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普羅米修斯 於 2007-9-14 02:41 PM 發表
人皆有過所以應該讓洪曉慧重新來過?
那許嘉真呢?誰又能讓她重新來過?
被害人連生命都沒了…加害人憑什麼跟社會討自由?
以後應該立法,假釋出獄者如果再犯案,
當初同意他假釋的相關審查委員全部抓去關…
這樣不錯~社會也不用法律了~回到專制時代就好了
司法院不用混了全關起來 , 反正做錯事的人永遠沒辦法翻身
只能在牢裡等死 , 一輩子面臨永無天日的生活
要引用也請看完別人的下文
給予自由是有限度的 , 況且社會大眾能不能接受他們還是個問題
一開始就給人戴大帽子似乎不太好吧?
我不是受害者家屬 , 所以我沒辦法體會仇恨的感覺
但如果社會只有充滿仇恨與等同的報復
搞不好連言論過度都要抓去關摟~
至少社會肯給他們一次機會 , 如果自己再不能好好把握
那一輩子都不用再想談什麼人權了
有原則的自由 , 不等於無限制的自由
公道自在人心 , 法律之外也有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