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個依法辦事!女公務員撿到「救命錢」索酬3成否則不還

   
Dagsoso 發表於 2012-6-8 10:06:4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62 78289
wackyson 發表於 2012-6-10 19:09
公務員有需要頭殼這麼的死硬嗎?不知人間疾苦吧
建請大法官除了把不適任的司法官汰換之外
不適任又有礙社會觀瞻的也統統免職了吧
搞什麼東西
apple11913 發表於 2012-6-10 19:20
拿別人的救命錢==   她想讀完法律系還早的勒
x60719 發表於 2012-6-10 20:20
不要臉,人家拿來救命的,硬是要拗
這種人生兒子沒屁眼
bird19831126 發表於 2012-6-10 20:26
索酬~~否則不還?
這難道不算勒索?
撿到錢是幸運
而非應得之報酬
撿錢不還
不是聽說有違法嗎?
MPoop 發表於 2012-6-10 20:42
個人覺得社會真的事變了.......以前是拾金不昧....現在是拾金要部分金錢!!!!
如果是我撿到的話.....失主包個紅包意思意思就好哪怕是幾百塊...我都可以接受..因為是無意中賺到的!!!
那些要幾成的人.....只能說現在不比以前了!!!!!
羽祐 發表於 2012-6-10 20:49
真是可悲 本來就不是你的錢卻死咬著不放 今天若不是把事情搞大以及施壓這筆錢能拿的回來?總不能天天跟她在那邊求情
!跟銀行借錢利滾利息滾息日子一拖再拖吃虧的是誰?都說了是人家的救命錢還要要求人家給你登報道謝是想看看能不能記功嘉獎是嗎!?真不知道在想什麼
proofs 發表於 2012-6-10 21:58
身為一個稱職的公務員
不就是最會說凡事依法辦理嗎
要不是事情鬧大了,哪會不收錢
a840545 發表於 2012-6-10 22:25
教育失敗道德淪喪
拾金不昧的道德教育是喊爽的
堂堂個公務員高知識分子
竟然用法律文字為自己的理直氣壯索酬行為護航
是要怪父母從小沒教好
還是老師打混摸魚
真的不知她要如何教育她的下一代
道德情操修養定義是在紙上談兵嗎
不覺得~~~~
有點愧對妳的道德心





masaru 發表於 2012-6-10 22:48
這條法律很有問題阿,不是你的東西拿了叫竊佔,送到警局後變成有法律依據的勒索??
jinshon 發表於 2012-6-10 22:53
國家已經腐敗至此,公務員有此行徑有何奇怪
所謂上梁不正,下樑歪
上至總統,下至各府院不都是,不曾為百姓著想
只會想辦法加稅,刮百姓的皮
出現一位無恥的公務員是很正常的........因為不只一位
個人覺得只有革命,重新組織新政府,將現有政客及腐敗的政府團體全部拔除
百姓才有安和的一天........可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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