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法官敢留鄭捷一命 劉寶傑怒嗆:我們就跟你拚到底

   
Braindioe 發表於 2014-5-22 17:17:28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38 100448
-=[7]=- 發表於 2014-5-23 00:51
其实这应该要判了吧- -还能说什么
emood 發表於 2014-5-23 00:53
一直覺得罰則應該先加一條 鞭刑
打到爛掉.給你敷藥.再等你好了..接著打
鞭刑全程轉播
參照新加坡鞭刑制度...

人家連酒駕都要6下鞭刑...
去蒐一堆轉播的影片...3下就皮開花
komotomm 發表於 2014-5-23 01:23
他還沒被判刑 而且也不一定是判死刑
所以吠屎聯盟的還不會出現
要等到他被判刑確定
你才有可能看到一堆人或狗
對著大便狂叫

吠屎? 不就是對著大便在叫嘛??
lz73821 發表於 2014-5-23 01:53
我不贊成用死刑來處理............

你們不覺的那麼多人痛~他只要痛一下~這樣他划算多了~太便宜它了

應該有更狠的方式
dream112 發表於 2014-5-23 02:40
你贊成用死刑嚇阻犯罪嗎,這問法就如同闖紅燈為例

你贊成用1800元以上 5400元以下嚇阻闖紅燈嗎?

你贊成用 期限內機車罰 1800元.小型車罰 2700元.大型車罰3600元 嚇阻期限內法款嗎?

你贊成用 逾期後15日內機車罰 2700元.小型車罰 3600元.大型車罰4200元 嚇阻逾期罰款嗎?

你贊成用 逾期後16~30日內機車罰 3600元.小型車罰 4500元.大型車罰4800元 嚇阻逾期罰款嗎?

你贊成用 逾期後31日後機車罰 4500元.小型車罰 5400元.大型車罰5400元 嚇阻逾期罰款嗎?

死刑也是逞罰之一,但他屬於重罪的使用,是一種嚇阻手段與刑責

以下是我在水果日報留言的個人觀點,對於廢死聯盟看法與對話

每個人從出生以來都有眾多的選擇權,畢竟這土地並不是封建社會,包或我選擇死刑保持存在一樣,也包或你選擇廢死的理論與觀點,再也包括無照騎車犯罪者之受罰也是無照者的選擇,犯罪之判刑(罰責)就是犯罪者所選擇的最終點,死刑與無期(包或其他刑期)就是重刑犯的選擇的最終答案(無法在選擇,因他們已無人權(選擇權)可言),任何的罰責都是一種嚇阻手段,差別在於犯罪者的心態與精神狀況,有種罪叫罪不至死,相對論,有一種最叫罪該萬死,刀有兩面,看犯罪者如何選擇,選擇犯死刑的犯罪者被判死刑也是他們心知肚明的抉擇。
我相信大家都是選擇平安過日子,包括廢死聯盟成員,但同理心,當你家庭中的成員發生如此事件,家人是選擇活命,卻被殺人犯如此剝奪選擇權而殺害,試問你是選擇體諒兇嫌而不判死刑還是替家人無法選擇而氣憤抱不平?!
此事件已造成全台灣社會不安與恐慌,實屬重大案件,也大可稱為恐怖攻擊事件,對家屬而言更是莫大的衝擊與悲傷,我們更需要的是事前的嚇阻、預防、關心與關懷;健全的身心靈,健康的家庭,安康的社會,不犯罪的觀念,或許是我們更該進步與討論的方向。
(在此不是說明犯罪者如何選擇,重點在於任何犯罪前想清楚後果!!!)
onetwonine 發表於 2014-5-23 06:23
9144022 發表於 2014-5-22 17:34
目前 正等待者  

廢死聯盟...敢不敢出來表態

好像有表態了

仍然堅持廢死
史史丹利 發表於 2014-5-23 08:11
坦白講,我很不欣賞劉寶傑這種措辭.鄭捷固然死不足惜,但這種事情還是應該交給司法部門來處理,而不是淪為政論節目噴口水的目標.劉寶傑用這種聳動的講法,無非是想衝高收視率而已.

一個悲劇變成某些人的賺錢工具,這是台灣的悲哀.因為台灣一堆人不用大腦,只會跟著瞎起鬨,所以嗜血性的政論節目才會大發利市.從這角度來看,劉寶傑的行為也不能完全稱得上錯,他只不過借勢使力罷了.

有什麼樣的觀眾,就會創造出什麼樣的媒體.如果台灣電視節目收視冠軍永遠都是ON檔戲或是這類作秀大於論政的政論節目,奉勸各位早日移民.
playerjc 發表於 2014-5-23 08:21
不過就是在作秀罷了
激起民怨   傻眼~~!
4hk3345678 發表於 2014-5-23 08:53
烙砲太快死,凌遲更好 本帖最後由 4hk3345678 於 2014-5-23 08:55 編輯

XiaoChunDan 發表於 2014-5-23 09:19
我是投反對的!
因為我認為死刑就像反死聯盟講的.沒有嚇阻效果
尤其是像這次事件.那個大學生根本就是自己想找死~
所以我一直不認為死刑有多大的嚇阻效果

若大家討論死刑有沒有嚇阻效果.實際上只是被反死聯盟牽者走而已

死刑.
是天經地義,對於一個最大惡極社會難容的人,一個公平合理的對待方式!
是一個最基本的殺人償命的邏輯.
很多人會提出人權.原諒.給機會等~

問題是講到人權.這些最大惡極者..並沒有給受害者機會.也不尊重人權!
所以孔子也說"以直報怨".
用他們的方式對待他們.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而且孔子說了"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如果我們以仁德的方式對待罪大惡極的人.那要用什麼方式對待對社會有貢獻的人?
如果我們用平等人權的方式對待罪大惡極者.那麼對於那些手法和對社會有貢獻的人.
是不公平的~

所以判死刑.只是一個人性最基礎的追求公平公正的態度而已!
如果人權和寬恕可以超越公平.
那麼這樣的人權換寬恕就完全不值得信任.

所以~
死刑的存在.是在於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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