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個依法辦事!女公務員撿到「救命錢」索酬3成否則不還

   
Dagsoso 發表於 2012-6-8 10:06:4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62 78279
yang.juing 發表於 2012-6-11 11:56
我還是覺得不該這麼堅持啦.
畢竟人家都有說是救命錢了
為什麼堅持索3成的報酬咧
lbs083 發表於 2012-6-11 13:00
我覺得...道德良知其實是一個很主觀的東西,誰能說出一套標準呢?

要我選的話...錢全A下來會怕被抓到,要三成會考績會掰掰,全還的話最多給人道謝一下沒什麼感覺,還要花時間到警察局~

so我可能會裝作沒看到地上有錢吧XD
imeshsurf 發表於 2012-6-11 13:12
唉~~~丟臉的公務員~~~真丟臉!國家的門面都被你們丟光了!

這一種人一定會有報應的!
johnny1943 發表於 2012-6-11 14:35
人心早就變質了~~雙方都沒錯.....人的道德觀念錯了!!
novel193 發表於 2012-6-11 18:53
po1987 發表於 2012-6-11 03:47
人情時故,是很重要的~~
不管你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還是為了講贏而講。
我可以跟你說不會做人道哪都吃不 ...


想不到還會有人以為網路上的資料是真的
愚昧至極

社會上的亂象不加以改進卻隨波逐流
我的觀點是法理情
法為優先
代表這個社會的遊戲規則
人情世故這種上不了臺面的潛規則是該被唾棄的
不要在那倚老賣老
你的真實年齡不一定比我大
weminsun 發表於 2012-6-11 21:22
其實先擺脫他是公務員這件事,他也是人
索酬固然不見的會被認同
但是反觀掉錢的人是不是犯的錯比較嚴重呢?
1.怎麼每次掉錢的都會是救命錢?
2.既是救命錢又為何不妥慎保管?
在因果上掉錢的人是害了撿錢的人啊
by3 發表於 2012-6-12 09:07
可能學完法律就變得很會保護自己的權益
不過這樣就沒顧慮到別人了
還是要多考慮一下,免得好事變成壞事了
samlee1219 發表於 2012-6-12 09:11
這社會真的病了  證明了 說讀再多也沒用  要讀到重點才是真的
s612731 發表於 2012-6-12 14:05
不上電視都不會學乖!!!

現在人!!!

錢!!!!!!!!!!
silverchen 發表於 2012-6-12 15:38
這種撿到東西還要依法索取報酬實在是太誇張了
既然決定要送交警察局,就不要有索取報酬的意念
要索取報酬不如直接佔為己有~~何必呢!!
這種心態跟是不是公務人員無關
完全是個人的行為,也不必一竿子打翻所有公務員
至於修法改索酬的比例,個人覺得是多此一舉
懂得感恩的失主自然會去給予拾金不昧的人報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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