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的悲歌,南投警察子姦殺少女案以100萬元達成和解

 
qazpoo 發表於 2011-9-7 16:36:4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00 56307
seshun 發表於 2011-12-12 16:43
和解個屁啦!
身為警務人員更應該罪加一等!
沒有凌遲處死已經算客氣了!~
姦殺未成年少女100萬換輕判!~
這法官真的有讀書嗎?還是已經被收買了!
sky5354230 發表於 2011-12-12 18:13
100萬+15年徒刑...關個5-10年 出還還是一尾活龍...看誰家的女兒倒楣囉
我看還是槍斃吧..........
ronni1982 發表於 2011-12-12 18:59
不懂法的人也很悲哀,100萬犯罪被害人保護基金會的補償就可以申請到100萬了,對方真是欺人太甚,這就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法治社會...
kk578kk 發表於 2011-12-12 21:11
和解應該輕判一點.不然加害者都不和解.被害者不就更慘..這樣被害者家屬還有一點實質上的意義..
gotomugen1 發表於 2011-12-12 21:52
強姦殺人這種事都做得出來
基本上再犯率超級高尤其又家裡有錢
如果只是強姦賠錢了事還能接受
畢竟有錢人真的很多都愛搞強姦
至少活著能拿一筆不斐的錢花
但把人殺死就表示他心裡根本不把其他人當人看
而且這些犯罪者真的腦袋有洞
殺人是最難處里的基本上在台灣
屍體很難藏好
不如就讓對方告性侵就好
真的笨死了都唸到大學了還跟白吃一樣
lovelovo2001 發表於 2012-3-26 01:54
姦殺還可以私下和解喔..這也太誇張了..
74221121 發表於 2012-12-15 15:57
法律只保護有錢有勢懂法律的人
人命不值錢阿
teniente 發表於 2013-5-1 09:44
現在呢?
後續如何啊!?
無期還是死刑,個人覺得死刑比較恰當.
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7-5 18:01
thank you for sharing the news.
HANGE1025 發表於 2017-5-3 15:11
不予置評,不知道雙方和解意願的前提下,我覺得不該臆測受害者是不是有受到脅迫或委屈。
家裡窮是一回事,假設,即使他們因為窮,因此願意接受100萬和解金,這原因的構成跟加害者無關阿。

我不是說男的沒錯,我也覺得很過分,但是用主觀替同意和解的被害者臆測心態,我也覺得這樣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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