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案查特支費 馬英九列被告 (民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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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BLUE 2006-9-9 14:35:02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2 5803
truelove003 發表於 2006-9-11 15:47
民視是民進黨的電視阿..
不然怎叫民視..不用擔心..
看看就好..
bkf 發表於 2006-9-11 16:53
原帖由 xneil 於 2006-9-9 04:33 PM 發表
樓上泛藍的
請尊重司法調查
不要不爽

每個人都有不爽的權利吧!?礙到你嗎??
民進黨就只會烏賊戰術!!
反求諸己吧!!不要總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吧!!
這是比爛的社會嗎??
gb1961 發表於 2006-9-11 18:20
原帖由 agio 於 2006-9-9 10:58 PM 發表


馬市長是將另一半匯入自己的薪資帳戶,就是這點不一樣
其他人都是另一個帳戶,不會跟自己的薪水混在一起
反正誰有問題就該查,一視同仁


[薪資帳戶]?
[個人帳戶]?
是入[薪資帳戶]不對,還是入[個人帳戶]不對?
法律上對[薪資帳戶]有不一樣的解釋嗎?
unknowtw 發表於 2006-9-11 23:07
通通都抓!!!但是阿扁要先死!!!
不過大家就讓民進黨的一些無恥之徒去繼續挖糞吧,也只有這樣大家才知道原來檯面上的都盡是一些吃屎的。
不過也因為民進黨真的已經江郎才盡,只剩這招可以救阿扁了,所以再賤也要跟阿扁一起共存亡啊~~~
commy 發表於 2006-9-12 00:05
希望馬小九不要有事阿
民進黨不要混淆視聽了
趕快講清楚國務機要費吧
tm0022 發表於 2006-9-12 00:59
原帖由 WLIFE 於 2006-9-9 07:36 PM 發表

這位老兄~
也請你尊重卡國版規.別總是玩分身遊戲~
你以為別人不知道嗎?

我為什麼要尊重司法調查?
民主國家中人民才是主人!
你怎不請民進黨尊重人民意見!


我只能遺憾的說
你的智慧就像沒讀過書的人一樣(甚至還比不上)
什麼叫做民主國家中人民才是主人
這句話基本上沒錯
但是
你不尊重司法
難道你犯了罪人家抓你還要說我最大 我是無罪就無罪嗎
請你尊重一下司法好嗎
不要學中國人是法律為無物

還有
你說
你怎麼不請民進黨尊重人民意見
那我問你
國民黨、親民黨、新黨
他們有尊重人民意見嗎
每天人民人民的嘴上掛著說
心理面一直在想如何得到自己的利益
你該檢討檢討囉

可悲囉!!
DEEP-BLUE 發表於 2006-9-12 02:25
原帖由 agio 於 2006-9-10 05:10 發表
阿扁的當然也要查,有貪就下台這沒啥好爭議的
誰貪人民的錢就下台法辦

基本上 羅太太 阿卿嫂 用我們納稅錢支付薪水
是既成的事實 還錢就可以解決的嗎
下台法辦 好像沒啥人提起過喔
arena1010 發表於 2006-9-12 04:46
如果馬英九有A特支費的話
那我倒是很想看看他會怎麼處理這種事情
因為特支費的事情也吵了這麼久了
真的要查要辦的話
就快點查吧
很想看看台灣是不是真的有清廉的政治家
因為已經對一位最上位者感到失望了
dbs77650 發表於 2006-9-12 12:23
唉!可以調查阿扁總統,就不可以調查馬英九?
還真是忠心護主啊!還真是公正啊!只是調查
他,將他列為被告而已?判刑了嗎?
唉!不沾鍋耶!當然會掩飾得很好啊!不會
露出馬腿的!就算不小心露出馬腿,也是阿扁的錯啦!
willionhu 發表於 2006-9-12 12:35
原帖由 dbs77650 於 2006-9-12 12:23 PM 發表
唉!可以調查阿扁總統,就不可以調查馬英九?
還真是忠心護主啊!還真是公正啊!只是調查
他,將他列為被告而已?判刑了嗎?
唉!不沾鍋耶!當然會掩飾得很好啊!不會
露出馬腿的!就算不小心露出馬腿,也是阿 ...


審計部都說沒違法了,還調查什麼?還列為被告!
那阿扁呢?都承認作假帳了,他有被列為被告嗎?而且他是總統耶!是人民的表率耶!他都不列為被告,為什麼台北市長要被列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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