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治安連MM都不放過

公警 發表於 2010-4-7 21:38
一開始是那女的言詞挑釁男警有錄影蒐證其實可以直接帶走就好了直接法辦現在警察只要動手就說執法過當這樣以後誰還敢當警察阿
cutetoyuta 發表於 2010-4-7 21:41
本帖最後由 cutetoyuta 於 2010-4-7 21:53 編輯

腦殘話一堆

誰都曉得罵有罵的罰則  但是別忘了 該員警正在值勤 該西施政被糾舉改善!!

這是兩回事!!搞不清楚逆?

警察執行公務的時候是可以隨便辱罵三字經或是其它國罵逆~

請被糾舉人改善  還被惡劣態度對待

本來就可以依據妨礙公務罪逮捕

法律上確實有明確的條文規定所謂的妨礙公務罪
就算你推他一下或是用言語…其實只要想影響他執行勤務的行為都算是妨礙公務


刑法 第 五 章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 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使公務員執行一定之職務或妨害其依法執行一定之職務或使公務員辭職,而施強暴脅迫者,亦同。

犯前二項之罪,因而致公務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依據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公佈之後妨礙公務等罪名是早已見諸於刑法或是其他相關法規上絕對不是要限縮警察的權利
================================
影片中員警並不是沒有給那個西施機會  不然他蒐證個雕??

逮捕現行妨礙公務罪犯  有分男女嗎??

狗屁一堆


唯一他犯錯的一點那就是 他對那麼妖嬌美麗的女孩動手!
讓大眾產生同情心~~


可悲喔  難怪台灣的警察被看得那麼雖洨~~不是沒有原因的!
公警 發表於 2010-4-7 21:44
為什麼都說警察的不對那女的沒有不服取締嗎警察執行公權力阿
馬皇˙惠帝 發表於 2010-4-7 21:51
本帖最後由 馬皇˙惠帝 於 2010-4-7 22:42 編輯

屁話連篇
檳榔西施是犯哪一條,警察執行屁公務
不懂就旁邊蹲著
這條法律是這樣畫框的

法 第 五 章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 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使公務員執行一定之職務或妨害其依法執行一定之職務或使公務員辭職,而施強暴脅迫者,亦同。

檳榔西施妨害他執行哪一條法?
屁話一堆
她最多就是違反
刑法第 140 條 (侮辱公務員公署罪)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
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這條大多判20~30天拘役可易科罰金 ,所以這條等於就是罰6千到1萬


配合你的智商舉個例子
警察沒有搜索令要進你家搜索
你把他趕出去或是不鳥他
這樣是不會違反他媽的妨害公務

妨害公務? 幹! 屁話一堆

檳榔西施違反哪一條?
這個警察怎麼說的

欒姓員警指稱顏女穿著清涼又蹲在地上,機車騎士經過時突然緊急煞車,很可能造成交通意外才上前制止


這是三小? 檳榔西施違反哪一條
執行個屁公務
nengmin 發表於 2010-4-7 21:55
說檳榔妹有錯才真的是在靠北!!
全台灣哪一家檳榔西施是包的緊緊的?
當人民保母被罵個幾句就把人側摔喔!
阿這個米蟲警察  是不會錄音錄影存證直接告發嗎?

我看他媽的只想藉機卡點油吧!!!
noelle-tpe 發表於 2010-4-7 21:56
本帖最後由 noelle-tpe 於 2010-4-7 14:02 編輯



3流雜誌的封面女郎,內涵0分


本人:
http://www.nownews.com/2010/04/07/11490-2588671.htm
cutetoyuta 發表於 2010-4-7 22:03
本帖最後由 cutetoyuta 於 2010-4-7 22:17 編輯

有人在放屁嗎  好臭!!

自己去翻社會秩序維護法啦  對於某些人我就不幫牠上課了!!

(怕你眼睛不好我把字放大)
哈 你該不會連社維法都不曉得吧!!!哇靠~~我國居然有這種人耶  真不曉得是不是對岸派來滴XD  

這是唯一可以取締西施衣著曝露的法規!!

通常都是勸導  你沒看該名西施一看到那警察就說"又來"XX???
表示該員警勸導很多次了!!


頭腦差沒關西 人家講你要聽  人家講你又不聽 只會看新聞有個屌用!!

該西施 不止辱罵警察 而且 妨礙公務  影片中都有  不知道有人是瞎掉了逆?

而妨礙公務可以逮捕  這我就不用講了吧!!

拒捕有分男女??

硍~~真牠X的不懂裝懂~~

=============================================
唷  警隊把他掉離職務就等於該員警犯錯??
原因用屁股想也知道就是 大眾同情該漂亮西施
基於輿論的壓力才這樣做  有人第一天出社會嗎?這種事也要我講?


至於某腦殘人士提出
警察未攜帶搜索令 是否可以進入民宅搜索一事!!
我只能說  公民與道德裡面都有教     我就不用多講了!!
可悲喔~~自己傻以為別人跟牠一樣傻XD
真是風馬牛步相干來點會的吧  哈~


chen9490405 發表於 2010-4-7 22:25
雖說女生那方面也有不對,但會這麼對一個女生動手動腳的,也不是一個正常男人會做的事吧?一時腦沖血衝動失控是人之常情,但警察是合法配槍的一種職業,萬一哪天又腦沖血了,誰敢保證不會胡亂開槍呢?

警政署公關室主任陳烱炫表示,警員取締不法時可使用強制力,但須注意比例原則,而且不可逾越必要性,這起事件警政署認為「可能已經執勤過當!」

"可能"已經執勤過當?拜託,根本就是過當了,還可能勒!!打官腔!!
阿升 發表於 2010-4-7 22:33
這讓我起星爺的電影.....打我阿...打我阿...(我從沒看過這樣的要求)PS.出於九品芝麻官
rex1983 發表於 2010-4-7 22:39
本帖最後由 rex1983 於 2010-4-7 22:51 編輯
屁話一堆
西施是打電話給他朋友,對他朋友說那個警察又來靠北
這樣又是他媽的違反哪一條?

馬皇˙惠帝 發表於 2010-4-7 22:17


我看這位大大不是這西施的朋友or忠實顧客 就是讓社會敗下去的指標
明明就說是打給老闆 你硬要凹是打給朋友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92/IssueID/20100407
再來大大都只說妨礙公務罪 & 侮辱員警
阿你怎麼都沒說到妨礙風化阿  它有沒有露毛還是有沒有在穿著上的超過  你都知道嗎??
怎樣看你都是在說屁話 只是一昧的挺西施 卻沒有是非之分
就像現在你的若都是對的 會有人來跟你筆戰嗎
本來就是互相  不然為啥只找那家 不找其他家

可憐的警察呀  執勤嚴一點就說執法過當  鬆一點就說在摸魚
若不是工作難找 我看一堆人都不想考警察吧
吃力不討好 做也不是 不做也不是  
百姓打警察沒事 警察碰到百姓就是打人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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