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倒退了嗎?以後發文要多加小心了....

 
kk_home2002 2012-7-10 09:46:30 發表於 動漫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98 33005
linux1212 發表於 2012-7-16 10:07
民主不會因為起訴三個台聯黨員就倒退
民主也沒有允許可以隨便罵人豬
所以該罰則罰,
台灣過度自由的下場,就是政令不行~
民眾被民粹式的民主帶壞了
以往的寬厚謙讓已經不復見
或許就是需要這樣的政府單位來導正視聽
不然一錯再錯下去
台灣真的沒救了~
awpmap 發表於 2012-7-16 11:11
老鳥3 發表於 2012-7-15 10:13
例如甲對乙說:"你家都是豬"或"你們公司都是豬"沒指名某人,算不算人身侮辱?當然算......
就像特偵組如 ...

法律就是一種標準文字遊戲ok?而且連自然人與不具人權的非自然人組織都分不清卻等而觀之,這時就不是文字遊戲問題,這是文字理解力的問題

今天特偵組真覺得被人身攻擊,大可以以個人身份來控告而非侮辱公署這等封建法條來控告。在法律上公署與公務員本來就是兩種不同的性質,涉及當事人當然是人身攻擊,涉及單位何來人身之言,否則又何必來個侮辱公署提告大可以侮辱公務員或是公然侮辱罪來提告不是嗎。當人民抗議特定政府單位是xx豬,是一種民主社會對這樣執國家大權公器怠惰的抗議,而非針對任何一個人的主觀人身攻擊本就應屬於言論自由範疇,我是覺得台灣不是民主過頭,而是什麼叫民主都是半解,多數是憑感覺順不順耳順不順眼來評斷一件事,台灣民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這代不夠成熟那就期待下一代吧。
awpmap 發表於 2012-7-16 12:09
本帖最後由 awpmap 於 2012-7-16 12:26 編輯

小從時事諷刺性漫畫大至歐債風暴均有例可尋言論自由的重要性,拿所謂歐豬五國來說當初"新聞周刊"首先以英文PIIGS來形容南歐四國葡萄牙、意大利、希臘、西班牙與西歐的愛爾蘭這些國家時是具體行諸於這本流行於國際財經刊物上,可是被形容成豬一樣的這些民主國家沒有任何一個因此以封建法條或國內法去懲罰這樣的言論或阻止該刊物在該國出刊,這是為什麼,因為有基本民主思想都知道這些都算言論自由範疇,該國或人民可以反駁可以生氣可以力爭但是不能用法律行為做反民主反言論自由的動作因為那是反智的。

以時事諷刺性漫畫來說貼幾張希望特偵組能以侮辱公署來控告否則就是兩套標準






老鳥3 發表於 2012-7-16 15:56
awpmap 發表於 2012-7-16 11:11
法律就是一種標準文字遊戲ok?而且連自然人與不具人權的非自然人組織都分不清卻等而觀之,這時就不是文字 ...

好吧……如果有個大陸人,拿著”台灣豬”海報走在路上
照大大的邏輯……台灣不是自然人,他也沒指名是誰,所以不算侮辱……叫民主???
也許…在他被圍毆致死之前,就需要大大這種民主鬥士挺身而出幫他擋個幾十刀先……

人民可以批評M先生低能,X先生白賊、嚎洨
也可以批評特偵組尸位素餐、浪費公帑、糟蹋糧食、國家米蟲……只要那是事實
甚至可以說特偵組”像豬一樣”,只要客觀事實證明他無能,像豬一樣笨,那都OK
但直接說他人是豬,就沒有絲毫迴轉餘地,因為再低能的人也不可能變成豬,所以才叫侮辱
這世界上沒有人有資格侮辱別人,也沒有任一群體有資格侮辱另一群體,不管藍綠誰執政都一樣……

確實……特偵組做得不好,的確不符人民期待,像豬......是陳述客觀事實;是豬......那叫侮辱
只是覺得奇怪……台聯明明站個理字,要攻擊有大把理由,為何還要使這種昏招……
難怪被邊緣化,越做越小......
sydney1979n 發表於 2012-7-16 16:11
台灣現在只要隨便亂發文或說話,都會被告
liquidn 發表於 2012-7-16 17:17
如果民主就代表著謾罵~
代表著可以亂說話~
代表著可以挾群眾的輿論來恣意妄為~
那我寧願不要這種民主進步
kaogin0928 發表於 2012-7-16 17:31
台灣就是有太多像樓主一樣

搞不懂民主的界線在哪裡

才會這麼亂

還自以為民主

把違法的事情合理化

沒常識也多看電視好嗎

隨便罵人家豬是會被告的
hahahawahahaha 發表於 2012-7-16 18:21
民主是每一個公民都有天賦的選擇權~!
言論自由是能夠無懼的說出自己意見~!

而直接罵人家[豬]~!?
好像跟這兩件事都沒關係吧~!?

fuckem 發表於 2012-7-16 18:52
政府無能是公認的事實啦 這沒什麼好說的
但是民主不是建立在人身攻擊上的
所謂言論自由也不是讓你隨隨便便汙辱人
你還是多學學再出來好了
awpmap 發表於 2012-7-16 20:25
本帖最後由 awpmap 於 2012-7-16 20:46 編輯
老鳥3 發表於 2012-7-16 15:56
好吧……如果有個大陸人,拿著”台灣豬”海報走在路上
照大大的邏輯……台灣不是自然人,他也沒指名是誰 ...


你的邏輯很妙,反對人身攻擊再先卻又說只要有理由又可以云云,你有去聽聽台聯的理由嗎?還是....理由成立與否是由你介定?所以早說這本就是言論自由範疇,在民主之下言論自由表現人人看法不同彼此介定本就可能不一,在這方面一直有很大灰色地帶。其實可以去看看從軍政時期就立法的刑法第100條,從該條文在這20年間後來的修正過程及影響,我相信以樓上的大部份還停留在封建時代的思維十之八九都是會反對該法條的修正與廢止。另如果台聯去指名道姓任何一位檢察官出言辱罵,本人贊同該檢察官應該悍衛自己的人格清白,其他什麼侮辱公署這樣有鉗制言論自由的封建法條就免了。執意把一個單位擬人化再去套用人身攻擊的邏輯本來就牛頭不對馬尾十足張飛打岳飛根本無法釐清問題


如果真有個對岸的這麼樣拿侮辱性海報在台灣走,除了個人會想知道他為什麼這麼說,但是我還是不認為台灣有任何一件法條應該就這樣任意起訴他,對我來說曾經說台灣是鬼島的藍營支持者郭冠英也沒因為這樣遭到法律起訴。如果你真瞭解言論自由與人身攻擊及自然人與法人的差異性就不會有這樣問題。真的圍歐不要說致死,就算被歐者沒死圍歐者可都要被起訴,這個就完全合情合理,不要說我沒提醒,你的部份問題顯示邏輯不清也帶著情緒看事情。台灣其實不是想像中那麼民主,人家歐美走了多久台灣走了多久,不需要在自己臉上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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