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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靈 發表於 2013-7-19 14:01 我想 檢方要辦的是"紅字" 至於照相手機 悔過=士官 禁閉=士兵 可不可以懲罰
檢舉
kamark 發表於 2013-7-19 18:26 1.所謂的紅字是? 2.何江忠涉犯《刑法》「職權妨害自由」、「職權強制」和《陸海空軍刑法》「對部屬施以 ...
(一)本部通次室已於102年5月22日將「國軍資訊安全獎懲基準規定」修訂為「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並明確律定違犯「攜帶照相手機」軍士官及志願役士兵,核予「申誡」等行政處分,士兵之懲處方式得以禁閉、禁足處分,惟裝甲五四二旅旅部連洪仲丘下士為義務役士官,該連逕予「悔過」處分,援引規定有誤。
精靈 發表於 2013-7-19 20:44 沒查清楚 確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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