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贊成台灣法律和大陸一樣採"重罪"判決嗎?(到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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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ro2 2007-1-24 11:34:44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3 4645
目前社會輿論皆認為要求"重罪",不能廢除死刑!!但這2分法真的有那麼簡單嗎?
我個人的想法是反對!
如治安不好就以暴制暴,真的有成效嗎?且合乎人權嗎?我有以下觀點!

1.假設有一天你的親友、朋友,甚至是你自己,一時衝動誤殺他人,就被判了死刑,非惡性罪犯結果卻是死路一 條,這情何以堪啊!連改錯的機會都沒有,就去死了!
2.重大犯罪人士,犯了罪,知道難逃一死,就變本加厲地,殺人姦擄作案,這樣重罪反而起了反效果!
3.也許自己只是犯了個小罪,卻得受重刑,你要嗎!
...
犯罪加害人及受害人之間,很難找到兩全其美、雙方都認同判決的平衡點,法律期盼做到像天秤一樣的審判公正,但真的要做到的話,很難吧!
抱歉文筆不好,發文標題已經不能改了。說成"判刑非常嚴厲"較看得懂
應該是說,台灣的法律改成如中國那麼的嚴格。
共產國家的法律非常嚴格,中共的刑法量刑比台灣重,而且動不動就是死刑,一年總有數以千計的死刑案。在大陸,竊盜罪最高可判死刑,對酒醉駕車也是從重量刑!。在台灣,「逃漏稅」只不過是補稅罰款就了結。在大陸,逃漏稅等於「偷竊國稅」,不只補稅罰款,更是觸犯刑法!

注:請勿筆戰,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個言論

[ 本帖最後由 nero2 於 2007-1-24 19: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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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氣焦糖貓 發表於 2007-1-24 11:43
如果法律可以是活的也挺好的
也就是要視犯錯人的情況來定
若那個人是"無心"其心地是存有善念的
可以原諒之

但是若是不知悔改還會傷害更多無辜
這種人就必須要嚴加處理之以免傷害更多人
goardatm 發表於 2007-1-24 11:54
我覺得亂世用重典是應該的
像台灣...犯罪後就算被抓..也要等判就是等好久
等到判刑後都不知道過了多久了.........人民養他

而且關一關...有能力的還可以在裡面當老大...
出來後還不是一尾活龍.......例如:一出獄就說記者會逼上梁山的那位

還有的更厲害的就是被抓後...靠關係關說的...

什麼都不用怕...當然犯罪會會繼續范
alexteng 發表於 2007-1-24 11:59
所以我一直認為鞭刑應該引進台灣
很多犯行罪不致死,例如:搶劫,販毒
但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犯,就應該給予一定的懲處
只要是累犯,就給他鞭個幾下再抓去關
看他們還敢不敢再犯
emerlai 發表於 2007-1-24 12:07
我想最大問題是可行性跟有效性
如果只注重可行性: 用重典
那麼有效性???????
能有效的抓到所有罪犯嗎?????
不檢討假釋制度, 經濟和智慧犯罪的重罰, 可以嗎?????
殺死一個人, 才一個
可是經濟和智慧(如搞政治的......)犯罪可以殺死一狗票(多少自殺阿)
sunking0113 發表於 2007-1-24 12:51
贊成啊
尤其是詐騙這麼多
就是判太輕或者完全治不了牠們
才越來越多這類人渣呀!
鞭刑也可以考慮實行
另外就是把人權團體全撤消&懲治
因為這些亂源搞得社會更爛了
用以加快判決行刑效率
不要什麼都可以幾個錢又交保了
DKNYling 發表於 2007-1-24 13:41
個人贊成重判!!!
現在的判刑及假釋制度是太輕緩了!!
導致犯罪人進監獄後彷彿是上"犯罪研究所"深造!!
出來社會後又用更高超的技巧犯罪!!
尤其是累犯!!
最好關到死!!
jo6cl4 發表於 2007-1-24 14:38
摟主好像缺少了一點法律常識
一時衝動殺人>>>如果符合"義憤殺人"的構成要件
是不會判處死刑的

再者,台灣目前的法律除了"海盜殺人罪"的結合犯之外,已經沒有"唯一死刑"
也就是說,殺人者並非一定處以死刑 (近年來台灣判處並執行死刑的數量已相當少)

最後,您可能要先搞清楚近來的與論
應該是要求對某些"習慣犯"要求重刑(缺乏社會化期待可能)
並非對所有犯罪行為都要求重刑
jo6cl4 發表於 2007-1-24 14:45
再者
一個持續進步的社會
其刑罰以一般大眾的感官上
只會越來越輕 (對犯罪求證越來越嚴謹,沒有確實證據的行為不追究)

除非台灣經濟情況持續惡化
政治不穩定,社會嚴重動亂
否則不可能走回"嚴刑峻罰"的回頭路

不過在那之前我們可能已經先被某國...
yaan 發表於 2007-1-24 14:48
贊成
但有些人犯是小罪,應該以別的方式來處罰
不要只是用關的方式來處罰
犯重罪的就要關久一點也不要那麼簡單就假釋出來
死刑也不應廢除,因為死刑多少有嚇阻的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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