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個依法辦事!女公務員撿到「救命錢」索酬3成否則不還

   
Dagsoso 發表於 2012-6-8 10:06:4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62 78280
eric0121 發表於 2012-6-12 16:56
...唸法律的...更應該有良心吧!!...不然以後 會用法律害人喔~~
dicky1970 發表於 2012-6-13 08:36
何必呢?原本是功德,搞到最後變失德;不該是自己的就算強要,最後也守不住吧...
一劍任天真 發表於 2012-6-13 10:32
有權索取很好啊
但是也要看人吧?
如果一個肥的流油的傢伙掉了100萬
不拿三成對不起國家社會

但是今天是一個單親家庭的媽媽耶
不要說三成
要是少一成人家可能生活就過不下去了
還跟人家拿什麼拿
這不是法律問題
是人格問題!!
0626yu 發表於 2012-6-13 11:29
人窮志不窮的人越來越少了
qaz24680 發表於 2012-6-14 18:33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各說各話而已吧!
公道自在人心,只能這都是因果啊!
vincent16899 發表於 2012-6-14 22:32
真的很糟糕,完全沒有人性
subzero_324 發表於 2012-6-15 01:54
假設他直接收回去,完全不去派出所
那麼那個失主25萬一毛都沒有

liucl0413 發表於 2012-6-15 05:28
這位公務員有點過份了
要不然怎麼人家會找立委施壓
如知道對方是低收入戶就應該要無條件歸還才是
而且那錢還是救命錢還要求東要求西的
臉皮有夠厚
darthVader 發表於 2012-6-15 12:13
      依法辦事? 馬英九也是依法辦事, 空固力腦袋
hotleah 發表於 2012-6-15 17:45
馬的!!!!死婊子!!!都已經當公務員還在貪!!!!妳得職位就已經癱了很多納稅人的錢了!!不要貪得無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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