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女的活該!!車子被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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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moresad 2006-9-20 02:22:24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82 12354
protosssonic 發表於 2006-9-20 15:02
沒意義的行為....
公眾場所還是不要太表達自己的支持~
zeeman 發表於 2006-9-20 15:08
我覺得這個女的比在凱道上那個白目機車男跟白目
那麼她不知道對方是綠營的人嗎
會有人開車經過豺狼群把車窗搖下來然後頭申出來的嗎
真的是很白目的做法-.-|||
54011 發表於 2006-9-20 15:25
原帖由 onemoresad 於 2006-9-20 07:00 AM 發表

那名被砸車的是要開車離開時比個倒扁的手勢才被打
乖乖待在場內要脫衣比手勢沒人管
你乖乖開車出去 開紅車有什麼問題
我不相信當天台南就只有她一輛紅車
那其他人沒問題 那為什麼她會被砸

馬市長允許火車 ...

歐!!原來是因為比手勢才被打阿 原來要在場內比手勢才沒錯
原來只能待在小圈圈裡面阿
想回家都不行阿(因為要走出那個圈圈)
以後每個人比手勢前不就都要先登記場地呀
還要把場地畫到自家門口.才能平安回家喔
請教您的問題您一直不回應
光在這打轉.沒意義
請大大能就事論事.別將2起打架混為一談
第N次聲明.我沒說過打阿婆是對的這種言論
請睜大眼睛看清楚
我也覺得這女子的行為不當(不當是因為當現場狀況)
但難道這樣就能合理化大大您開這個版"這女子活該!!車被砸"的標題嗎.
周海威 發表於 2006-9-20 15:27
再怎麼樣!
我都認為不能暴力解決!
民主最重要的就是制度!
全部比大聲!比人多!
這種集會有什麼意義啊!
兩邊的人都要自制!
不要有人受傷了!
tonybk 發表於 2006-9-20 15:50
原帖由 鋼彈勇士 於 2006-9-20 12:44 AM 發表
我想砸車的人頭瞉壞去
一時衝動砸人車很爽沒錯
但後續的賠償及法律責任那才會爽翻天
現在政治人民利用人民的無知
不能在媒體上教育大家這樣的後果
英雄?
等被警局約談做筆錄
收到法院傳票
上法院被判違反 ...

天真 你阿 他們隨便一查我看都是前科累累
之前一則新聞 鄉下酒店沒小姐砸傷老闆恐失明
三人呵呵 全都前科累累 違反槍砲彈藥 吸毒 傷害 靠
所以他敢臭屁 敢衝 反正他也不在乎多一條 重傷害囉
zlock 發表於 2006-9-20 15:51
譴責暴力,不管什麼顏色,打人就是不對,暴力就是不對,該關就關, 一切就讓法律來制裁吧~不過真的有辨法這樣嗎??:what:
佐藤真子 發表於 2006-9-20 16:29
反正遇到這種事情,一但對方攻擊,你就是鎖車門,關車窗
直接開始衝撞這些攻擊你的暴民
這都是法律上的合法自衛!
相對的出去玩遇到攻擊你的飆車族,也是比照辦理
還有就是你開車時遇到有人違規,而因為他的違規你必須採取閃避動作,但你做閃避確有可能危害第3者時,也是撞下去再說,不能因為違規的人,造成第2方甚至3.4方都跟著賠進來!
若不能避免,就是撞死一個少一個,要賠償,撞了以後再來說
台灣的法律矯枉過正,講人情,卻不重規矩!
若是在美國,這都是合理的自衛!有時美國人開車,遇到行人違規,而若是這個行人被撞死了,此行人還得賠償開車的人..這就是法治..
反正若是有卡國人民也遇到暴民,記得..撞了再說
不需要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不管任何顏色都是!
lichung 發表於 2006-9-20 17:01
為什麼挺扁之民眾給人感覺層次水準都很低,看到地一定都吃檳榔身體滿是刺青嘴巴三字經不離口,為什麼這些人腦袋這麼簡單,操縱者好像學歷蠻高,都是在上位者及一些地下電台賣假藥那些人.
五線木偶 發表於 2006-9-20 17:13
都是一些 暴力的說詞  如果今天 嚴清標 穿紅衣 開紅車 誰敢打他  

只會欺侮 弱小  沒膽的一群人

生平最看不起 欺侮弱小 的人  怎麼不敢去打那些 大頭呢 ?

只會去嚇女生  以為自己很英雄  說你們是狗熊   都還污辱了 狗熊
msis 發表於 2006-9-20 17:28
比個倒扁手勢就被砸車
只能說這個社會亂了
除了會說那個女的活該外
重要討論的該是那些無法控制自己理智的暴民
仗著人多就這樣欺負一個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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