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喉命案上萬網友連署「速執行死刑」 林欣怡:有補救機會

   
Dominic1234 發表於 2012-12-7 20:14:16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17 93113
atmatm998 發表於 2012-12-9 00:17
當你是被害者的家屬,你說那些話才有公信力吧!
fred09 發表於 2012-12-9 00:28
鬼島上無奇不有~簡直快趕上大陸
讓人值得深思的是為何鬼島越來越像大陸

我操! 一個割喉案件還嗆殺幾個不會被判死刑
他媽的能跟別的案件比? 媽的這些廢死白癡都變丁丁了?

現在開始講說我 "夢到" 的內容
哪天一個差不多的瘋子跑去這些廢死家中割下他們第一個兒子的頭顱時
嗆 "反正殺一兩個不會判死刑"

這諷刺就諷刺大了
boy921 發表於 2012-12-9 00:37
犯錯本應該受到處罰
至於補救機會.....
是要怎麼補....
人都死了ㄟ
75alan 發表於 2012-12-9 00:47
我不想花納稅錢養這些社會廢物,如證據確鑿而不執行死刑,那這個社會公理何在.
法律是保護善良人民最後一道防線,而不是讓這些偽善者的賣弄大愛或大善的武器.
ming62317 發表於 2012-12-9 00:59
天呀殺人犯還有天理。。。。。。。。。。。
jo78lala 發表於 2012-12-9 00:59
我就不相信 死者是他親人的話  ~~他也可以想辦法補救
cia220609 發表於 2012-12-9 01:02
我只能說死的不是自己家的小孩~如果真的不判死刑~以後大家都殺一兩個人吧!!
hunyu000 發表於 2012-12-9 01:18
不錯喔~  有補救機會~  

以後死刑犯都給廢死聯盟"養"~  (要養越來越多的死刑犯是挺花錢的~  這需要專門人士~)

並且進行擔保~ (借錢都需要擔保人了~ 借命有擔保~ 不奇怪吧~)

如果該名死刑犯事後再犯~ 擔保人要負起全額責任~ 例如:撫養剩下的小孩親人什麼的~ 或者進行賠償~?  並且該名擔保人~ 在紀
錄上~ 必需註明曾經犯罪~   (縱虎歸山不是罪嗎~?     )

最後~  相信台灣是個民主的社會~  民主就是講多數決拉~   所以~  死刑應該算是多數人的正義吧~  避免多數人遭受少數份子的迫害~   

ricky731 發表於 2012-12-9 01:31
廢除死刑~~~~~~好!!!!!!


那麻煩也順便廢除槍枝管制好了!!

我的家人,我自己保護.............
sd25ke 發表於 2012-12-9 01:33
這就像某偉大的人士說的
吃一個便當不會飽,可以再買一個阿!
這樣的帥氣
殺一個人不會判死,可以再殺一個阿
問題是我們為什麼多付出一條人命,來成全
殺人犯的死刑呢??
為什麼呢?證據已經很明顯了
犯後有悔意有什麼用?
很多法官都認為犯人還有救
那死者有救嗎?死者有選擇或被選擇活下去的機會嗎??
諷剌的是殺人犯有選擇或被選擇活下去的機會
這樣公平嗎??
如果刻骨痛不是你自己的感受
又怎麼知道失去生命的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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