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團體:曾勇夫業務過失殺人 應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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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87294 2013-4-19 22:09:47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14 27760
真實情感 發表於 2013-4-20 07:37
這是要讓受害人的家屬 變成加害人的行為跟舉動嗎? (第一個首要目標就是廢死團體的親友)

當他們看到自己的親友被殺害 我很想知道還是不是會想要廢死?

dragon670415 發表於 2013-4-20 08:29
  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環境為什麼要用同樣的法律??
廢死團體花這麼多人力,用了這麼多的社會資源,
怎麼不轉念把這些努力去投入防範犯罪與受刑人
的協助..
  實在找不到任何理由支持廢除死刑....
powerofdream 發表於 2013-4-20 08:31
廢死去吃噴吧  
等你家人被殺死 你還能大發慈悲的原諒他
那我相信你真有心
不然只讓人覺得你把社會治安無視   
當成你表現自己所謂 "大愛" 的舞台\
自以為聖人...
kzx 發表於 2013-4-20 09:16
因為受害者不是自己的家屬
才有辦法在那大聲呼籲要廢死
如果今天他們的家屬是受害者
我就不信他們大部分的人能繼續堅定立場
fayetag64 發表於 2013-4-20 09:36
以前也是這麼喊的阿
管他們的,哈哈,爽啦
該死的就是該死
流星雲 發表於 2013-4-20 09:49
台灣又不是聯合國成員在那邊用那個來干涉台灣,

他們連成員國都沒辦法讓他們廢死憑什麼管不是

成員國的台灣,日本.美國.中國還有許多成員國都

沒有廢死,一直插手他國內政是怎麼一回事,
kyaroto 發表於 2013-4-20 09:54
這幾個執行死刑的犯人中,
有哪一個是可能被誤判? 或是哪一個是證據不足的?
如果沒有, 那麼執行死刑才是法務部長應該做的事.
拖著不執行反而是瀆職吧~

如此, 何來業務過失殺人?
廢死團體才是預謀殺人罪吧~

因為該死的壞人讓它不用死,
等於是鼓勵犯罪,
等於是鼓勵牠們去殺更多的人?!

這樣, 未來死掉的人,
是不是等於被這些廢死團體給謀殺了呢?
cardmahoya 發表於 2013-4-20 10:19
只會反廢死,如果有本事就別讓會判死的罪發生啊,沒人犯罪,就算有這個條例也只是好看用,

真搞不懂這個團體在做什麼?不然死刑犯要槍決時,出來擋子彈好了,一命換一命要不要?
f58940010kimo 發表於 2013-4-20 10:28
如果這麼廢死團體支持廢死
那請你們付稅金養這些犯人
為何要一直加我們的稅哩
你們願意付錢 那我們就沒話說
cocopig 發表於 2013-4-20 10:33
那些廢死什麼盟的傢伙真的是吃飽太閒
浪費社會資源,真讓人作噁
別人的傷痛都無所謂.....反正你家人死都死了,但兇手的人權絕對不可侵犯!
什麼鬼...
來個變態狂魔對那些廢死什麼盟的傢伙或家人們來幾次虐殺的話
不知他們會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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