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老鳥3 於 2012-5-15 18:25 編輯
大雷龍 發表於 2012-5-15 12:33
就是需要像大大這樣子的人給那些只會打著言論自由的大旗卻躲在電腦屏幕後面汙衊他人的那些蠹蟲一些教訓.. ...
只是不想……讓酒駕殺人犯形成脫罪SOP
萬一哪天這些酒駕犯又把人撞飛,我剛好倒霉站在路邊,或是開車經過
被酒駕犯牽拖他是為了閃我才撞到人,發動黨羽到處噴糞潑髒水
叫囂要我出來道歉,分攤刑責及民事賠償,甚至負主要肇事責任
豈不是衰到爆?(不光是我,任何人都有可能碰到)……此風不可長……
至於這些護航的……他們可以把帖子列印出來,拿去葉家論件計酬或應徵工作,應該還餓不死吧,那就不是我該關心的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