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個依法辦事!女公務員撿到「救命錢」索酬3成否則不還

   
Dagsoso 發表於 2012-6-8 10:06:4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62 78281
eika6416 發表於 2012-6-11 07:57
很多這類新聞不是公務員就是高知識份子
索取一定的報酬
依法ok
但好歹也看一下對方的狀況吧
這麼缺嗎?
公務員的福利已經比一般上班族好很多了
想不到心態一個比一個還惡劣
vesila 發表於 2012-6-11 08:03
臺灣真的病了\
而且這個病不是醫師可治之病
拾金不昧這種道德 整個變味...
asd9181003 發表於 2012-6-11 08:43
怎麼好意思索酬阿 ==
公務人員還這樣
back0077 發表於 2012-6-11 09:09
其實法律那個規定事要鼓勵檢到錢的不要A走
只是有一份穩定的工作還要強硬的要求報酬真的很說不過去
那是人家的救命錢應要求有點說不過去~
ben6012g 發表於 2012-6-11 09:58
我覺得雙方都有疏失   公務員部份沒有考慮到對方極需用錢和負擔能力   當事人找長官施壓....
ren809 發表於 2012-6-11 09:59
小時候教的拾金不昧的精神!!!
現今怎麼都變調了,尤其已經是公務人員了還要索酬.....
HEAT56127834910 發表於 2012-6-11 10:12
降一成    我看可能大多人就直接拿去用了吧!!
這種公務員也太圈圈叉叉了
來福來福 發表於 2012-6-11 10:14
從小接受的教育就是~~拾金不昧....

但法律卻規定可索3成酬金??

法律和道德熟輕熟重~~全看個人的取捨....
0626yu 發表於 2012-6-11 11:08
這樣反應感覺不太好吧!!
emiletsai 發表於 2012-6-11 11:17
唉!!看到這個新聞之後

真的覺得~~台灣是怎麼了!!!

總覺得~~知道法律的人

很像都會這樣~~堅持法律論點

而不顧~~社會善良風俗!!

這樣下去~~真的不知道~~台灣會變成什麼樣子

人人都在要求自己的權利的時候~~

這個社會~~只會變得更冷漠~~

這個社會~~只會有更多衝突~~

如果當事人不覺得有違善良風俗

那就是~~~~台灣的教育~~~真的是有很大的問題!!!!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