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喉命案上萬網友連署「速執行死刑」 林欣怡:有補救機會

   
Dominic1234 發表於 2012-12-7 20:14:16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17 93069
a2113322004 發表於 2012-12-8 01:23
樹大有枯枝,人多有白癡.
這句話來形容(XX聯盟 or 廢死XX)挺貼切的.
jason810510 發表於 2012-12-8 01:24
我不懂廢死聯盟到底是在做什麼的 也不想知道

但是廢死到底對你有什麼好處? 沽名釣譽? 贏得社會認同?

用我的話來說就是"你怎麼不去吃屎"

將心比心 如果同樣的事發生在自己的親人身上

你會選擇原諒還是血債血償?

不要說你會選原諒 那根本就是虛偽

連自己的親人都保護不了了還要去關心其他人?

真的是腦袋浸水了  一群想在歷史留名的爛人!
laigeogu 發表於 2012-12-8 01:27
廢死聯盟通常的訴求是:
    1.判死刑無法讓已經發生的憾事逆轉
    2.判死刑常常變成無辜受冤者的憾事。

問題是:
    1.判加害人死刑,並不是要「讓已經發生的憾事逆轉」,而是要彰顯社會正義!讓被害人的冤死得到正義的伸張。
       並且讓加害人不會再繼續危害社會!讓所有人可以免除隨時會被害的恐懼。

    2.判死刑,「常常變成無辜受冤者的憾事」已經絕無可能,江國慶冤死案,是當時粗糙的軍法審判制度造成的,
       目前已絕無可能。纏訟22年蘇建和案最後無罪定讞,可見已無誤判冤死的可能!
       目前的死刑犯都是罪大惡極兇殘的人犯,犯罪事實鐵證如山,審判過程都攤在陽光下,經得起驗證和考驗的。

廢死的主張,不僅罔顧社會正義,更加深被害人家屬的痛苦!主張廢死的人,對不起所有枉死的冤魂!
h336332 發表於 2012-12-8 01:29
查清楚之後,殺無赦

留垃圾下來殺更多人???
cher2005 發表於 2012-12-8 01:31
人權 人權 在你們注重所謂的犯罪者的人權
那被危害者的人權在那
請注意一下平等好嗎
那是失手傷害嗎??
加害者的言詞你們選擇性的看不到嗎??
蓄意性的謀害 只因為你們所謂的人權 就可以被侵害嗎??
人權聯盟可以背書嗎 當對方不被判死刑 出獄後在社會上 如造成危害
你們願意一起背起連帶責任嗎??
並且是唯一死刑 因為 對方早該判死刑了 早不會對社會造成傷害了
只因為你們這些人 所以才繼續造成傷害

請尊重一下 被加害者的人權 在你們眼中 誰 才是真正的無辜者
是誰在 踐踏人權
mazheyang 發表於 2012-12-8 01:34
因為死的不是林欣怡家人啊~如果換成她的家人好友被人家割喉看她感想如何~別人ㄟ嬰阿系麥了~媽的~
林坤賢 發表於 2012-12-8 01:37
看了那麼多鄉民的反應.我亦感覺.兇手泯滅人性.還諳熟法律
現在我想問.廢死聯盟.今天死的不是您的家屬
所以您可以漫不經心的表達.沒那麼嚴重吧.後續可以補救.
可以用什麼補救?把人復活嗎?還是用金錢彌補?
我覺得您們都是生活在異想天開.無憂無慮的世界
今天會侵犯到您的人.絕對不會顧慮到您有什麼人權
當您或家人的人權遭受迫害的時候.我不相信您還可以原諒對方
台灣人的素質我可以說大部分都是優秀的
但是總會有那麼幾顆老鼠屎.要怎麼處理哪?
長痛不如短痛.把他們cancel吧
bookroof 發表於 2012-12-8 01:38
我不贊同速審速決
但堅決反對廢除死刑~~~~
revolution1789 發表於 2012-12-8 01:42
對於這種人我只能說她是偽善者,請她向受害者家屬道歉
另外她對於死刑的理解絕對是錯的,以下這幾句話可以說明一切
"不能因為天外飛來的念頭,可以將各種相異的事象加以整合的說明,就斷定這個假說正確的事實。倒不如說這才是停止思考的原因。尚未獲得充分情報,就直接跳到自己喜歡的結論是非常危險的。"
"雖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可是也不能憑自己的主觀信心來編織客觀的結果啊!"
By 楊威利
imeshsurf 發表於 2012-12-8 01:51
以後這些犯人的生活起居費用都給廢死聯盟負好啦~M的BBCALL~~我可肥這麼多錢養這些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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