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jerrywang1974 於 2012-12-8 11:12 編輯
可否提出公投的請求,將廢死聯盟及沽名釣譽的宗教、政治人物的這群人趕出台灣驅逐出境,並將死刑入憲法.
世界上各國自古就有冤獄,我保證未來也不會完全消失,但唯有讓法律的審判品質被社會大多數人接受
不管是刑度或判決結果,如此才能對生者有所交代,對受害者所受到的冤屈得以彌補.
個人認為支持廢死就是背離公理與正義,魔鬼代言人的同義詞.
人不是神,無法決定誰是否該死,
但自己都不尊重其它人而為自己的私慾或利益而侵犯他人的生存權
當其它多數人決定這個人應該讓他與這個世界永遠隔絕時,法律上也判了這樣的刑,就應該去執行,
別告訴我有不可假釋的無期徒刑關再久總是會有結束的一天,關死刑犯一輩子他本人未必能受到感化,
但執行死刑一定能為社會帶來一定程度的教化與警愓.
如果無法執行死刑,未來政策也會往廢除死刑方向,那麼請一併考慮開放槍枝合法,因為一旦政府無法保護人民
法律無法伸張正義,就只好一切靠自己了.放他們出來,我們會親手送他上路.
PS:如果可以,最好可以公佈執行死刑的轉播,相信一定可以大幅減少治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