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喉命案上萬網友連署「速執行死刑」 林欣怡:有補救機會

   
Dominic1234 發表於 2012-12-7 20:14:16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17 93060
hakusan 發表於 2012-12-8 01:02
換句話說,林小姐是在說江國慶案之後,這些年過去司法一點進步也沒。
我看她只有這一點是對的。
她也沒辦法就事論事的說怎麼去評估司法有無缺陷,怎樣從過往的錯誤進步,
只會在那裡有缺陷有缺陷。
怕有冤獄,所以讓司法起不了作用,不等於因噎廢食?
meall 發表於 2012-12-8 01:08
說那種話真的會氣死人 那人命都不值得了嗎

如果兇手殺的是她的小孩 她會這樣想嗎

真的很糟糕說不定關出來7到8年就可以假釋

到時候再犯案你們敢負責嗎 敢用性命擔保嗎

只會嘴砲的一群反廢死團體

越看越氣自以為的團體
oldofwolfes16 發表於 2012-12-8 01:11
其他刑罰還有補救機會?~真是好笑
蓄意殺人ㄟ~拿江國慶案來對比~有沒有搞錯
說這些話的人的血全部都是攝氏零下200度嗎?
問題是在犯人的犯後態度
而不是在要求死刑的請求上
有認錯與悔悟,才有寬恕
ckclub 發表於 2012-12-8 01:17
補充:光市事件最後福田並不是無期徒刑,而是死刑定讞。
有興趣要簡短了解事件始末可以去網路搜尋依照這個事件的拍成的日劇。(兩集而已)
這個事件讓日本社會震驚並且思考到死刑存廢真的不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
(同時也讓日本的被害人保護組織及相關法律開始被推動)
其中,各位可能會覺得台灣這次事件兇嫌的理由很荒謬吧!
光市事件裡面的廢死聯盟攻防和承審法官的糾結點就是在這裡。
因為福田犯案時年紀很輕,18歲兇嫌是該被當作成年人或是未成年人。
真實有沒有滿不知道台灣的資料是有滿,日劇中是沒有滿。(日本維基百科是寫18歲又1個月)
光這一點就讓法官傷腦筋,也牽涉到報導上是否採取匿名方式。(最後電視台是用實名報導)
要是未成年人犯罪,假使是殺人要多少被害人才能判處極刑?(戲劇中描述的標準是三人以上)
這事件也被台灣廢死聯盟當作教材,有興趣的人可以去了解。
gn03208096 發表於 2012-12-8 01:18
日本凶殺案那個好像有拍成電影...值得省思啊!!
zxc74410 發表於 2012-12-8 01:20
給他死吧...
這種明顯到不行的犯罪...就不用說人權了...
會判死刑..被冤枉的真的少之又少
亂世用重典!!!!
matis5975 發表於 2012-12-8 01:20
各位觀眾,原來他叫林欣怡!!!!
kenny77133 發表於 2012-12-8 01:21
江國慶案和割喉案

兩者完全不同的東西根本無法相比

一個是速判速決

讓人完全來不及申冤

一個是證據確鑿

還嗆說殺一個二個不會判死刑

林欣怡:有補救機會

補救的機會就是你代替那些人去持行死刑

不然就只是空談而已
一隻豬 發表於 2012-12-8 01:21
不廢死刑OK阿  把那個人的皮一片一片剝下來好了
這種已經罪證確鑿的人    本來就該速審速(槍)決
別浪費社會資源了   
滿口人權的假仁假義    聽了真不舒服..
nopepole 發表於 2012-12-8 01:22
不懂這些反死刑的人們,-----"機會"讓你們給濫用了,
懂的悔過,並真心改正行為者,才真需要"機會",
確認重大罪行,不願悔改者,以優生學角度而言,應該將其刪除於社會,
重大罪行,出獄後一再犯行者亦同,

保護大部分的民眾身家安全,才是真民主,真"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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