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盟:國家不可依法殺人

龐德 2010-6-3 08:25:45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92 8856
crazyeh 發表於 2010-6-5 22:05
不依法殺人,那國家不就是帶頭違法了
3分之2的國家廢死,關剩下的3分之1啥事??
轟雷.狠角 發表於 2010-6-6 00:17
ㄧ群不知道腦但在想啥的.你家人被殺時就最好也反死刑
msjohn 發表於 2010-6-6 00:22
這些人,有這麼多閒工夫,還不如去關心一下弱勢一下……
死刑犯會成為死刑犯,不就大都是先決定了…別人的生死嗎?
jyc91888 發表於 2010-6-6 13:48
死的不是那些反死刑的家人,所以他們可以講的如此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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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an 發表於 2010-6-6 19:08
該死的,就去死,對一些沒有人性的死刑犯,不必寬恕
sekilin 發表於 2010-6-7 10:08
廢死的人邏輯真的很奇怪

殺死一個人等於一個家庭破碎 如果在執行死刑 等於兩個家庭破碎?

這是什麼怪邏輯?台灣的法律人殺一殺,還可以到處啪啪造不用執行罪責的?

在犯下罪行的那一刻,早就是兩個家庭破碎了吧!

還有 台灣犯罪率沒有因此降低 

這更瞎了!台灣犯罪率跟有沒有死刑又有何關係了?

難道台灣是一犯罪就抓去槍斃不成?

至少據我所知,當擄人勒贖""致死""是""死刑""的時候,肉票被撕票的機率只剩下兩成不到(侯友宜的那篇報導)

一廢死,我殺人跟不殺人判刑度一樣,為什麼不殺人?殺人滅口搞不好還抓不到我!

至於盧梭更好笑了,你現在是在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你以為你周星馳阿 先拿把劍給我吞下去再說!

死不死刑跟進不進步根本一點鳥關係都沒有,真正的人權是應該給予公平,公正的審判,連這一點都努力到

就直接跳到廢死,說的白一點,就是連毛都沒長齊,就學人家打手x
always777 發表於 2010-6-7 10:19
不依法
那誰會遵循法律
不依法
那何必稱為法治國度
fzr750 發表於 2010-6-7 16:27
廢屎聯盟很閑喔~~三不五時來搏版面一下,到底有啥好處和意義??
看看它們言論,完全是在幫加害人說話,為何不去和受害者家屬對話咧??
tail_fin229 發表於 2010-6-7 17:56
本帖最後由 tail_fin229 於 2010-6-7 17:58 編輯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指出,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第4款規定,任何被判處死刑者應有權要求赦免或減刑,但依目前法律規定,這樣的權利幾乎無法行使。
謎之聲:如果是他的家人受害,他馬上就換邊站了,不會再指出什麼鬼聲明
終身監禁、勞役反而才是真正嚴厲的刑罰。
謎之聲:以為大家納稅的錢不是錢啊?每年要花多少人力、物力在上面!

就算廢死成立,但他們本來就判死刑的還是得死刑
畢竟他們"已經"被判死刑了!
所以必須執行!只是往後犯罪的人才不能被判死刑!
betty.66 發表於 2010-6-8 00:23
殺人就要償命...一槍斃了死刑犯,太人道了,撥了她們的指甲再灑鹽巴讓他嘗盡所有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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