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揪出真凶!枉死士兵頭七兩士官下跪道歉

   
Kalika 發表於 2013-7-10 12:57:23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55 74578


陸軍六軍團542旅旅部連下士洪仲丘因軍方不當管教暴斃案(參閱:阿兵哥剩三天退伍  違紀關禁閉被操死?內幕不單純!),陸軍15名軍士官難卸其責!陸軍副司令吳有明中將昨坦承軍方有禁閉室管理欠當五大疏失,軍方並將542旅副旅長何江宗等7人調職懲處;但洪家對國防部在洪仲丘死亡一周後才道歉並不領情。洪父強調,兒子一條人命,不是「道歉」兩字可輕易帶過,國防部應拿出誠意查明真相,還給死者與家屬公道

▼陸軍司令部副司令吳有明昨為洪仲丘暴斃,向社會鞠躬道歉。



軍方已懲處調職的7人是542旅副旅長何江宗、旅部連士官長陳以人、范佐憲,負責洪仲丘禁閉操課的269旅禁閉室陳、黃和兩名李姓戒護士。另有8人,包括542旅旅長沈威志少將、269旅旅長楊方漢少將,以及洪仲丘直屬的542旅旅部連連長、副連長、輔導長,和269旅禁閉室室長、副室長、另一名戒護士,對洪仲丘的死都難辭其咎,為避免軍中調查官官相護,有必要由社會公正團體,監督揪出真兇。

▼國防部調查和家屬同袍質疑



軍方公布5大疏失

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系畢業的洪仲丘在542旅旅部連服役,原訂本月6日退伍,但在休假返回部隊時,被發現攜帶有照相功能的手機,有違國軍資安保密規定,上月28日被送到269旅禁閉室悔過一周,卻於本月4日在禁閉室操課時發生熱衰竭送醫不治。

國防部昨開記者會表示部長高華柱震怒,指示凡涉不法人員,絕對從嚴議處。國防部承認,542旅未評估洪仲丘的身心狀況,就關禁閉,確實有欠周延。陸軍司令部昨公布洪案的行政調查結果,副司令吳有明坦承,542旅與管理戒護室269旅確實有「處分程序不夠周延」、「禁閉室管理欠當」、「戒護管理人員訓練不足」、「危險天氣未按規定調整操課」、「幹部緊急救護知識不足」等諸多缺失。國防部總督察長室張玉龍少將說,此案由軍檢偵辦,但國防部將在17日前完成行政檢討與懲處。

陸軍司令部政戰主任曾有福表示,除負責業務督導的何江宗已調職外,其他還有陪洪進行體檢的士官長陳以人、范佐憲也已調職候查,至於洪的連長徐信正、劉姓副連長、輔導長吳翼竹等人仍需釐清行政責任。

▼這15人,誰害死洪仲丘?



首波7人調職候查

陸軍542旅下士洪仲丘疑因軍方不當管教身亡,當時負責管理禁閉室的相關人員,昨晚到死者靈前致祭,並瞻仰洪的大體,陳拈香時表示,「我們沒把你照顧好,對不起!希望你一路好走。」洪母則說,「盼你們把真相說出來,如果沒有錯,我會原諒你們!」一旁洪家親友怒責:「仲丘,你看清楚!是誰操你的、你就去找他!」洪父則說,「我就這樣一個優秀的兒子,被你們操死了,你們有沒有良心、你們睡得著嗎?」一行人沉默不語,隨後與洪家闢室密談,過程中不斷向洪家致歉,離去前還在洪家要求下,在洪的靈前下跪道歉。



另外,軍方指出,269旅禁閉室有室長、副室長及5名戒護士,但室長、副室長和一名下士當時都在休假,無涉洪案,所以不在此波調整職務名單內,但不排除列第二波調查重點;陳姓中士、2名李姓下士及黃姓下士4人,則因為當值已調職候查。因此,第一階段將有7人因案調職,以利後續行政調查

國防部透露,此案涉及陸軍269旅及542旅,因此269旅的旅長楊方漢少將、542旅旅長沈威志少將及直屬的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指揮官陳泉官中將都將因為督導不周而受懲處。

[Youtube]lET9WsCez9k[/Youtube]

「2個旅旅長應拔掉」

不過,綠委蔡煌瑯痛批,洪仲丘所屬的542旅旅部連連長、副連長、輔導長都應接受調查,因為「這是集體凌虐,他們不可能不知道!」綠委薛凌也痛批:「一個健康的孩子送進部隊卻被整死,542旅、269旅旅長都應拔掉!」

近日不少自稱洪仲丘軍中同袍的人陸續爆料指控,洪遭不當對待致死與部隊長官有關,其中542旅劉姓副連長曾當眾刁難洪,甚至嗆說若可關洪30天,「我不會只關15天,會用最重的懲處處罰他」。而洪在關禁閉前夕,也發簡訊向旅長沈威志及旅政戰主任戴家有求救,除提及自己有輕微的幽閉空間恐懼症,不知能否撐過這7天,也質疑禁閉流程的合法性,因為剛體檢完,體檢報告馬上出來,心理衛生中心才約談他,隔天就送禁閉室,完全無視他的身心狀況。洪甚至提及,有看到連上士官長拿飲料去請體檢部門的人,暗示這就是他會迅速被送往禁閉室的原因。

陸軍六軍團指揮部政戰主任簡士偉證實,洪確有發簡訊,而戴家有也親自約談洪,確認洪身心狀況後,才依規定將洪送禁閉室。

2士官長下跪痛哭

洪母昨質疑,兒子休假回家時,常提到軍隊幹部跟他管理的方式與理念不同,「我和部隊的士官長處不好!」但是兒子並沒具名指出哪位士官長,因此,事發後她才要求部隊的長官、2名士官長,若「心中沒鬼」便得來向仲丘上香;洪家強調,542旅及269旅相關人士都應為兒子的死負責,希望軍方能調查清楚。

昨晚是洪仲丘的頭七法會,陸軍司令李翔宙到場向家屬致意,10時30分,在法會誦經休息時間,洪母拿椅子給陳以人、范佐憲2名士官長坐,兩人突下跪痛哭,向洪母說;「對不起!」洪母扶起兩人,事後受訪時表示:「感受到他們的誠意。」  

[Youtube]aBDjIF7SZpo[/Youtube]
來源:蘋果日報

這幾天新聞鏡頭常帶到洪仲丘的同袍及長官去慰問的畫面,怕很多人搞不清楚,會把542跟269旅混淆。

還是要再補充一下,洪仲丘隸屬的是542旅旅部連,這種旅級直屬連,再上去是沒有營長的。直接對旅本部,層級之大,可想而知。

至今,還未看到542旅旅長出面?

洪仲丘生前曾跟家屬透露,有人想搞他整他,指的應該是542旅旅部連。269旅的禁閉室所屬人員,不過跟他短短相處幾天,會有多大過節仇恨?猜測269旅禁閉室相關士兵,若非不小心,恐怕就是聽命於某些人的指令,特別針對洪仲丘,給予『特殊的 』體能操練。

我想,更多人好奇的是542,不是269。

究竟在542旅旅部連發生了什麼事?為何542旅旅部連千方百計要把一個待退義務役下士送到269關禁閉?

昨天一位剛從542旅旅部連退伍的鄉民跟我透露了一些訊息,還有人名。所以花了一點時間,做給大家看,你們最好奇的老士官,都在這張圖裡。



聽說這位范姓老士官,很有名。

來源:轉帖自PTT 作者:a123danny (黑色達卡) 本帖最後由 Kalika 於 2013-7-10 16:50 編輯

已有(355)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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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靈 發表於 2013-7-10 13:44
其實我有一個很大很大的疑問...
當了10個多月的兵 都快退伍了的一個下士
為何要帶照相手機進營區... ?
剛下部隊的就算了 .. 快退伍了還 ... 這麼白眼
在著 如果真的跟連上相處不好 為何要找點給他們抓呢...
都已經這麼黑了 還要給人抓把柄 ?_____?
我想 照相手機和有儲存功能的數位裝置不能帶進營區
這件事情 從新訓到下部隊 一直都是有在宣導吧
為何就是要犯這一條 = = ?
儘管你要退伍了 該遵守的還是得遵守吧 ? 摁 ?

只是操掛了這件事掩蓋過他本人的行為 才沒讓大家發現吧 ?
軍中還是軍中 該遵守還是得遵守 不會說 你要退伍 重大違紀就放過
總不會你剩下5小時退伍 就可以去彈藥庫隨手拿吧 是吧 ??

---------
真的拜託 那些沒當過兵的 別在下面評分我 要馬直接回覆我
現在部隊誰沒帶智慧型 ? 有沒有聽過心照不宣
部隊規定不能帶 就是不能帶 長官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當他要搞你時 他就是可以用這搞你 為何 部隊規定啊
真的 拜託 沒當過兵的別評分我 ... 或是直接回覆我

---------
有人說我想紅 ... 有人說我是軍方派來...
但我只是小小的網民 我只是提出我的觀點
沒想到會造成這麼大的反應
可能我上面文中和回文中用詞真的不恰當
但我的本意並不是要對死者不敬
至於上面的文 我一字都不會改 這是我留過的證據。
若是有法律上的相關問題 小弟我願意承擔。 本帖最後由 精靈 於 2013-7-10 22:17 編輯

skybear59 發表於 2013-7-10 14:54
現在出來道歉的士兵跟官一定不是最終藏鏡人....
一定有高層長官下令這些士官才敢動手.......
派出小兵出來擋............真的BOSS已經築起防火線了
herogods001 發表於 2013-7-10 15:22
老實說當過兵的都知道
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
當兵的時候就夾著尾巴作人
不要當出頭鳥 平平安安退伍才是正解
退伍前三天帶照相手機進營區?
我也不懂他在想什麼
老兵八字輕 沒聽過這句話??
退伍前送你關禁閉
不用想一定是你平常就被長官盯上了
我當兵的時候也是有個做人很機車的回役兵學長
連長就在他退伍那個月
也是用帶手機當理由送他關禁閉一個禮拜
其他一些小手段更是層出不窮
真的奉勸還沒當兵或是正在當兵還沒退伍的人
平安退伍就是福
要抱怨要幹譙長官也不要在臉書
或是其他有可能被長官或是同袍看到的地方
adialai 發表於 2013-7-10 15:52
二樓的你有沒有當過兵?
退伍了嗎?

整個事件重點很清楚,他就是被搞死的,被有心人士不小心搞死的。

沒人說他帶照相手機對,只是他的處罰太過不符比例原則

打個比方來說,很多人都有違規停車過,

今天違規停車的處罰比如說是新台幣900-5400

警察一來就跟你開張5400的,你會不會不平?

照相手機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不能帶,我九年前退伍的

當時幾乎所有志願役的都帶照相手機,有沒有被抓?

但是合法嗎?一定不合法。

今天他是一個剩幾天就屆退的阿兵哥,你何必拿一個幾乎大家都有的犯規動作硬要辦他?

況且軍中違規可大可小,你偏偏往最嚴重的手法去辦他,你不是公報私仇是什麼?

這件事情從一開始的小新聞到現在幾乎天天上頭條就是因為當過兵的義務役真的都曾經在軍中看過很多垃圾類型的志願役,大家都當過兵,也都是明眼人,都知道這樣的懲處方式真的過火了,還搞出人命,這才引起一堆人的怒火。

國軍的基層都是被志願役搞爛了!

------------------------------------我是分隔線-----------------------------------------------------------------------------------------------------

嚇死我,第一次回文有那摸多人給我評分,指教
謝謝給我評分,卡幣,參與值的人,不論是加分減分都一樣感謝指教!

說說感想

台灣一直自詡為一個先進的法治國家,但是很遺憾,我感覺在軍中還是一個人治的社會

我當然不是說媒體,鄉民的訊息都是百分百正確的,但是假設在我們所能得到的這些訊息皆為真的情況下

我想問問這些送辦這個阿兵哥的這些軍士官,陸海空軍懲罰法給予你這些裁量權,可輕放,可重懲,

你何須這樣下重手?

士官評議會後文件送上輔導長,送上連長,送上旅部,阿兵哥本人發簡訊求救,送體檢,身心評量表高分所表

示的極度不適關禁閉,轉送269旅,直到最後阿兵哥本人的兩次反應身體不適

這中間,有多少人可以踩煞車?有多少人可以阻止這個悲劇的發生?

送一個即將退伍的阿兵哥禁閉的公文如此"神速",你告訴我背後沒有"有心人士"的推波助瀾,加油添醋?我不信

假設真是如媒體鄉民所說,是這兩位士官主導這次的禁閉,我真為這兩位士官感到不值

人說,見面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這個阿兵哥平日不管在連上如何跟你唱反調,相信以你們平常的學長身分已經讓他吃過不少苦頭了

他都已經離退伍倒數十天了,過十天就沒有這位"有人所稱"的白目學弟跟你唱反調了

你還是在連上做你的"大學長",天天快樂!

結果你硬要辦他辦到禁閉,就為了出你的這一口氣,你不留一條生路給人走,就不要怪媒體,與論現在硬要逼

你走絕路,社會上的處事不就是如此?

我為何要說國軍的基層都是被那些不肖的志願役搞爛了?

我在服役的時候已經將近25歲了,未服役前因為比較愛讀書的關係(幹!延畢就延畢),當過酒店少爺,開過

計程車也念過一些書,不管是學識,社會經驗,讓我看一些我必須要叫長官的志願役軍士官,說真的,真有一

些小屁孩的感覺,因為這些志願役士官,大部分都是高中職畢業就在軍中簽志願留營的軍人。

但也不能不服管教,只能運用自己的生存之道,平安度日。

只是,在軍中第一線的低階管理階層長期與這些義務役士官兵在學識上,社會經歷上有相當程度的落差的情況

之下,出小事,是必然的。出大問題也是遲早的事。

這些小部分不肖的志願役士官長期在相同單位服務,因為不需輪調,沉於安逸,不思進步,只要跟自己想法不

同的皆不見容,試問,這樣的部隊相處會融洽,會進步嗎?

只是不知全面募兵制之後是否會好一點。

這也是我比較不認同"因果"關係論的原因,有很多人說有因才有果,是因為這個阿兵哥不長眼帶手機才導致有把

柄可抓,才會冤枉送命。

試問,這個把柄如是這兩位大學長所抓,起因是長期跟你唱反調,你們兩位一位是士官長,一位是上士,都是

軍旅生涯十分豐富的軍人,一個阿兵哥在你單位服役十個月到快退伍你都無法收服他的心,對你心悅誠服,哪

第一個就應該檢討你領導統御的問題,而不是他犯了一個"全台灣職業軍人都會犯的錯誤"(這句話只限當過兵的

人了解都會犯的錯誤是什麼),更何況他在義務役中又深得人心。


這次的事件會越演越烈的原因說是"義務役的逆襲"也不為過

中華民國有多少曾經服過義務役的人?有多少人服役時看過這些不肖志願役的嘴臉,吃過多少苦頭?

軍中的不公義,顢頇,不思進取不正是這些志願役,職業軍人搞出來的?

不幸往生的范姓阿兵哥只是導火線,大家希望中華民國國軍能藉由這次事件摘除毒瘤,才是這次大家關心的真

正原因

PS. 有一位幫我參與值扣一分的朋友留言我真有點看不懂,他的留言如下

"你為何不去當下重手應該的都說要盯你了還找死"

小弟資質駑頓,才疏學淺,請問有人能解答這句是什麼意思嗎

-------------------------------我是分隔線----------------------------------------------------------------------------------

中文真是博大精深,沒有標點符號真是很容易讓人看不懂。

有神人出手幫我標符號,原來"你為何不去當下重手應該的都說要盯你了還找死"的意思是

"你為何不去當,下重手應該的,都說要盯你了還找死!"

果然我這種文化水平不高的不容易看得懂,

謝啦!昂列咖啡大!

其實這個事件看到現在好像要暫時告一個段落了,

只是這兩天的新聞看一看真的是覺得有點扯,

連范佐憲眼睛偷瞄攝影機兩次都能大作文章,說他並非真心悔過!

講得煞有其事,活靈活現,似乎撰稿人就是當事人肚裡的蛔蟲,屁眼裡的蟯蟲一般的瞭解

這真是夠了!

有些事,只能放在心理"猜測",講出來就顯得過了!

事情至此,也只能交給司法,不管信(軍事院檢體系)也好,不信也好。

這就是這一個國家的體制,正所謂,不以規矩不成方圓

作事要依循一定的法則

范下士被送禁閉就是沒有依循一定的法則,結果因為一連串的失誤導致他的喪命

正因如此,事後的追究更要守"規矩"

不必大家都當鍵盤柯南,看到黑影就開槍!



本帖最後由 adialai 於 2013-7-12 15:47 編輯

abc1512 發表於 2013-7-10 16:21
我覺得那些過當管教的應該需要勒令退伍,並且取消終身俸。
現在只是調離單位,那下次會不會換另外一個地方的人受害?


matt0522 發表於 2013-7-10 16:21
全槍斃了!
全槍斃了!
全槍斃了!
全槍斃了!
全槍斃了!
RayrtRayrt 發表於 2013-7-10 16:26
當過兵的都知道~軍中有多黑暗.
不過我猜被害死的那個阿兵哥個性一定比較強出頭,畢竟軍中最愛打出頭鳥了.
edison0260 發表於 2013-7-10 16:35
陸海空軍刑法
第二編  分則  第三章  違反長官職責罪
第44條(凌虐部屬罪)

  長官凌虐部屬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官或資深士兵藉勢或藉端凌虐軍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長官明知軍人犯前二項之罪,而包庇、縱容或不為舉發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
----------------------------------------------------------------------------------------------------------------------------------
不知道這適不適用~~~
axnw0201 發表於 2013-7-10 16:51
本來就有過節的話

帶照相手機會不會是想拍那些志願役士官違紀的證據

結果被發現 變成把柄 就.........................


想像力太豐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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