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男"真的做錯了!!(冷靜版)

12345654321! 發表於 2012-5-5 13:31:44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04 82329
xd396 發表於 2012-6-24 21:33
大大的回答深得我心呀~!!
不弄個粉絲團太對不起大家了~!!
abcde11239 發表於 2012-8-25 12:41
葉少酒駕撞車就有錯

不需解釋這麼多!
老鳥3 發表於 2012-11-21 16:24
賤鼠 發表於 2012-5-13 20:42
喔  那恭候不送

放心,光腳對光腳,不會讓你輸太慘

我全權委託律師趕在半年追訴期滿前,上星期向地檢署提告

如果你能屏蔽IP或其他方法,讓檢警找不到你的話,算你有本事
不能......就可以通知你們葉家律師團開始準備了

我明年上半年不常在台灣,檢察官開偵查庭如果我請假的話
我律師說,歡迎你用這些惡毒髒話去砲她,她都接著
反正後續民事求償,會聲請假扣押你直系親屬資產,你光腳的也不差多賠她幾十萬,是吧?
賤鼠 發表於 2012-11-23 00:46
老鳥3 發表於 2012-11-21 16:24
我全權委託律師趕在半年追訴期滿前,上星期向地檢署提告

如果你能屏蔽IP或其他方法,讓檢警找不到你的話 ...

搞毛啊你!回覆有這麼慢的嘛!

之前不是電我速度太慢,現在是哪招

快點啊!怎麼愛告人!也這麼愛嘴砲

當事人都勞跑到國外去,還有資格開庭審理

我都不知道,告人是不怕被告誣告的喔!

還是早已心知肚明,先勞跑了!
老鳥3 發表於 2012-11-23 03:04
賤鼠 發表於 2012-11-23 00:46
搞毛啊你!回覆有這麼慢的嘛!

之前不是電我速度太慢,現在是哪招

哪招???不怕告訴你,拖過半年追訴期就是要讓你告不了我,我卻在追訴期滿前告了你,如何???
我忙得很,這種小案子讓律師去收拾你足夠了

誣告???我5月14日就聲請法院公證網路證據保全放著,已給了承辦檢察官1份,你最好去說我誣告,記得大聲點
我依法請假,全權委託律師處理訴訟,你說是落跑就算是吧,我無所謂,說穿了那是我本事,你奈我何???
就像如果葉少爺可憐你,讓你躲在他家讓檢警找不到,我也奈何不了你一樣

有本事你也別出庭,剛好讓我律師聲請一造辯論終結,直接確立債權,假扣押合併強制執行……
反正訴訟戰術說多了你也不懂,你還是在家等傳票,開庭時跟我委任律師說吧
只是別到時裝小孬孬,連髒話都不敢說,我律師她可是很期待阿~~

繼續衝浪去吧,你的時間不多了……也許
心包太虛 發表於 2012-11-24 11:31
老鳥3 發表於 2012-11-23 03:04
哪招???不怕告訴你,拖過半年追訴期就是要讓你告不了我,我卻在追訴期滿前告了你,如何???
我忙得很,這 ...

看那個人之前發的帖覺得好髒,而且講話真幼稚
網路上就是需要老鳥姐這種行動派,給這些躲在螢幕後面,昧著良心護航的xx一點教訓
就算大大這次不計較,他踢到鐵板也是遲早的事

不知道他出庭時會不會也裝病帶口罩?搞不好答案揭曉,根本就是葉少爺本人......XDDD
老鳥3 發表於 2012-11-24 13:19
心包太虛 發表於 2012-11-24 11:31
看那個人之前發的帖覺得好髒,而且講話真幼稚
網路上就是需要老鳥姐這種行動派,給這些躲在螢幕後面,昧 ...

不用理他,大禍臨頭,也就只剩下一張嘴可以叫囂罷了……
如你所說,某些xx喜歡墮落,就索性推它一把,活該讓它揹著前科,一輩子墮落到底好了
不過如果他真是葉少爺本人,那倒也沒啥差別......
心包太虛 發表於 2012-11-24 18:37
老鳥3 發表於 2012-11-24 13:19
不用理他,大禍臨頭,也就只剩下一張嘴可以叫囂罷了……
如你所說,某些xx喜歡墮落,就索性推它一把,活 ...


給大大拍拍手!!!提告+1
以前我也碰過這類滿嘴髒話的渣,可惜報案時警察千方百計叫我去和解給搓掉了,殘念……
大大讚啦!!!!!!
老鳥3 發表於 2012-11-25 01:44
心包太虛 發表於 2012-11-24 18:37
給大大拍拍手!!!提告+1
以前我也碰過這類滿嘴髒話的渣,可惜報案時警察千方百計叫我去和解給搓掉了,殘念 ...

不意外,事關管區刑案發生率,警察立場當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而且訴訟程序少則一二年,多上訴個幾次,慢慢凌遲三五年都是常有的事
一般人就算有把握穩贏,但沒有律師打點,也沒時間精力跑法院,才會無奈不得不選擇調解,但也造成有些網蟲跟本有恃無恐

我和律師直接走地檢署,檢具法院公證的網路保全證據,檢察官看過認可它的證據能力,才受理承辦
判決定讞不該我的,我不會拿;該是我的,我也自有本事去取,何須調解?
心包太虛 發表於 2012-11-25 02:26
老鳥3 發表於 2012-11-25 01:44
不意外,事關管區刑案發生率,警察立場當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而且訴訟程序少則一二年,多上訴個幾次, ...

是啊~~~上次談和解對方還張牙舞爪,好像是我欠他一樣
祝老鳥姐案子順利,不要剛好碰上恐龍法官……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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