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奇的是,為什麼人權團體這麼想廢除死刑,是基於什麼樣的心態呢?
是覺得生命很重要?
還是站在法理上與人為善的角度,認為不論如何都要讓犯罪的人有活下去並改過自新的機會呢?
其實就一般人而言,都不會認為死刑犯就該讓他活下去,因為他犯了十惡不赦的大罪
但是就我所知人權團體想廢除死刑的原因大概有以下幾項:
1.死刑犯在犯下大罪時,都是在泯滅人性的狀態下犯下的,但是關他個一段時間後,
可能十幾年或是幾十年,當他找回人性並慚悔,這個人生命便有了全新的體認。也
會開始珍惜人生,這才達到人性中珍惜生命的意義!
2.一般受害者家屬都會希望加害人能判死刑,以慰人心,但人權團體認為這種復仇的
心態是不可取的,他們認為這種心態所突顯出的是人性中醜陋的一面,只是不斷的
增加社會上仇恨的因子。他們是盡力在創造人人都能有寬容為懷的心理,不要讓社
會上充滿了許許多多負面的情緖
3.“死”其實是一件十分重大的事,人只要一死,關於這個人的一切就成了回憶,這個人
也就不能再創造出什麼了,他們希望大家能更看重死這件事
4.死刑犯犯下死罪,通常都是一時情緒失控所造成,而家屬希望死刑犯被判死刑,也是
一時情緒所影響,他希望家屬能冷靜想想,死刑犯其實死,就只是死而已,倒不如讓
死刑犯活著受苦,不是更能讓死者解脫。
請大家想想他們這麼想的道理何在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