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盟:國家不可依法殺人

龐德 2010-6-3 08:25:45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92 8839
等糖吃的小孩 發表於 2010-6-3 11:27
10# 文諾言!!!


噗~你不知道司法一家親嗎?

律師有可能是大法官的同學

有可能是最高法院的學長

是沒有法律規定啦!!
九翼天使 發表於 2010-6-3 11:34
民主國家不是民意為依歸嗎?
台灣民意不是反對廢死嗎?
它們那些人說廢死就癈死
將大部份民意放在那?
歐洲不是很講民主嗎?
台灣的民意反廢死,歐洲就要以它們的力量來壓制台灣的民意嗎?
那其實說來根本就不遵重台灣的民意,就是誰的力量大就要聽誰的.
瞿XX舉例提到民主,當初是民意要解嚴不是反解嚴,跟現在的民意取向不同
所以瞿XX根本是利用民主但不遵守民主的人,現在的民意是什麼反廢死呀.
等糖吃的小孩 發表於 2010-6-3 11:42
12# 九翼天使


照你的講法

大家要陳水扁死

陳水扁就得死?

你的民意立論有點薄弱!!
小白癡 發表於 2010-6-3 12:23
民主的基本定義,少數服從多數,
廢死聯盟的成員及讚成者,目前在台灣居於少數人,
為何要強迫多數人來服從少數人的理念,
這作法和暴君有何不同,
但環境和理念可以改變的,
廢死聯盟們,你們可以向下紮根,
到學校向學子們宣揚你們的理念,
或幫助一些需要幫忙的人們後,也可以宣傳廢死理念,
多年後,廢死聯盟成員人數變成多數人種時,
便可水到渠成了,
強摘的果實不甜,
沒有辛勤的付出,卻想要有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作白日夢,
zathenaz 發表於 2010-6-3 13:02
真是搞笑
國家不可依法殺人 那那些兇手就可違法殺人?
為了自己的利益或慾望?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既然判到死刑必然是犯出人神共憤的事情
雖說殺人償命是自古至今的陋習
但是卻也是十分公平合理的事情
判終生監禁也好或者回饋社會也罷
如果肯悔改,那還好說
但是若今天毫無悔意 一樣心態
那就算給他關到死依舊是個惡人
那意義何在?
他破碎了一個家庭
而不是還要說被害者家屬要去可憐他的親人會為他難過
沒有人人品這麼好
親人被奪走,還能笑者原諒不當一回事
那被害者誰要可憐?父母哭斷腸的心情誰能了?
只能說 自己做的事情前因後果 就要先想了
悔不當初也是自己造成的事實
這並不能怪誰吧?
宅到不行 發表於 2010-6-3 13:03
才百人連署哦
那我找千人連署將廢死聯盟成員和死刑犯關在一起好了
女的就幫那些死刑犯留種好了
相信我這樣的建議
不到一個小時就可以達成千人連署了

到時廢死聯盟要不要順應民意啊

國家不可依法殺人
死刑犯卻可任意殺人
這是什麼道理啊
廢死聯盟的人
跟死刑犯一樣都是沒良心的啦
duckhome999 發表於 2010-6-3 13:03
廢死盟=廢x盟
大家聽聽就好
社會的亂源  就是某些看不清楚的垃圾在炒作的
連一個配套措施都說不出來
廢死 廢死  掛在嘴裡  讓人唾棄
huang136 發表於 2010-6-3 14:11
是滴...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是我的邏輯
jeff11310 發表於 2010-6-3 14:55
死刑犯在殺人的時候有想過他也會有死的一天嗎
如果沒有死刑爽死啦殺了100人也不會死多好阿
我還要賺更多錢來養這一些殺人犯阿真是好人好爆阿
我如果是那些殺人的犯人我當然會跟你說讓我死吧
因為我生不如死(以退為進阿)我看到他向我索命
生不如死阿(就是不會自殺怪哉怪哉)
無期徒刑要有機會可以出來
出來在殺...這樣一個圈圈下來好玩啦
下個被殺的就不要是你
mjordan226 發表於 2010-6-3 15:44
那明年民國100年,總統也毋須行使大赦、減刑等「依法享有」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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