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案查特支費 馬英九列被告 (民視 )

 關閉
DEEP-BLUE 2006-9-9 14:35:02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2 5568
timo-shenko 發表於 2006-9-12 14:12
高檢署談馬英九?主計處:特別費核銷合規定
更新日期:2006/09/12 13:09
(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十二日電)中國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台北市長馬英九首長特別費的核銷情形與行政院長蘇貞昌在台北縣長任內一致,完全合乎規定,不瞭解為何有媒體報導高檢署將約談馬英九。主計處也表示,台北市審計處查核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未發現違背預算或法律的相關規定。


國民黨團上午在立法院召開專案報告,邀請審計部、行政院主計處官員列席說明,首長特別費的核銷規定、審核程序,以及過去曾擔任首長的副總統呂秀蓮、民進黨黨主席游錫(方方土)、行政院長蘇貞昌、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長謝長廷如何領用首長特別費。


主計處會計管理中心執行長吳文弘表示,根據行政院的規定,首長特別費若取得原始憑證有困難,不超過半數可以領據報銷,已經形成慣例。而首長特別費的領用方式有三種,一是支票、二是現金、三是由會計單位匯入首長戶頭


審計部第一廳廳長王文興說明,蘇貞昌擔任台北縣長期間,特別費以支票方式領取,呂副總統擔任桃園縣長任內,則是以現金方式領取,而謝長廷任高雄市長期間,則是以匯入個人帳戶的方式領取。


黨籍立委賴士葆(台北市)表示,蘇揆擔任台北縣長任內,首長特別費核銷情形與馬英九一致,也符合相關規定,若查黑中心要約談馬英九,為何不約談蘇貞昌?難道查黑中心也有兩把尺,只為了轉移焦點、保住官位?


國民黨團書記長蔡錦隆說,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核銷過程合法,不瞭解為何有媒體報導高檢署查黑中心將約談馬英九,若屬實,查黑中心也應約談呂副總統、游錫(方方土)、蘇貞昌以及謝長廷。950912


領支票
領現金
會比匯入帳戶還要高明嗎
追根究底
還是制度有問題
針對個人
我依然覺得是模糊焦點
a7717096 發表於 2006-9-12 14:27
反正民視的立場一看就知道要幹什麼事了,不用太在意,懶得理他。
agio 發表於 2006-9-12 18:02
原帖由 DEEP-BLUE 於 2006-9-9 02:35 PM 發表
分案查特支費 馬英九列被告 (民視)
更新日期:2006/09/09 14:09
檢方偵辦台北市長馬英九侵占特支費案,已經完成相關核銷單據的調閱,極有可能在下週以被告身分,傳喚馬英九到庭說明,檢方表示,將會比照查辦國 ...


馬英九特別費案 檢調下週起展開約談
中央社 2006-09-08 21:43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八日電)台北市長馬英九遭民進黨立委檢舉疑挪用市長特別費當成生活費,高檢署查黑中心調取台北市審計處等單位相關資料後,下週起將陸續展開約談行動,包括馬英九在內的相關市府人員都將接受訊問。


  
行政院在2004年曾函文相關單位,就全國的首長特支費做統一規定,機關首長、副首長特別費報支手續,仍以檢具原始憑證列報為原則,若有一部分費用確實無法取得原始憑證時,得依首長、副首長領據列報,但最高以特支費一半為限。

法界人士表示,全國首長特別費雖都是一半需單據核銷、一半不需單據,後者長年來都形同首長的「小金庫」,但因為行政院規定中,沒有規範首長可以直接將不需單據的費用直接以領據領出後撥入私人帳戶,因此檢調應會就此部分向馬英九了解。


不只民視有報喔
1234567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