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揪出真凶!枉死士兵頭七兩士官下跪道歉

   
Kalika 發表於 2013-7-10 12:57:23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55 74997
不完美情人 發表於 2013-7-11 14:27
yu3c115 發表於 2013-7-11 14:14
感謝大大的提供資料
照資料來看
部隊真的出了很大的問題了

看了那麼多回覆   我覺得只要有當過兵的都知道軍中的黑暗面   但是今天是已經出人命了  所以為了真相能夠水落石出  家屬直接提告會比較快  應該討論的是如何幫家屬收集證據讓殺人兇手收到應有的審判  而不是討論手機的問題
精靈 發表於 2013-7-11 14:34
apwpthdd 發表於 2013-7-11 09:47
台灣的社會大家都相當清楚是法於情,因此每每發生死亡事件對方訴諸法理時,根本是鬼扯!
我是尚未服役,部 ...


關於你的問題 我就我所知的回答你

1. 不是每個單位都有禁閉室
     這攸關營區大小

2. "如果帶智慧型手機的懲處是死刑 "
     這從來都不是死刑 若是死刑 將會是軍法審判 直接靶場解決
     若你有看清楚整個新聞的話 ... 你的觀點跟事實差很多 -  -"

3.關於這點 我不認同 這是軍中私下結怨
   怎麼會升格到國家軍隊對待人民呢 ?__? 本帖最後由 精靈 於 2013-7-11 14:36 編輯

tabaon000 發表於 2013-7-11 14:49
小弟不才當兵有10年多一點去年才退伍
我想說的是洪姓士兵雖然犯錯但罪不至死,或許這件事中的士官們謀些人必須出來負責任
但不是全部人,不要指著所有志願役士兵的鼻子罵
我們不是沒被玩過操過
甚至比你們想的更多更黑暗
不是所有人都是你們口中的米蟲
希望大家是針對事情去探討
而不是將砲火打向所有的志願意
黑饅頭 發表於 2013-7-11 15:31
總覺得 現在出來的根本就是替死鬼

上面的人一定都有聽到點風聲但是可能覺得無所謂所以不理會
所以沒上面放任~他們敢這樣搞死者嗎?
不敢麻!
正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
所以要抓連他們上頭也要列入涉案嫌疑人才對
oscarwonder 發表於 2013-7-11 15:41
這種事情不應該已記過為懲處,人死了耶~太誇張。是否該考慮不續聘的問題呢‧‧‧
高祖 發表於 2013-7-11 15:43
精靈 發表於 2013-7-10 13:44
其實我有一個很大很大的疑問...
當了10個多月的兵 都快退伍了的一個下士
為何要帶照相手機進營區... ?

個人的猜想也許是要將他們那些人的惡行惡狀錄影蒐證
不幸被他們發現所以才要整他吧
weine814 發表於 2013-7-11 15:44
精靈 發表於 2013-7-10 13:44
其實我有一個很大很大的疑問...
當了10個多月的兵 都快退伍了的一個下士
為何要帶照相手機進營區... ?

我也很疑惑,有甚麼深仇大恨要如此地對待一個屆退的阿兵哥?? 為了一個手機搞死人就高興了??

除了沒人性,沒道德,沒腦袋之外還有甚麼形容詞可以形容這些混吃等死的沒用士官長???

無意攻擊你的發言,你說的也沒錯,待退了有些事真的要小心。
不過誰也不會想到會因為一隻手機不明不白的死在部隊吧!
精靈 發表於 2013-7-11 15:54
weine814 發表於 2013-7-11 15:44
我也很疑惑,有甚麼深仇大恨要如此地對待一個屆退的阿兵哥?? 為了一個手機搞死人就高興了??

除了沒人性 ...


為了一個手機搞死人 就結果論 可以這樣說
但我相信 沒人會希望"搞死"一個屆退士官
或許是上面希望給點教訓  但 過頭了
可能那兩個士官長都不知道出這麼大事
到最後送到醫院時才知道 大條了
而我1F之所以會這樣打 ... 是因為看到
很多網友 為什麼不能帶智慧型手機 等等的論調
才會有感而發 打出1F的PO文
然而 這次的遺憾顯現出了國軍的腐敗(當過兵的人都知道
但還是要讓大部分還沒入伍的網友知道 縱使你將退伍
在領到退伍令前 你的身分還是不變 你還是個兵
該做什麼 不該做什麼 還是得遵守
以此遺憾為警惕
本帖最後由 精靈 於 2013-7-11 15:55 編輯

天郁 發表於 2013-7-11 16:00
qthunder 發表於 2013-7-11 13:35
如果現在把事情換個說法

有一個人

如果現在把事情換個說法

有一個人
酒駕
然後已經是累犯
然後被抓的時候還不服氣
然後被抓進去
然後被警察打死
然後還會有這麼多的人幫他說多少好話??

死者為大喔?????????

-----------------------------------------------------------------

死者為大,並不代表是無限上綱,

你這是假設性問題,沒甚麼好討論的其實!!!

就算是酒駕累犯

酒駕累犯...問題是他有肇事嗎?

如果有傷害到人命,

其實他是罪有因得...但終就不該是警察動手

如果沒有傷害人命,

我到不曉得台灣法律有哪一條能判他死刑!!!˙

殺人犯終究是殺人犯,

別想為了脫罪...讓自己冠上正義使者替天行道的美名。

只是讓人笑話。





天郁 發表於 2013-7-11 16:08
憂鬱猛男 發表於 2013-7-11 13:13
哦~我只是就事論事,說這樣會遇上怎樣的麻煩啊!!
講清楚點吧!!
我還是那句老話,那位洪姓士官白木,再來 ...


我還是那句老話,那位洪姓士官白木,再來他被關禁閉室做體能坐不下,那時他抱身體不舒服,沒人理的時候,大可擺爛倒在地上麻!!那麼多擺爛的方式可以躲過死劫,是他不做罷了

............................................................................................

新聞中有訊息告知,

被操練過程中,其實他有反應、有求救只是旁邊的人置之不理,

在那嚴熱過程中,

過度的流汗,沒有適時補充水分,

體力再好的人都會有生命危險,

有時候,不是你擺爛,或是求救就有用的...

如果這要被你形容是白目....那我只能說你是活在自己世界的人。

當你也遇到如此情境,沒人可以援助,

而是後身旁的人卻說你是白目,不懂求救...你的心境會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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