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的悲歌,南投警察子姦殺少女案以100萬元達成和解

 
qazpoo 發表於 2011-9-7 16:36:4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00 56301
key123123 發表於 2011-10-11 01:35
回覆 1# qazpoo
key123123 發表於 2011-10-11 01:36
一條人命直100萬而已喔..真不值錢
善良d牛 發表於 2011-10-11 04:17
本帖最後由 善良d牛 於 2011-10-11 04:21 編輯

一百萬可以換一條命!?太便宜了吧

是哪各法官 同意和解?
等我準備好一百萬
不殺人只 刮仇人手腳經 各一刀 就好
到時 指定那一各法官 判刑

(不過..如沒碰到恐龍 卻來了個正義法官
那..刮了仇人卻賠上一生就虧大..)
曾冠智 發表於 2011-10-11 09:37
公布其附姓名位階所屬單位,公布主審法官姓名所屬單位讓全台灣的人都知道是誰教出這樣的好兒子
是誰做出這樣的判決;最好他們都有女兒
summer0624 發表於 2011-10-11 11:11
15年假釋後,剛好法官女兒孫女長大,也被他姦殺...
qbwking 發表於 2011-10-11 21:04
台灣真的是犯罪天堂。看看那些外國人來台犯罪所介的刑責!不是緩刑就是不起訴。
tom123896 發表於 2011-10-12 02:45
回覆 159# qbwking


    外國人不起訴 緩刑 這是法務部 怕麻煩 私下不發公文指示 有沒有這個可能 心知肚明
    好吧 判刑 外國人要抓 還是賠償 比較難以求償 像 某油輪漏油 造成墾丁生態浩劫  賠到啥錢
好吧有賠  賠不到損失10%
morgy_eleven 發表於 2011-10-12 09:23
和解跟判刑是兩碼事~
恐龍法官恐龍法官!!!!!!!!
jake7759 發表於 2011-10-12 09:49
用錢來請求死者家屬的原諒
這是對死者的一種汙辱
也證明了這死者在這個家不太收歡迎
cloudamp 發表於 2011-10-12 12:29
是現在法律變了嗎…
只要付一百萬和被害人家屬和解後就算是性侵殺人都可以判無罪

檢方考量簡男年紀輕、已以一百萬元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未再求刑。
意思是不是說,只要家裡有錢,年齡在20以下就可以盡情的亂來不用怕出事了
這讓我想到一句話...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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