扁只是「潛在性被告」

依現階段 阿扁勝出
下一階段看誰勝誰負了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