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1月23 於 2012-3-30 02:54 編輯
kenlee27 發表於 2012-3-30 00:57
=.=都更受害聯盟有提出文件,建商故意將通知書寄到文林苑管委會(還有蓋章簽收),
但他們住在隔壁透天厝,那
我一開始就說我的看法了...
都更兩難...
要不要都更.要都更的話..
百分之百住戶同意太難了..
隨時都會有獅子大開口的釘子戶.沒完沒了.都個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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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待提了建商的說法..
我還有問,建商是不是以這兩點反駁王家立場?是否合法?.是對的?......
王家崎零地.無反對無提出異議,這兩點是建商的觀點..
是建商對王家的反駁.不是我的.別把我當壞心人...00"....
feline1017 發表於 2012-3-30 00:59
不好意思,你是不是沒有搞清楚我們在討論的問題是甚麼?
《北市文林苑都更案強制驅離釘子戶,你的看法 ...
不好意思...你才該搞清楚
我已提出我的看法..
順待提了建商的看法...
建商的說法是否合法.是否是正確的...
什麼睥睨.什麼高高在上.什麼嘲諷的語氣...
是針對王家.是針對你嗎?
通常當有人以上述口吻對我.我不熟不清楚.沒看過這個人文字用法..
不了解他的用意.我會直接忽視.或耐心說清我要表達的.不帶你上述口吻...
當我知道.清楚,回覆我的不是第一次如此.用意是如何..
那...我回覆同樣的口吻,我不覺得有何不對..
我是不知道你是怎麼跑來橫插一槓...
對於你不清楚的.或你沒看清楚的來龍去脈..
說噁心,提母親強姦.妻子殺害.女兒綁架的.....
還能教導他人人生處事觀....
這就是你基本的風度?! 這就是你的人文素養?...
倒打一耙.我才覺得很莫名其妙.
這是其一..
律師.立委.建商警察.官員
上述職業.我都不是...
我一開始就說了我的立場..
都更兩難...
都更要還是不要.?.
要都更..
百分之百同意可能嗎?...
就這麼短.這麼簡單..
我順帶提的是建商以兩點反駁王家...(不是我的觀點)
如這兩點都合法.如建商所言..(但只稍微看一些報導.我才問是不是)
這是其二
你的房子被拆除.不是暴力逼迫.是條例-公權力執行..
用不著提母親強姦...綁架的舉例..
當你暗喻.認為有人是使用"非法暴力"..(有理解錯嗎)
說到了底.不就是認為這都更法有問題..
OK..
我一點意見都沒有.雖然我不覺得再怎麼修.修的出有百分之百完善.皆大歡喜的都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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