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揪出真凶!枉死士兵頭七兩士官下跪道歉

   
Kalika 發表於 2013-7-10 12:57:23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55 74674
SETH0414 發表於 2013-7-11 09:34
adialai 發表於 2013-7-10 15:52
一樓的你有沒有當過兵?
退伍了嗎?

你都知道剩幾天了何必整他
部隊會不知道??
整死人是錯的!!這大家都知道
但是該員沒有把柄被抓的話誰有辦法整他
我七年前退伍
我那時候半智慧手機也才剛出來照相功能倒是很多
我帶手機退伍前一個月除了集合沒重要事情幾乎都沒出現
甚至因為哨表不公而跟值星官吵架
為什麼我就沒事
以下犯上難道會比帶手機輕嗎??


我不是要說軍方是對的
只是覺得大家應該要客觀一點
你說罰單900~5400
被攔下來了你態度不好
被開5400你能說什麼

只是軍方沒照懲處的流程走
而該員也往生了
所以錯才會全部到軍方身上
apwpthdd 發表於 2013-7-11 09:47
台灣的社會大家都相當清楚是法於情,因此每每發生死亡事件對方訴諸法理時,根本是鬼扯
我是尚未服役,部隊確實就像是個"社會",你不會做人,那我想未來還是會有這麼一筆社會案件~
太多角度和切入的點,這是羅生門的題目阿~~~
但小弟我確實有些相當好奇的疑惑,請後面的人可以幫忙解答:

1. 542旅沒有自己的禁閉室嗎?

2. 如果帶智慧型手機的懲處是死刑,因為有可能洩漏國防機密,既然提了為什麼不根據條例嚴辦呢?我想瞬間會有許許多多的義務役、志願役甚至是軍長官也要去關禁閉吧?

3. 一個國家的軍隊這樣對待人民,從歷史上來看只有幾種可能:君王、軍閥制、獨裁等等政權體系才有可能發生,為什麼呢?因為我們不希望民主根這些字眼再有雷同與掛勾,這是律法問題。
deanchang 發表於 2013-7-11 09:49
我倒是認為,在事情沒有清楚之前所有的推論都是猜測。

有當過兵的都知道,老的玩菜的不是一天兩天,也不是一年兩年的事情,

退伍的都是說 "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但是不長眼,還包括另一種,不管你做什麼,就是有人看你不順眼,那遇到這種的你就只能祈禱安全退伍。

帶滑滑滑進營區哪有什麼,手機能照像是最近發明的?可以帶進營區的手機都要管制,還有管制標籤哩,軍士官,業務士都有可能帶,一般士兵哪有機會拿,(現在有沒有放寬我就不清楚了,至少我那個時候是這樣),大門哨就是收假會叫你倒行李,他心情好就睜隻眼閉隻眼,今天沒事,不代表以後沒事。

我只能說,這位同志應該發生什麼事情黑掉了,搞的裡面的人要整他,加上又要退伍了,裡面的垃圾找不到理由發洩,就搞了個大家最容易忽略的事情--->"手機可以照相",這個鳥理由來搞他,士官本來就會帶手機,那個士官手機不是照相的拿出來看看。

抓到把柄,見獵心喜,終於讓他逮到了.....接著就是不長眼的時間,中華民國又少了個好人才,少了個同志。

以上是我猜測唬爛的,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說真的,這件事會怎樣,有當過兵的心理也有數拉,被玩死的有直接證據說他們"玩"嗎?八成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關個幾年或是勒令退伍,有用嗎?會一而在在而三的發生下去。
九翼天使 發表於 2013-7-11 09:49
應該查清楚是否是挾私怨報復
是不是得罪了什麼長官被搞呀
一般要退伍了軍中長官都會比較通融
要真相
昂列咖啡 發表於 2013-7-11 09:51
精靈 發表於 2013-7-10 13:44
其實我有一個很大很大的疑問...
當了10個多月的兵 都快退伍了的一個下士
為何要帶照相手機進營區... ?



       我平常都只是潛水看別人文章,而為何特別回覆您,只因為看到您說

沒當過兵的當過兵才能扣您分,這真是楷模版的擺老。我翻了一下雙方派別的留言,都沒有這種言論。

唯獨您有此一當兵再來談說。

我能理解道不同,不相為謀。但這真是強橫了,這不就跟在營時比官階一般嗎?一定要當過兵或比您梯數大才

有資格對談?長官好,我幫您加十分做為投桃。而報李,只是希望您能看看疏(才學淺薄之人)的想法。

我們在討論的方向竟然不是一條可能被動私刑的人命,而是該專注他為什麼被盯上還不守規矩帶機。

我也相信您不是軍方派來的,因為他們應該不做這種無意義的動作。

我稍稍翻了一下您的回覆,我知道留言中沒有對家屬、不敬或惡意的字眼。

但我想會讓他人不高興,不過也是各自想法不同罷了。




  我想說,第一個,新聞、網路這種東西其實只是一種資訊管道。孟曰:「盡信書不如無書。」

他寫了甚麼、報了甚麼,我們吸收了。 但事實真相?我們真的都清楚了?

如此貿然發言有欠公允,官方說的話我們都應該持保留態度。

參考新聞、網友說後,提出質疑,而這質疑建立在你對現有資訊的判斷,但我認為,為什麼不去質疑整件事?

我們可以想他為何要出頭?什麼事埋定招禍?箇中經過我們明瞭?不明瞭,因為他不是幫我們出頭。所以我們

想保持所謂的客觀。

我們又怎麼知道他真沒有保護自己?我怎麼知道死者真不懂做人?

今天死者界線在於不忍不公,每人都有原則,他選擇了為義務役叫屈。

但是這急公好勇卻為他埋下斷其生命線的地雷。被人握到其把柄,一次算總帳。但死者卻被玩死了。

而其中情節有沒有各種關說,天曉得。


  又或者他為人囂張,自狹已屆退伍放肆妄為,腳踢連長拳打士官長,口出惡言語帶髒字人身攻擊頂撞上

級。且目中無人叫他做事推撐閃躲飄,還聚義務役為一眾,想與志願役分庭抗禮。"好長官"們忍無可忍於是決心

給他震撼教育,剛好他違法犯紀,落人口實。但因各種可能的疏失,操死了一個人。


整件事我們真的清楚嗎?他是因為無法容忍不公觸及逆鱗,亦或真是做人失敗?真有那麼大仇恨非要玩死人不

可嗎?我想只有案件相關人清楚。

質的張而弓矢至; 林木茂而斧斤至。此乃前者。而若是欲加之罪,又何患無辭?欲加懲戒於死者之身,凡事皆

可為刀,當屬後義。只不過刀雖利,不斬無罪人。而死者做錯事,受罰天經地義,本來只是切個傷口懲戒,

沒想到這把刀下太重,磨太利死人了。

於是開始有人去討伐握刀的人說他們錯,反者說死者也有問題,

千錯萬錯都只有一方的錯嗎?我怎麼知道劊子手背後沒有發令人?刀手無發令人倚靠,又敢動手嗎?

事無絕對。



  可能會有人想:「阿新聞跟網友都這樣說拉!」 是阿,新聞跟網友說。

我們有去親訪家屬了解過?我不清楚其他發言者有沒有,我沒有。

我們有去案發旅部或相關人等接觸過?我不清楚爭辯雙方有沒有,但我沒有。

所以我沒提出我自己所謂的質疑。因為我根本不知道真相,我持保留態度。

因為我也是一樣看看新聞、網友留言的人。

我只知道新聞說死者帶照相手機(?)MP3(?)被關禁閉玩死,看了看新聞,然後說句:

 「阿都知道被盯了幹嘛帶手機勒!不帶就沒事啦!懂不懂規矩阿!會不會保護自己阿?愧對你家人朋友拉!」我說這句話,但我當然沒有不敬死者。

這看起來,在另一方看來,或多或少有一絲事不關己的漠然。

現在社會早以千瘡百孔,社會同理心早已式微。冷漠想說中肯,嘲諷說著尊敬。

但當說出這些話時,早已失了所謂中肯。所以另一方看著不舒服,開始反擊。

中肯中肯,不偏謂之中,恰正謂之肯。當其中言論傾向一方,就不能是中肯。而是述說自己的想法。

所以我們在這各自爭辯,但其實我們對真正事情經過我們是近乎不了解。有何意義?

我們應該關心的,難道不該是這件事最後會被如何對待嗎?我們都痛恨官方,而我們也都是健忘的。



  第二個,我個人認為您的言論沒有任何過激,或是不當的地方。但我能了解其他網友為何會氣憤的原由。

我曾在書中看過一段話,應該能為您解惑其他網友為何氣憤您發言之處。

這是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為了讓世人記住納粹屠殺猶太人這一血腥

恥辱,在波士頓樹起了一塊紀念碑。碑上銘刻這樣一段話:


起初他們(德國納粹黨)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沉默了;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不是猶太人,我沉默了;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不是工會成員,我保持沉默;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保持沉默;

最後,他們欲將我絞首,已經沒有人可以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今天是他,改天呢?真要等到輪到我乃至週遭親友遇公權力巨獸鯨吞時,才悲愴踉蹌?

雖然與網友氣憤之處略有迥異,但根本還是可以解釋為何氣憤。因為不想自己遇上這種事。

有朝一日遇上相似事件,我們是否真的還能如此冷靜思考嗎?保持所謂不同觀點?還是該砲口一致對外?

我們自己人爭執不休若是因,這樣末了會有個好果嗎?

只因為您退伍遇不到了,在營時長官未刁難,便覺得自己是成功的,是對的。

於是您倚老賣老。說保護自己最重要。 所以有人憤慨。

憤慨為什麼您還可以說出這種話。這種毫無建設性的想法。


  網友還氣憤您的發言。

氣的是,為何您還想以所謂不同角度,來回應一條人命。 縱使有錯,逝者以矣,人命不該關天?

憤的是,為何他們可以濫用國家權力魚肉黔首。 當人為刀咀我為魚肉,試問誰又甘心做刀下肉?

於是網友氣憤,同仇敵愾。但您卻嗤之以鼻,想以自己的不同觀點立場發言。 當然便開始有爭執。



  

  疏據您的想法,分屬名家言論。有如公孫龍之流,白馬非馬。看上去很有道理,主張事情要用兩點特徵或

不同角度來定義,事物應該不等同於用一點就能定義的事。但其實,最多也就是一種詭思,以示己之陽春白雪

獨到,嗤語下裡巴人思不捷。精簡點,就是嘴上功夫,誰人與我比。

但是在這件事的起因後果,反調而論。目前看來有必要嗎?事有緩急,我們大可等到真相水落石出,

在一起去反辯推敲,但我知道暫時不是現在,因為連事情真相都尚未大白,我們為何就開始刨根究柢。

看起來不是那麼必要了,人都死了,多說也不過是譁眾取寵罷了。因為當這事風頭一過,我相信新聞沒播網路

沒報您也不會去注意了,因為沒人要注意了,縱使發聲也是和寡了。 


  我不清楚死者為人,也不認識他,我也疑惑過為什麼快退伍的人,還能被整到這樣。

有甚麼事可以這樣玩一個人?到底事情經過為什麼,我不清楚。因為都是網友、新聞在說。

我能了解您想用不同角度去看待一件事,因為我也常想這樣去看待一件事,但我謹言,言於所不可不言。

有些事不是非對即錯,白黑交間總參灰。灰的就是我們無法觸及的地方。在規範內還有非明定的潛規則,

我們都是當過兵的人,您懂我懂老學長們更是懂。

您發言沒有不當,也只是在陳述一種觀點。只是您所說的,看起來有那麼點馬後炮的感覺了。

所以當然有怒來犯。至於法律責任,我想當然是沒有的。

我覺得對於這類事我們小鄉民不應放下己見以合縱敵巨獸嗎?



與其在想他懂不懂得保護自己、遵守規定。 不如讓我們一起接著,看下去。




  
本帖最後由 昂列咖啡 於 2013-7-21 22:06 編輯

cesp34 發表於 2013-7-11 09:56
首先我想說有當兵的都知道
"手機"在部隊中通常是禁止的
"照相手機"就更不用說了
但是大部分連上的長官們
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只要不超過
不被其他的人抓到
一般是沒事情的
因為他們自己所帶的
比我們都誇張
而今天因為照相手機被關緊閉然後死亡
讓我覺得很誇張
帶照相手機
可大可小
可以名正言順的沒收手機再禁你假
再罰勞動服務
但今天被抓去緊閉
要說連上長官鐵面無私?
還是該說就是想要弄你呢?
呵呵...
warren275487 發表於 2013-7-11 10:03
雖然有規定不能帶照相手機但還不是有一大堆人帶進去
不管是不是志願役的還是不願意的
且那些帶砲 長角的自己也有帶
他們就都沒有人會查
天郁 發表於 2013-7-11 10:04
Grok 發表於 2013-7-11 07:21
這位大大,請你用腦袋瓜思考一下吧!

1.旅長、副旅長、政戰主任...等這一些人,有沒有老婆、小孩、房貸、 ...

1.沒有人跟他有深仇大恨,想要"搞死"他。

     你是當事者嗎?怎知道沒有?

2.沒有人會無緣無故將別人"至於死地"。

     所以有原因就可以成立?

3.沒有人會想要拿自己人生當作賭博。

    我只能說你把人想得太過美好?那請問社會上的社會事件都是不小心?人為疏忽?

4.請檢討一下,死者是否在部隊太出頭,導致焦點都在他身上。

    檢討完了?就該拿命去賠?那授意的人或是執行的人是否也該為此付出代價?

5.今天部隊規定就是規定,你要走潛規則,請拿出本事,或者大家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您這是再轉移問題點,沒人說當事者沒錯,難道沒依照規則走就不該存活下來?

6.國防部作業程序上的瑕疵為何?

   程序的瑕疵是另外一回事可以檢討,而不是可以用程序的瑕疵來掩蓋一條人命。

7.國防部今天調查真相並無公布,何以取信死者家屬、大眾!

   真相...有點難吧...官官相護ˊˋ"
im905513 發表於 2013-7-11 10:08
chenfm 發表於 2013-7-11 00:40
你說的這些我同意,可是你也是猜測不是嗎?

你現在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嗎?

唉...不放大檢視,你覺得這件事情會有結果嗎?別傻了,你知道軍中都是怎麼處理事情的嗎?

並不是要去說誰的不對,而是要讓軍方能夠重視這類的事情好嗎?

不然,等這風波過了,軍中這類的事情還是會繼續發生,繼續被蓋下來的...

請平心靜氣的去看待這件事情~ 大家講的都有可能對,

而且無限上綱沒有什麼不好吧?

像這樣的士官長,只要當過兵的人都能體會吧,他們都是覺得沒人可以拿他怎麼樣,就為所欲為

以前單位的士官長,連營長都不怕了,他們還怕什麼?你覺得他們會反省嗎?
boinne 發表於 2013-7-11 10:27
待退弟兄根本沒人匯管阿~~~~~~~~~~~~~我看會這樣一定有啥仇~~~故意要搞他的~~~~果然當兵的長官都是ㄧ些變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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