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的悲歌,南投警察子姦殺少女案以100萬元達成和解

 
qazpoo 發表於 2011-9-7 16:36:4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00 56299
sparkck 發表於 2011-10-9 09:37
唉!這是什麼世界!
法官有收賄吧,不然怎麼會這樣判
真是一肚子火!
123656541 發表於 2011-10-9 11:40
100萬美金才可以接受~

可憐的百姓又在一次被欺壓~
仇皇 發表於 2011-10-9 14:43
就這樣也能和解~這應該不是錢的關係了吧~他殺人了~他以後還會不會在殺第二個第三個,他這次這樣作以前就沒性侵別的女生~就因為給了錢就說他有悔意,和解了就這樣過了
這就是法律~~悲哀
紫唯熙 發表於 2011-10-9 19:09
我覺得其實直接判死刑比較快,人家一個正值花樣年華的女孩,就因為你的性慾,而喪失了一條寶貴的性命,還什麼考慮嫌犯年紀輕輕,就以100萬跟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拜託19歲已經成年了,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就算沒成年,你也應該為自己的行為做負責,自己做的是就該自己來承擔,而不是用錢來打發掉死者的家屬,連這麼簡單的一件事,都不了解,真的只能怪嫌犯再下手殺害死者時,都沒想到自己的下場.
kenli2935 發表於 2011-10-9 22:50
為什麼和解 就不用判刑  人肉真的鹹鹹
alibuda2 發表於 2011-10-10 01:18
人神共憤!
s10317520 發表於 2011-10-10 08:07
這要給他死刑不要留他在這個人間
ivonwang2003 發表於 2011-10-10 20:06
民事跟刑事庭的法官都是腦殘型的恐龍法官...台灣的悲哀...士大夫的恥辱...
jjjl106663 發表於 2011-10-10 23:33
像這種作姦犯科的壞人種.即生育牠的人都應斷種
與世隔絕
wwfkwan 發表於 2011-10-11 00:36
一百萬一條人命…
但是殺人罪可以和解的嗎?
法律上允許嗎?
法律我不懂,要去查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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