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個依法辦事!女公務員撿到「救命錢」索酬3成否則不還

   
Dagsoso 發表於 2012-6-8 10:06:4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62 78295
pingre80 發表於 2012-6-10 08:04
為什麼不規定拾金不還
會有刑責
這樣就不用擔心不還
06122 發表於 2012-6-10 09:47
一點華人的美德都沒有
這女科員應該沒有什麼良好的道德教育
沒關係你喜歡3成就去拿吧
但是下輩子你得還人家6成
這就是因果循環
只會念書沒有良心的人.這個社會上還真多
阿里巴巴巴 發表於 2012-6-10 09:47
雖然是沒錯照民法規定

但是這種舉動以民情來說還是不太被允許
brad339911 發表於 2012-6-10 09:49
不懂那些亂下評論的人在想甚麼
原由:一位婦人,為了幫生病的母親請看護,向銀行借了25萬多,沒想到該錢卻掉了,被好心的公務員撿到,送到警察局。

1.公務員將該錢私吞。
2.公務員交給警察,索取三成獎金。
3.公務員交給警察,不索取報酬。

1.被抓到,就有可能依照侵占罪,走刑法責任。
2.在台灣,情理法,於法你可拿到三成獎金,在考慮到該婦人是為了救母所借的錢,你忍心跟婦人收取三成報酬嗎,請將心比心,只怕會像現在被人肉搜索,成為全民撻伐的對象。
3.如果婦人很誠心地說句謝謝,其實都會很感動,台灣的人情味。

原由:婦人找來立委道德勸說,讓事件擴大。

1.婦人求助無門,導致最後錢沒拿回,母親無法醫救。
2.婦人尋求調解會。
3.婦人尋求立委協調。

1.如果真的發生,該公務員難道不覺得自己背上一條人命嗎,雖不是你親手殺,卻是因你而死,如葉少爺殺了一命,間接害了一命。
2.3.這是被人民所選出來,為人民效勞,姑且不論,每個立委是否都是真的為台灣努力,但針就這點,台灣記者是婦人找來的嗎,婦人只想拿回她的救命錢,至於要不要報導這篇這篇新聞,將事情鬧大是在記者身上,記者有他的正義公平道德在,上面都說了,請立委來做道德勸說或是調解會都一樣,台灣重的道德倫理,講的人情,當知道這是救命錢,試問各位還會想拿三成報酬嗎。

這是小弟的見解。
大叔很多年 發表於 2012-6-10 10:01
憑良心講 3成太多 一般也要不到
1成應該是個雙方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的範圍
年代風華 發表於 2012-6-10 10:29
我想說的是~當你撿到一筆現金你第一個念頭會是什麼~!?
一堆人說的官冕皇堂其實真正撿到時有幾個辣~有幾個能"拾金不眛"
不可能辣~包誇我自己都感覺辦不到尤其在這高物價油價的時代~
只是說出個人觀點物筆戰.....
BDACK 發表於 2012-6-10 10:29
幹嘛要幫那女的打馬賽克
乾脆讓大家看一下他那死要錢的嘴臉
還法律系的勒 讀這麼多書也屁用
Bill 發表於 2012-6-10 10:39
這筆錢或許很多人覺的應該要拿
不管是不是救命錢
但若今天換個角色
是我們遺失了這筆救命錢
你會心甘情願拿出這3成嗎
這時候你是用什麼眼光來看待這個好心撿到錢的人呢
我想每個人心底都有一樣的答案
我只是用同理心來看待這件事
沒有誰對跟錯的問題,是道德跟同理心的問題
你呢
絕色美女 發表於 2012-6-10 10:47
這就是現今公務員的素質
zzxx4321 發表於 2012-6-10 11:09
如果不是那位公務人員堅持要3成,就不會有找立委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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