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還是搞不清楚情況,以下的內容是比較接近事實的狀況,你看過後就會覺得不合理的地方..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0823/112012032800838.html
整個建案的地大多數是公寓大樓,唯一不願拆的是獨棟透天房,而且是在整個區域最旁邊,可以不需動到而去動,最明顯的利益在於因為這戶是靠捷運最近的土地,而糟到建商劃入計畫之中,而且是無故被劃入,你如果要用多數決來認定,在這種事情上是不成立的,因為他的房子與土地是獨立沒有和別人合建在一起的大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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