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學] 李宗吾厚黑學:全本珍藏版 作者:李宗吾 (全文完)

 
VEGASIRIUSVEGA 發表於 2017-3-5 20:57
第六十八章 我們會通觀之

    凡是反對第二時期制度之人,其理想中的社會,俱是第一時期的社會,中國人之夢想華胥國,夢想唐虞,與夫歐洲倡社會主義的人,倡無政府主義的人,倡民約論的人,俱是把第一時期的社會,作為他們理想中的社會,俱是走入相同的軌道,他們這些人,都說人性皆善,也是走入相同的軌道,這是很值得研究的事。此外凡是不滿意現在制度的人,其理想中的社會,無一不是原始狀態,例如,打倒知識階級,與夫戀愛自由等說法,都是回復原始時狀態。我們用這種眼光,去研究現在各種學說,孰得孰失,就了如指掌了。
    孫中山的學說,是公有的貲財和私有的貲財并行不悖。他主張把那應該歸公有者,歸還公家,似乎是回復第一時期了,然而私有權仍有切實之保障,則又非完全回復第一時期。這種似回復非回復的狀態,恰是依著螺旋進化的軌道走的。
    我們要解決社會問題,當知我國情形與歐美迥然不同,我國未通商以前,無論誰貧誰富,金錢總是在國內流轉,現在國內金錢,如水一般,向外國流去。例如,外國運洋紗洋油,到中國來賣,我們拿金錢向他買,不久衣穿爛了,油點幹了,金錢一去,永不回頭,這是一種變相的搶劫。我國現在的情形,猶如匪徒劫城,全城之人,無一不被動,不過受害有輕重罷了。我們對付外國劫城,當行堅壁清野之法,不購外貨,使他無從掠奪,才是正辦。外國工人,受歐美資本家之壓迫,我國人民,也受歐美資本家之壓迫,彼此的敵人是相同的,我國抵制外貨和外國工人罷工,乃是一貫的策略,歐美工人攻其內,我們防堵於外,那些大資本家,自然就崩潰了。孫中山主張收回關稅,以免外貨之壓迫,即是堅壁清野的辦法,所以孫中山主義,在我國是很適宜的。
    資本家的剩餘價值,是從掠奪機器生產力得來,換言之,即是掠奪了全人類的勞力,他並莫有掠奪自己廠內工人的勞力,因為廠內工人,他給了相當的工價,就不能坐以掠奪之罪,唯有他把廠內製出之貨,銷售於世界各國,全世界的人,就受其掠奪了。例如,我國人口四萬萬,男女各半,我國女子,自古以紡織為業,自從洋紗洋布輸入中國,女子紡織之事,遂至絕跡,這就是掠奪了二萬萬女子的職業,雖有勞力,無所用之。諸如此類,不勝枚舉。由此知歐美工業發達,全人類的勞力,都被資本家掠奪了,所以凡是由機器生出來的純利,必須全人類平攤,在道理上才講得通。
    世界上的金錢,與夫一切物品,都是從地球中取出來的,我們人類,如果缺乏金錢,抑或想享受愉快的生活,只消向地球索取就是了。不料歐洲那些講強權競爭、優勝劣敗的學者,只教人向人類奪取,不知向地球索取,真可謂誤人誤己。地球是擁有寶庫的主人翁,人類猶如盜賊一般,任你如何劫壓,主人毫不抗拒。歐洲大戰,殺人數千萬,恰像一夥劫賊,在主人門外,互相劫殺,你剝我的衣服,我搶你的財物,並不入主人門戶一步,鬧到一齊受傷,遍體流血,這伙劫賊,才講和而散。地球有知,當亦大笑不止,推原禍始,那充當群盜謀主的達爾文,實在不能辭其責。孫中山的實業計劃,是劫奪地球的策略。
    世界的紛爭,實由機器生產力和地球生產力不相調協,才釀出來的。歐洲工業國,機器生產力,發達到了極點,不能不在國外尋銷場,尋原料,所以釀成大戰;而世界之農業國,則地中生產力,蘊藏而不能出,貨棄於地,殊為可惜,有了這種情形,農業國,工業國,就有通功易事之必要了。無如列強專以侵奪為目的,迷夢至今未醒,奈何奈何!
    列強既執迷不悟,我們斷無坐受宰割之理,也無向他搖尾乞憐之理,只有修明內政,準備實力,與之周旋,一面組織弱小民族聯盟,仿蘇秦聯合六國的辦法,去對付五大強國即是了,以修明內政為正兵,以聯合弱小民族為奇兵。蘇秦的方法,是「秦攻一國,則五國各出銳師以撓秦,或救之,有不如約者,五國共攻之」。現在五大強國是秦人,世界弱小民族是六國,我們把世界弱小民族聯合起來,互相策應,多方以挽之,這個辦法,有種種勝算:(1)世界弱小民族人數多,各強國人數少;(2)弱小民族利害相同,容易聯合,各強國利害衝突,舉動不能一致;(3)弱小民族大概是農業國,列強大概是工業國,他們的原料和銷場,嘗仰給農業國,可以說強國人民的衣食,仰給予弱小民族,弱小民族的衣食,不仰給予他們。以上三者,皆是弱小民族佔優勝。我們把弱小民族聯合起來,向列強進攻,予他一個重大打擊,其入手方法,即是不供給他的原料,不購他的貨物,採用甘地的辦法,為大規模之組織,列強能悔禍固好,如可開釁,我們就一致動作起來,明知世界大戰終不能免,不如我們先動手,經過一次大戰,然後才有和平之可言。這是弱小民族,生死關頭,斷無退讓之理,等到各強國創痛巨深,向弱小民族求和的時候,才提出最平等之條件,與之議和,農業國出土地和工人,工業國出機器和技師,所得利益,按照全世界人口平均分攤,不達到此項目的,決不與之妥協。只要弱小民族能夠努力,大同世界,未必不能實現。此種辦法,是順著進化軌道走的,這種軌道孫中山看得極清楚,他主張聯合弱小民族的十二萬萬五千萬人,去攻打列強的二萬萬五千萬人,就是順著這軌道走的。
    蘇秦聯合六國以抗強秦的法子,是他發篋讀書,經過了刺股流血的工夫,揣摩期年,才把他發明出來的,我們不可因蘇秦志在富貴,人格卑下,就連他的法子都輕視了。蘇秦的法子,含得有真理,是以「平」字為原則,與孫中山所講民族主義相同。他說六國,純用「寧為雞口,毋為牛後」等語,以激動人不平之氣,與孫中山所講次殖民地等語,措辭相同。蘇秦窺見了真理,自信他的法子會生效,所以他自己說道:「此真可以說當世之君矣。」果然出來一說就生效,六國都聽他的話,以他為從約長,他的計劃成了,秦人不敢出關者十五年,這個法子的效力,也就可以想見了。可惜蘇秦志在富貴,佩了六國相印,就志滿意得,不復努力,以致六國互相攻伐,從約破裂,後來誤信張儀之話,聯袂事秦,遂一一為秦所滅。今日主張親美親日親英法等,都是走入了六國西向以事強秦之軌道,可為寒心!
    現在弱小民族,被列強壓制久了,一旦有人出來聯合,是非常容易的。威爾遜揭出「民族自決」之標語,大得世界之歡迎,但自決雲者,不過叫他自己解決罷了,還沒有說幫助他,我們如果揭出「弱小民族互助」的標語,當然受加倍的歡迎。《孫中山演說集》說:日俄戰爭的時候,俄國由歐洲調來的艦隊,被日軍打得全軍覆沒,這個消息傳出來,孫中山適從蘇伊士運河經過,有許多土人,看見孫中山是黃色人,現出很歡喜的樣子來問道:「你是不是日本人呀?」孫中山答應道:「我是中國人,你們為什麼這樣高興呢?」他們答應道:「我們東方民族,總是被西方民族壓迫,總是受痛苦,以為沒有出頭的日子,這次日本打敗俄國,我們當做是東方民族打敗西方民族,日本打勝仗,我們當做是自己打勝仗一樣,這是一種應該歡喜的事,所以我們便這樣的高興。」(見《演說集》第五編《大亞洲主義》)我們讀了這段故事,試想日本打敗俄國,與蘇伊士運河側邊的土人何關?日本又沒有說過一句要替他們解除痛苦的話,他們表現出這種狀態,世界弱小民族的心理,也可窺見一斑了。我們中國,如果揭出「弱小民族互助」的旗幟,真可謂世界幸福,這種辦法,是促成世界大同的動機,將來世界大同了,不但是弱小民族之幸,也是列強之幸。
    世界革命,是必然之趨勢,社會主義國際化,也是當然之事,而今應該由中國出來,擔負世界革命的任務,把三民主義普及全世界。其方法也和革滿清的命一樣,從宣傳入手。我國人民四萬萬,世界各處都布散得有,宣傳起來,非常容易。我們須知世界大戰,爆發在即,一開戰我國勢必牽入旋渦,那時費盡氣力,飽受犧牲,還不得好結果,不如我們早點從事此項工作,或許能夠制止大戰,使它不至發生。何以言之呢?因為前次歐戰,列強全靠屬國之兵助戰,我國用宣傳的方法,把他屬國人民的心理改變了,釜底抽薪,未必非制止大戰之一法。
VEGASIRIUSVEGA 發表於 2017-3-5 20:58
第六十九章 國際聯盟

    現在之國際聯盟,可以說是強國聯盟,是他們宰割弱小民族之分贓團體,像我國濟南慘案這類事,與其訴諸國際聯盟,不如訴諸弱小民族,與其派人到歐美去宣傳,不如派人到印度非洲南洋等處去宣傳。我國在列強中,誠渺乎其小,但在被壓迫民族中,則是堂堂一大國。我國素重王道,向不侵凌小國,在歷史上久為世界所深信,由我國出來提倡世界革命,當然比俄國更足取信於人,兼之孫中山三民主義之學理,講得更徹底,施行起來,任何民族都能滿意。我們對世界弱小民族,以「平」字為原則;對五大強國,亦以「平」字為原則,決不為絲毫已甚之舉,本著此項宗旨做去,一定收絕大效果。孫中山抱大同思想,以天下為公,將來把三民主義普及全世界,實現大同,完成孫中山之遺志,發揚中國之光輝,然後才可謂之革命成功。
    我格外還有層意見,也可提出來研究。古人說:「外寧必有內憂。」幾乎成了一定不移之理。晉武平吳過後,跟著就有八王之亂;洪秀全取了南京,跟著就有韋楊之亂;去歲革命軍取得武漢江西南京之處,跟著就寧漢分裂;現在定都南京,全國統一,而內部意見分歧,明爭暗鬥,日益激烈。大家高呼打倒某某,剷除某某,其目標全在國內,我們應設法把目標移向國際去,使全國人的視線一致注視外國,內部衝突之事自然可以減免。我主張由我國出來組織弱小民族聯盟,大家努力去做世界革命的工作,這即是轉移目標之法。目標既已轉移了,內部意見,自然可以調和。
    舉個例來說:劉備和孫權,本來是郎舅之親,因為大家都以荊州為目的物,互相爭奪,鬧得郎舅決裂,夫婦生離,關羽被殺,七百里之連營被燒,吳蜀二國,儼然成了不共戴天之仇。後來諸葛亮提出聯盟伐魏的政策,以魏為目的物,大家的視線,都注向魏國,吳蜀二國的感情,立即融洽,彼此合作到底。後來諸葛亮和孫權死了,後人還繼續他們的政策,直到司馬昭伐蜀,吳還遣兵相救,及聞後主降了,方才罷兵。這就是目標轉移了,感情就會融洽的明證。諸葛亮和孫權,都是人傑,他們這種政策,我們很可取法。
    我的主張,可以二語括之曰:「對內調和,對外奮鬥。」現在列強以不平等待我,故當取奮鬥主義,等到他們以平等待我了,對外即改取調和主義。我們此時唯一的辦法,在首先調和內部,必須內部調和,才能向外奮鬥,能夠向外奮鬥,內部才能調和,二者是互相關聯的,但是根本上調和的方法,尤在使全國人思想一致,要想使全國人思想一致,非先把各種學說調和一致不能成功。這個道理,留到第六章再說。
    解決社會問題之辦法?
    至於改革社會之程序,我主張從鄉村辦起走,以每一鄉村為一單位,各辦各的,因為改革之初,情形複雜,應該各就本地情形,斟酌辦理,才能適合,如有窒礙處,隨時改良。等到各鄉村辦好了,才把全縣聯合起來,各縣辦好了,才把全省聯合起來,各省辦好了,才把全國聯合起來,將來世界各國辦好了,把全球聯合起來,就是大同世界了。
    改革社會,猶如醫生醫病一般,有病之部分,應該治療,無病之部分,不可妄動刀針;社會上有弊害的制度,應該改革,無弊害的制度,不可任意更張,致滋紛擾……這是我們應該注意的。前數章俱系理論上之討論,這一章是討論實施辦法。關於辦法上應該討論者,可分作兩層,一是舊社會之經濟制度,應如何結束;二是新社會之經濟制度,應如何規定。本章就是在這兩點上加以討論。
    土地和機器,該歸公有,理由是很正當的。但是已經歸入私人之土地機器,究竟該用什麼手段把它收歸公家,這是亟待研究的。我國私人的土地和機器,都是用金錢購來的,細察他們金錢之來源,除少數人是用非理手段從人民手中奪取者外,餘人的金錢,大概是由勞心勞力得來的,換言之,即是用私有的腦力體力換來的。我們既承認腦力體力是個人私有物,如果把地主的土地和廠主的機器無代價地沒收了,就犯了奪私有物以歸公之弊,社會上當然起絕大的糾紛,當然發生流血慘禍。凡事以平為本,把私人的土地和機器搶歸公有,這算是極不平之事,不平則爭……關於這一點,孫中山認得最清楚。《民主主義》第二講:「我們所主張的共產,是共將來不共現在,這種將來的共產,是很公道的辦法,以前有了產的人,決不至吃虧,和歐美所謂收歸國有,把人民已有了的產業,都搶去政府裡頭,是大不相同。」
    從前美國北方各省,主張釋放黑奴,南方各省,也未嘗不贊成,只是要求給以相當的代價。那個時候,有幾百萬黑奴,其代價約需銀幾百萬萬元,政府無這筆款,去償還黑奴的主人,才發生戰事。一共血戰五年,雙方都非常激烈,為世界大戰之一。此次戰爭,比美國獨立戰爭,損失更大,流的血也更多,後來南方戰敗,才無代價地把黑奴釋放了。我們可以說釋放黑奴之戰,是發源於債務的關係,假如當日的美國政府,有幾百萬萬元去償還黑奴的主人,這種流血慘禍,當然可以避免。後來雖說把黑奴釋放了,目的得達,但這五年血戰中,犧牲的生命財產,也就不少了,其代價也不可謂不大。猶幸是北方戰勝了,萬一戰敗,那更是無謂之犧牲了。現在把私人的土地和機器收歸公有,其事與釋放黑奴相類。美國當日勒令南方各省釋放黑奴,不給代價,才發生大殺戮,我們為避免大戰爭、大殺戮起見,當然採用孫中山辦法,購歸公有。
    現在政局紛亂,一切改革事項,當然說不上,但是,就學理上言之,將來改革經濟制度,究竟當採用何種方式呢?我們不妨預先討論,等到有了人民可以信託之廉潔政府,才好實行。據著者個人的主張,凡是使用機器的工廠、輪船和鐵道等,一律由公家辦理,其有私人業已辦理者,由公家照價收買,全國土地,一律由公家備價收買,私人要使用土地者,一律向公家承佃,把舊日繳與地主的租價,繳與公家,公家收得此款,作為全國人民公用。如此則全國之人,無一不享受租金之利,即是無一不享受地主之權,換言之:無一人不是佃戶,也即是無一人不是地主。孫中山所謂平均地權,就完全實現了。
    但其中最困難者,就是收買的經費太大,無從籌措。現在中國工業未發達,使用機器的工廠也少,輪船、鐵路也少,公家收買起來,倒還容易,只是中國土地如此之廣,地價如此之昂,如果照價收買,比釋放黑奴的代價不知高過若干萬倍,美國當日,尚苦無款償黑奴主人,我國今日,怎麼會有這宗巨款,去償還地主?關於這一層,孫中山是慮到了的,所以他於照價收買之外,再定一個照價抽稅的法子。他的辦法,是把地價確定了,令地主按年納稅,以後地價增長了,多得的利益,仍歸公家,遇必要時,才照價收買。他就是因為政府無這筆巨款,來收買全國土地,才想出這種照價抽稅的辦法,以濟照價收買之窮。
    現在亟須籌劃的,就是款項一端,這種收買全國土地的款,究竟從何籌措呢?著者主張第一步的辦法,就是規定銀行由國家設立,不許私人設立,人民有款者,應存入銀行,需款者應向銀行借貸,其有私相借貸者,將來有賴騙等事,法律上不予保護,人民以金錢存入外國銀行者,查確后,取消國籍,逐出國外。又於華僑所在地,設立國家銀行,存儲華僑之款,有款不存入本國銀行者,取消國籍,不予保護,一面由銀行發行國家鈔票,內地交易,純用國家鈔票,人民持外國鈔票向銀行存放者,不予收受。如此則外國鈔票即被驅逐了,人民的金錢,完全集中於國家之手,國家要收買土地和舉辦大實業,就不患無款了,孫中山所謂發達國家資本就算辦到了。
VEGASIRIUSVEGA 發表於 2017-3-5 22:49
第七十章 銀行貸出之息

    與存入之息,為二與一之比,例如,人民存入銀行之款,定為月息六厘,人民向銀行貸款,則定為月息一分二厘,如此則一進一出之間,銀行可得月息六厘,人民有款放借者,無異於將資金繳一半與公家。現在購買土地者,其利也不過幾厘,並且買地時須過稅,每年須上糧,不時還有派逗等事,今定為銀行存款,月息六厘,其利也不為薄。通常人民借貸之利,每月一分幾或二三分不等,以著者所居自流井之地言之,每當銀根枯窘時,月息有高至五六分者,今定為向銀行貸款得,月息一分二厘,其利也不為貴。像這樣辦去,公家坐享大利,而於存款者,貸款者,仍兩無所損,那些用大利盤剝的人,就無所用其技了。
    有人主張廢除利息,這卻可以不必。因為人民的金錢,是從勞力得來的,人民以金錢存入銀行,由公家拿去作社會上種種公益,即無異把勞力貢獻到社會上,謀種種幸福。此等人是應該獎勵的,銀行給予之利息,即可視為一種獎勵金。
    又有主張廢除金錢,發行勞動券者,更可以不必。資本家之專橫,是由於土地和機器許私人佔有,才生出來的,與金錢制度何干?我們把土地、機器收歸公有,又不許私相借貸,雖有金錢,成了英雄無用武之地,也就無害於社會了。拿勞動券去換取衣食住,其實效與金錢何異?現在的金錢,我們又何嘗不可把它當做一種勞動券呢?主張發行勞動券之人,其用心未免太迂曲了。
    我們把銀行組織好了,就可著手收買全國的土地了。照孫中山的辦法,是命地主自將地價呈報到政府,我們收買之時,恐怕地主所報地價有以少報多之弊,可用投標競佃法(川省各縣教育局所轄產業,多作投標競佃法,頗稱便利),用投標競佃,以定租金,然後據租金之多寡,以轉定地價。例如,某甲在鄉間,有地若干畝,由政府將其地投標競佃,假定投標結果,得年租七百二十元,以月息六厘計,即定為地價一萬元。由銀行收入某甲存款一萬元,月付息六十元,其欲用現款者,以鈔票付給之,公家收入之租息,與銀行支付之利息相等,彷彿公家是替私人經管產業一般,公家本然無利可圖,但經公家收買過後,可用大規模之組織來改良土地,每年增加的利益,就完全歸諸公有了。
    投標之時,即以地主所報之價為標準,假定某甲所報地價是一萬元,投標結果,租息最高額是七百二十元,我們即認定地主所報之價是確定的,即由銀行收入某甲存款一萬元。如果投標結果,依租息計算,該一萬一千元,我們因為他原報之價是一萬元,銀行只能收入某甲一萬元,如果依租息計算,只該九千元,我們就認定某甲有意欺矇政府,罰他一千元,銀行中只收他八千元的存賬。我們定出此種辦法,地主呈報地價,自必非常審慎,絕不敢以少報多。
    著者主張「全國土地,應一律由政府備價收買,不許私人佔有」。向友人談及,友人即說道:中國哪有這筆巨款來收買?我即把組織銀行和集中全國金錢的辦法說與他聽,見得收買土地,不愁無款,聽者每每駁我道:孫中山定的法子,是「照價抽稅」和「照價收買」兩種,你單取「照價收買」這一種,把「照價抽稅」那一種抹殺了,把私人所有權完全奪去,與孫中山主義不合;並且投標競佃之法,孫中山也莫有說過,施行起來,未免與他的辦法衝突。我說道:我所說的,與孫中山主義並無不合,辦法也無衝突。孫中山的辦法是:「由地主呈報地價,政府照價抽稅,將來地價增加之利益,全歸公家,公家如要收買,照原報之價,給予地主。」照他這個辦法,則是地主報價之時,所有權已經轉移與公家去了,所以日後增加之利益,全歸公有,收買之時,只照原價給予;如果地主的所有權,尚未消失,則增加之利益,應歸地主所有,政府收買之時,當另行議價。我們因此知「照價抽稅」和「照價收買」,只算是一個辦法,並不是兩個辦法。孫中山本來想把全國土地,一律照價購歸公有,因為無此巨款,才想出照價抽稅的辦法,先把所有權轉移了,把地價確定了。暫不付價,等到隨後有錢之時才付價,我們只要有款,早點付價,又何不可之有?
    土地是公有物,應該歸公,金錢是私人腦力體力掉換來的,應該歸私。孫中山的民生主義,我可以替他下一條公例曰:「金錢可私有,土地不能私有。」因此之故,他才規定以金錢給地主,把土地收歸公有,所以我主張全國土地一律由公家備價收買,與孫中山主義並無違反。至於我所說投標競佃的法子,乃是照價收買時,一種補充辦法,對於地主所報之價,予以一種測驗,與孫中山的辦法,絲毫沒有衝突。
    社會問題中,最難解決的,就是土地問題,我們只要把土地問題解決了,其餘的就容易解決了,收買工廠、輪船和鐵道等項,都是很容易的事,我主張解決社會問題的辦法,可括為數語曰:「地球生產力和機器生產力,完全歸公,腦力和體力,完全歸私,使用機器的工業歸公,不用機器的工業歸私,大商業歸公,小商業歸私,貸款的利息,一半歸公,一半歸私。」如此辦理,則個人主義和社會主義,兩相調和,與孫中山民生主義的精神就符合了。
    我們既承認腦力體力是個人私有物,所以凡服務社會,就該給以相當代價,不能把他的腦力體力看做社會公有物,任意沒收。各人的資稟不同,才能不同,應聽其擇業自由,各就其性之所近,自去選擇職業,欲務農者,向公家承佃土地,欲做工者,向工廠尋覓工作,其願當官吏教員及從事他種職業者亦同,因勞動的種類不同,所得的報酬也不同。表面上看去,似乎不平等,其實不然,這個道理,與民權主義是一樣。孫中山說:「天生萬物,除了水面以外,沒有一物是平的,各人的聰明才力,有天賦的不同,所以造就的結果,當然不同,造就既不同,自然不能平等,如果把他們壓下去,一律要平等,世界便莫有進步,人類便要退化。」所以孫中山主張的民權平等,是各人在政治上立足點平等,不是從上面壓下去,成為平頭線的平等。因此我們主張的經濟平等,也不是把平等線放在平頭上,成為國中貧富相等,是把平等線放在立足點,使各人致富的機會平等,或貧或富,純視各人努力與否以為斷。
    關於商業問題,我以為日常生活必需之品,如果一律由國家經營,那就不勝其繁了,因此我主張大商業歸公,小商業歸私,但是大小界限,如何劃分,這是很費研究的。我主張施行之初,可定為國際貿易歸公,國內貿易歸私,國家向外國購買大批貨物,分售與人民,人民有貨欲銷售外國者,由國家承買,轉售與外國。我國閉關數千年,並未產生何種大資本家,可知國內貿易並非造成資本制度之主因,故國內貿易,可以聽人民自由經營。我們把國際貿易歸公辦到了,再看國內情形如何,並可進而規定國內某種商業亦應由國家經營,私人不得經營。關於機器方面,亦可規定某種機器,私人不得使用。此種辦法,必須到了實施之時,斟酌現情而為之,此時不能一一預定。我們不許私人購買土地,不許私人使用機器,不許私人設立銀行,不許私人經營國際貿易,孫中山所謂節制私人資本,就算達到了。
    依上述辦法,國家把土地、機器、銀行和國際貿易收歸公有過後,國家每年收入,當然非常之多,自當盡量擴充實業教育與增加民眾利益之事。但是國家發達到了極點,每年餘款,究竟作何用途呢?我也想有一個辦法,孫中山屢屢向人演說,他要把中國變成一個大公司,四萬萬人都是股東,並且說:「這個公司內的人,都可以分紅利,子子孫孫,便不怕窮。」我們把土地、機器、銀行和國際貿易四者收歸公有,那麼四萬萬人都成為地主、廠主,成為銀行和國際貿易的股東,孫中山理想中的大公司,就出現了。這個大公司,是以每一個身體為一股,國中生了一人,即是增加一股,死了一人,即是取消一股,股權是非常明晰的。我們就可仿照公司分紅的辦法,政府每年除各項開支而外,其所有餘款,即按照全國人口數目,平均分攤,作為生活費,其分攤數目之多少,以國家每年餘款多少為斷,最大限度,以能維持生活為止。
    有了這個辦法,社會上可以免去許多糾紛:(1)中國所謂育嬰恤嫠(li)濟貧諸局,可以裁撤,外國所謂失業者救濟法,教員、工人養老金等,俱可廢去了;(2)現在許多富有哲學文學科學等天才的人,每因饑寒所迫,兼營他業,或改營他業,國家受無形之損失,倘能發給生活費,使無凍餓之憂,則各人能就其性之所近,專心深造,於社會之文明,增進不少;(3)語云:衣食足而禮義興。又云:饑寒起盜心。有了發給生活費的辦法,則國民的道德可以增進。
    有人問我道:人人都有飯吃,還有何人肯做工?還有何人肯努力?社會怎麼能夠進化?我道:人人有了飯吃,努力心或許減少一點,如謂人類就不努力,社會就不會進化,我卻不以為然。請問牛頓和達爾文諸人,其目的豈是因為要吃飯,才去研究學問嗎?難道他們有了飯吃,就不會研究學問嗎?我恐怕正是因為他們有了飯吃,才能專心研究,才能有此空前絕後的大發明。
    孫中山把生活程度分作三級:第一級是需要,有衣穿才不會冷死,有飯吃才不會餓死;第二級是安適,穿的求其舒服,吃的求其甘美;第三級是奢侈,穿的要輕綃細絹,海虎貂鼠,吃的要山珍海味,魚翅燕窩。我所說的發給生活費,只算達到第一級,其第二級、第三級,則讓那些勤勉做工的人享受。
VEGASIRIUSVEGA 發表於 2017-3-5 22:54
第七十一章 努力向上之心,人人都有

    凡是稍知奮勉的人,斷莫有因為免去凍餓,就可滿足他的**,就不前進,其例甚多,無待詳舉。平心論之,人之天性不一,有因為生活問題解決了,就不去做工的,卻也有豐衣足食,還是孜孜不已的,若謂國家發了生活費,就無人做工,這層可以不慮。假使實施之時,果然有此現象,我們少發給點款,使他們所得者,不足維持生活,就不患無人做工了。做工與否,本是聽人自由,但做工者優予報酬,使人見而生羨,又不得不做工,於是做工者,不做工者,各遂所願,社會上就相安無事了。
    有人問我道:全國人民,具何種資格,有坐領生活費之權利?政府為什麼有發給生活費之義務?我說道:這有兩個理由:(1)地球是人類公有物,使用土地者,對於公家繳納租金,此項租金,即該人類平均分受;(2)發明家發明機器,是替人類發明的,由機器生出來的利益,應該人類平均分受。基於這兩種理由,故人民有領受生活費的權利;政府是掌管全國土地和工廠的機關,故有發給生活費的義務。孫中山講衣食住行四者曾說:「一定要國家來擔負這種責任,如果國家把這四種需要,供給不足,無論何人,都可以來向國家要求。」可見國家有保證人民生存的義務,人民有向國家要求生存的權利。我主張發給生活費,即是國家擔負人民衣食等項的責任,保證人民的生存。此種辦法,與民生主義是很合的。
    我提出解決社會問題的辦法,是採用公司式的組織,這是業經說明了的。我分配資財的方法,是從自然界中兩個地方取法得來:
    一是取法身體分配血液的方法。身體中某部分越勞動,血液之灌注越多,除了彌補消耗之外,還有剩餘,因此人身越勞動的部分,就越發達,這就是人身獎勵勞動的方法。所以我們對於勞動者,應該從優報酬。我們身體中,還有些無用的部分,例如,男子之乳,他是無用的東西,但是既已生在我們的身上,也不能不給以血液,不過男子之乳不勞動,灌注的血液很少,所以男子之乳,就漸漸縮小。我們發給生活費,不可過多,使不做工的人,如男子的乳一般,漸漸消縮,才合天然公理。
    二是取法天空分配雨露的方法。自然界用日光照曬江海池沼,土地草木,把它的水蒸氣取出來,變為雨露,又向地上平均灑下,不惟乾枯之地,蒙其澤潤,就是江海池沼,本不需水,也一律散給;最妙的,是把草木中所含水分蒸發出來,又還給它,一轉移間,就蓬蓬勃勃地生長了;並且枯枝朽木,也一樣散給,不因為它莫得生機,就剝奪它享受雨露之權。灑在地上之水,聽憑草木之根吸取,無所限制,吸多吸少,純是草木自身的關係,自然界固無容心於其間。公家收入的租息,與夫銀行和工商業的純利,原是從人民身上取出來的,除公共開支而外,不問貧富,一律平均分給,致富的機會,人人均等,這就是取法雨露之無私。
    孫中山把生活程度分作三級:(1)需要,即生存;(2)安適;(3)奢侈。現在的經濟組織,是以「死」字為立足點,進而求生存,再進而求安適,求奢侈,因為立足點是「死」字,一遇不幸的事,就有冷死的餓死的。著者主張發給生活費,是以生存為立足點,進而求安適,求奢侈,照孫中山民生主義說來,生存是社會問題的重心,國家倘能每年發給生活費,使人人能夠生存,這就算重心穩定了,重心既穩定,社會自然安靜。著者諄諄以發給生活費為言,意蓋在此。
    本章所擬辦法,把土地、機器、銀行、國際貿易四者收歸國有,則擁有金錢之人,任他如何努力,決不會造到鋼鐵大王、煤油大王、銀行大王、汽車大王、商業大王諸人的地位,每年由政府發給生活費,則勞動家任如何不幸,決不會有凍餓之虞,像這樣的辦法,把富者的地位削低一級,把貧者的地位升高一級,貧富之間,就不會相差過遠了。現在痛恨資本制度的人,對於有資財者,設種種法子去抑制他,我們施行此種經濟制度之後,從上面削低一級,從下面升高一級,在兩級中間的地方,就可任人發展,不加限制;不惟不當限制,並且還要儘力提倡,社會才能進步。我主張把國際貿易收歸國有,把國內貿易留為人民活動之餘地,又主張人民存款在銀行者,應當付以利息,都是為提倡人民努力起見。有人說:這種辦法,仍不免貧富不平。我說:惟其不平,人民才肯努力,世界才能進化,猶如水之趨入大海一般,惟其地勢高下不平,才能奔趨不已,如果平而不流,就成為死水了。水不流則腐,人類不努力,世界便會退化,其理是相同的。世間至平者,莫過於水,故量物平否,以水為準,然而水之前進不已者,實在是由於不平,名為不平,實為至平。我們取水之原理,以改造社會,就與天然之理符合了。
    政府每年發給生活費,其手續很麻煩,當由各都市、各鄉村分頭辦理,每一都市和每一鄉村,應設立戶籍調查所,把人口調查清楚,確定某人的籍貫,隸屬某處,生活費由原籍的戶籍調查所轉發,即無錯誤了。某處死了一人,即由該處的戶籍調查所查明死者籍隸何處,即通知原籍的調查所,停止他的生活費,旅行在外,生下子女,就地報告該處調查所註冊,將來的生活費,即向該調查所承領,但經申請后,得由所生地的調查所,備文移歸原籍。人是活動之物,轉徙不常,調查之時和發給生活費之時,從生死兩點注意,就可杜絕流弊了。
    我們既規定人民有款者當存入銀行,需款者當向銀行借,則各都市各鄉村,都要遍設銀行,人民取款存款,方才便利。政治方面之組織,是合各鄉村而成為一縣,合各縣而成為一省,合各省而成為一國。經濟方面,當與之相應,首都設中央銀行,各省設省銀行,各縣設縣銀行,各鄉村設鄉村銀行;各鄉村之銀行,隸屬於縣銀行,各縣之銀行,隸屬於省銀行,各省之銀行,隸屬於中央銀行。金錢是人民膏血,故銀行之分佈,當如脈絡一般,使之成為網狀,才能流通無阻。私人向銀行借款者,須有擔保人,擔保人須銀行中有存款,足供擔保者,否則以借款者或擔保者應得之生活費作抵押品。銀行與戶籍調查所,關係密切,二者宜並設一處。
    施行本章所說辦法,有當慮及者,土地、機器、銀行、國際貿易四者集中於國家之手,全國人民的金錢,俱歸於銀行,政府每年又要發給生活費,國家的權責太大,當局的人,舞起弊來,人民就受害不淺了。如果防弊的方法尚未想好,就冒冒昧昧地著手改革,把土地、工廠等項收歸公有,倒不如不改革,不收歸公有還好點。所以我們要改革經濟制度,當先從改革政治入手,先把政治改革了,把防弊之方法想完善,然後才能說改革經濟制度。只要在政治方面,能把孫中山所說的選舉、罷免、創製、複決四權完全辦到了,則經濟方面,無論什麼弊,都可防止了。本章所說解決社會問題的辦法,都是預定計劃,不能立即就辦,我們現在第一要著,就是努力去實行這四權,等到人民對於這四權能充分地行使了,再來改革經濟制度,那就無有流弊了。
    銀行及戶籍調查所之職員,與夫銀行之監察員,及其他重要職員,由人民投票選舉或罷免。屬於一鄉村者,由全鄉村人民總投票,屬於全縣者,由全縣人民總投票,屬於全省全國者亦然,遇有大事,亦用總投票法公決。例如,原定銀行存款月息六厘,有人提議,應改為四厘,又有人提議,應改為八厘,即將三者的理由,作具說明書,公布全國,定期總投票。各人向本地戶籍調查所投票,其旅居異地者,可從郵局投遞,由戶籍調查所開票,總計主張四厘者若干票,主張六厘者若干票,主張八厘者若干票,彙報於縣,由縣彙報於省,由省彙報中央。假定主張四厘者占多數,即改為存入銀行者,月息四厘,向銀行借款者,月息八厘。又如,有人主張各人的貲財不可過多,存入銀行之款,應該加以限制,又有主張不應加以限制。究竟應限制,或不應限制?如應限制,則每人存款,究應至多以若干為限,可由全國人民總投票決定之。全國是一個大公司,四萬萬人是公司中之股東,人人有切己利害,有分紅息之希望,故投票時,不會受人運動,即使有舞弊者,亦必互相舉發,在公家服務之人,如有侵蝕虧吞等弊,亦必互相稽查。假無發給生活費之規定,人民與國家,不生關係,即使他人營私舞弊,亦不願因為公家之事,去開罪於私人。中國官吏,侵蝕公款,無人過問,其弊正在於此。今有發給生活費之規定,則人民與國家,居於利害共同的地位,侵蝕國家之款,即無異侵蝕私人之款,全國有四萬萬人,即是有四萬萬個監察員,侵蝕者無所藏其奸,孫中山主張的全民政治,即可出現。
    關於遺產制一層,許多人都主張廢除,如照本章所說的辦法做去,土地、工廠,一律歸公,私人也就無所謂產業了,所有者不過銀行中所存之金錢,我們只研究此項金錢應否傳給子孫就是了。此事於各個人都有關係,將來可用全民數投票法解決之。在我個人之主張,是可以聽其傳給的,因為我們既經承認各人的身體是各人私有物,由腦力體力換來的資財,就應該各人私有。各人所生子女,是他的身體化分出來的,當然有承受他的資財之權,如果歸為公有,也就犯了「奪私有物以歸公」之弊。普通人所以努力者,大都想積下資財,傳之後人。如果積下的金錢,不許傳之子孫,必會減少人類努力心,即是減少社會進化之速度。
    富者過富,貧者過貧,欲廢除遺產制,以化除貧富階級,殊不知資本家之產生,與遺產制無甚關係。茲可舉例為證:美國鋼鐵大王卡內基,為貧人子,三歲時,為絲廠工徒,一周得工資一弗二十仙。煤油大王洛克依蘭,為農家兒,六七歲時,隨其母往山下拾柴,或隨其父在田間拔草。鐵道大王介姆舍爾,十五歲,父死,無以為生,乃入商店為學徒。韋爾德以架設太平洋海底電線,名聞天下,十六歲時,也在紐約商店為學徒。法國大銀行家勞惠脫,少時家貧,走至某銀行,向主人陳述,願執賤役,主人不許。他走出來之時,皮鞋上落下一釘,俯而拾之,主人因為他不忽細事,乃呼入,令在銀行服役。美國大富豪休窪布,系小村中織毛工人之子,少時助其父工作,或佣於農家,或為郵局馬夫。銅山王,章洛克,為農人子,少時隨其父驅牛十餘頭,走數百里,夕與牛同寢,晨與牛同興。砂糖王斯布累克,德國人,十八歲時,航海至美國,抵岸后,檢視衣囊,左方余砂糖數塊,右方剩金三弗,一身之外,別無長物。商業大王瓦納邁爾,為造磚工人之子,幼時家貧,無力就學,無冬無夏,皆跣(xian)行於街市。汽車大王福爾特,二十餘年前,他尚為鐘錶職工。以上諸人,都是貧人之子,並未承受遺產。惟銀行大王摩爾根之父,是美國著名富翁,但他之致富,全不依賴其父。他常說:「余雖為斯派沙摩爾根之子,並不藉此以立於世界,余必為一個獨立之奇男子。」可見他之擁有巨資,也不是遺產的關係。我們細考諸人致富之源,都是掠奪地球和機器的生產力,否則經營國際貿易,抑或開設銀行,惟休窪布一人未獨立營業,但他終身輔佐鋼鐵大王,他之資財,仍是從掠奪地球和機器生產力而來。如果把土地、機器、銀行和國際貿易四者收歸國有,那些在實業界稱王的人,斷不會產生,這才是根本治療之法。
VEGASIRIUSVEGA 發表於 2017-3-6 00:11
第七十二章 改革社會

    至於改革社會之程序,我主張從鄉村辦起走,以每一鄉村為一單位,各辦各的,因為改革之初,情形複雜,應該各就本地情形,斟酌辦理,才能適合,如有窒礙處,隨時改良。等到各鄉村辦好了,才把全縣聯合起來,各縣辦好了,才把全省聯合起來,各省辦好了,才把全國聯合起來,將來世界各國辦好了,把全球聯合起來,就是大同世界了。
    改革社會,應該注意者有兩點:(1)所定法令規程,要多留各地方伸縮之餘地,越苛細,就窒礙越多,越是不能實行;(2)當從勸導入手,使各地人民喜喜歡歡地去辦理,不能用嚴刑峻罰,強迫人民辦理。其實施方法,當如下述:
    政府把土地收歸公有后,即統計此一鄉村共有土地若干,命全鄉村之人組織一個團體,公共管理,由這個團體把土地分佃與農民,全鄉村每年共收租息若干,政府責成這個團體繳交銀行,如租息是穀物等項,由這個團體公共變賣,以銀繳入銀行,政府立於監督地位,也就不繁難了。
    全國土地,由國家出資財改善者,其利益歸國家所得,由各鄉村出資財改善者,其利益歸各鄉村所得,各鄉村改善土地后,增加之收入,由本鄉村人民平均分受。凡購置機器、改良肥料等,所需之款,向銀行息借,其息可緩至獲利后償付。若建築馬路、疏鑿溝渠等項,其工程施之土地上而含有永久性者,所用之款,政府與該鄉村各擔負一半。例如,某鄉村因建路鑿渠,向銀行借款兩千元,工畢之日,政府派員勘驗認可后,政府擔負一半,銀行只列該鄉村借銀一千元就是了,政府名為負擔一半,實則仍無所損。因為銀行貸出之息與存入之息,為二與之一比。假定存入是月息六厘,貸出是一分二厘,人民向銀行存款兩千元,銀行應付月息十二元,某鄉村因築路鑿渠,借去兩千元,銀行只列該鄉村去銀一千元,其收入之月息十二元,恰與人民存款二千元之息相抵,不過政府多負擔一千元無息之債務罷了,只要政府不付利息,此項債務,就多擔負點也無妨。
    孫中山所說農業上增加生產的方法,共計七種:第一是機器問題,第二是肥料問題,第三是換種問題,第四是除害問題,第五是製造問題,第六是運送問題,第七是防滅問題。應由政府派人到鄉村去,把改良辦法詳加講演,或用文字說明,務使農民心中瞭然,其採用與否,聽人民自由,不必用強力干涉。語云:「利之所在,人必趨之。」他們知道大利所在,自然會踴躍從事。孫中山曾說:「對中國人說要他去爭自由,他們便不明白,不情願附和,但是對他說請他去發財,便有很多人跟上來。」我們叫各鄉村組織團體,叫他改良土地,就是請他去發財,人民哪有不歡迎之理?即有懷疑之人,充其量不過不遵照改良就是了,斷不會出來阻撓,因為公家叫他們組織個團體,擔負繳納全鄉村租息,這個團體,盡可照公家原定租額轉佃出去,團體中人,不過費點力,代公家收租息就是了,並不至於賠累,他們何至出頭反對?只要這層辦到,鄉村中的事權,漸歸統一,將來一切事都好辦理,也就算收了效果了。
    關於增加生產的事項,他們不願意改良,只好聽之,如其加以干涉,反轉多事,反會生出反響。我們總是儘力提倡,儘力勸導,聽其自由採用,只要某鄉村獲了大利,他們自然會爭先恐後地仿辦起來。這類事,如果督促嚴厲了,反轉會弊病叢生,王安石的青苗法,就是前車之鑒。宋朝那個時候的人民,於青黃不接之時,每每出重利向富室借貸,王安石創青苗法,由公家以較輕之利,借與農民,於秋收后付還,使利歸公家,而農民也不至受重利之苦,本是公私兩利的好法子,王安石雷厲風行地督促官吏實行,據散放青苗錢之多少,以定官吏之成績,於是那些地方官,就向民間估派,其有不需款之農民,與夫家資饒裕之富民,都強迫他領取青苗錢,鬧得天怒人怨,以最良之法,收最惡之果,都是由於「強迫」二字生出來的。蘇東坡說宋神宗求治太急,真是洞見癥結之論,我輩改革社會,當引為大戒。
    天下事有當強迫者,有不當強迫者,例如,把土地、機器、銀行和國際貿易四者收歸國有的時候,則當強制執行,任何人不能獨異。至於鄉村中改良事項,則當如上說的辦法,聽其自由。像這樣辦法,就與孫中山所主張「政府強制的力量和人民自由的力量,雙方平衡」的原則相符合了。語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養人民,原是與種植樹木一樣,我們雖甚望樹木長成,亦只能把土壤弄好,把肥料弄好,等它自家生長,我們是不能替樹木幫忙的,這個道理,柳宗元的《種樹郭橐駝傳》,說得很明白。現在新政繁興,民間大困,當局諸公,每每以福國利民之心,做出禍國害民之事,就是違反了柳宗元的說法。斯密士全部學論,純取放任自由,他說:「人民好利之心,根於天性,政府只消替他把障礙物除去了,利之所在,人民自然會儘力搜求,一切天然之利,就因而開發出來了。」他這個學說,在歐洲是生了大效的,我們開發鄉村利益的時候,本他這個學說做去,自然會生大效。
    前面的辦法,實行之後,一人之身,可得兩重利益:(1)鄉村中改善土地,增加生產的利益,每人可得一份;(2)每年由政府按照全國人口發給生活費,這又是一份利益。有了這個原因,全鄉村之事和全國之事,人民就不能不過問了。現在的人,大都是「事不關己不勞心」。革命的人,拚命去爭民權,爭得之後,交給人民,叫他來行使。我恐怕鄉間的老百姓,還會嫌我們多事,妨害他吃飯睡覺的時間,只好順著他們喜歡發財的天性,把「民權」二字附著在「發財」二字上面,交與人民,人民接受發財這個東西,順便就把民權那個東西攜帶去了。他們知道官吏是替他們經理銀錢的管事,不得不慎選其人,遇有不好的管事,不得不更換。如此則選舉權、罷免權,他們自然曉得行使了。他們知道一切章程如不定好,就有人舞弊,公款就要受損失,他們將來就要少分點紅利,如此則創製權、否決權也就曉得行使了。所以政府每年必要發給生活費,人民與政府才生得起關係,才能行使民權,人人有切己關係,才不會為少數人所把持,全民政治,乃能實現。
    改革社會,千頭萬緒,猶如鐘錶一般,中間的機械,只要有了點小小毛病,全部動作,都會停止。我國土地,有如此之大,各地情形不同,實施的詳細辦法,豈是政府中幾個人能夠坐而揣測的?只好劃歸各地人民自去斟酌辦理,政府只消把大政方針與各種進行計劃宣布出來,使人民知道政府的目的是怎麼樣,進行的途徑是怎麼樣,他們自然會朝著那個途徑做去,各鄉各縣,漸漸趨於一致,就可以漸漸聯合起來了。現在世界的大勢,是朝全民政治方面趨去,故一切事權,當散而給諸人民,才不至與潮流違反。民生主義與民權主義,是一個東西,不可分而為二,一面又須顧及世界民族的心理,順著大同的軌道做去,三民主義,就成為整個之物了。
VEGASIRIUSVEGA 發表於 2017-3-6 00:12
第七十三章 各種學說之調和

    中國人研究學問,往往能見其全體,而不能見其細微。古聖賢一開口即是天地萬物,總括全體而言之,好像遠遠望見一山,于山之全體是看見了的,只是山上之草草木木的真相,就說得依稀恍惚了。西人分科研究,把山上之一草一木看得非常清楚,至於山之全體,卻不十分瞭然。將來中西學說,終必有融合之一日,學說匯歸於一,即是思想一致,思想既趨一致,即是世界大同的動機。
    現在世界上紛紛擾擾,衝突不已,我窮原竟委的考察,實在是由於互相反對的學說生出來的。孟子之性善說,荀子之性惡說,是互相反對的;宗教之利人主義,進化論派之利己主義,是互相反對的;個人主義之經濟學,社會主之經濟學,是互相反對的。凡此種種互相反對之學說,均流行於同一社會之中,從未折中一是,思想上既不一致,行為上當然不能一致,衝突之事,就在所不免。真理只有一個,猶如大山一般,東西南北看去,形狀不同,游山者各見山之一部分,所說山之形狀,就各不相同。我們研究事理,如果尋出了本源,任是互相反對之說,都可調和為一。性善與性惡,可以調和為一,利人與利己,可以調和為一,個人主義與社會主義,可以調和為一,這是前面業已說了的。著者把所有互相反對的學說加以研究,覺得無不可以調和。茲再舉兩例於下:
    (甲)馬克思說:「人的意志為物質所支配。」又有人說:「物質為人的意志所支配。」這兩說可以調和為一的。茲用比喻來說明:假如我們租佃了一座房子,遷移進去,某處作卧房,某處作廚房,某處作會客室,器具如何陳設,字畫如何懸挂,一一要審度屋宇之形勢而為之。我們的思想,受了屋宇之支配,即是意志受了物質之支配,但是我們如果嫌屋宇不好,也可把它另行改造,屋宇就受我們之支配,即是物質受意志之支配。歐洲機器發明而後,工業大興,人民的生活情形,隨之而變,固然是物質支配了人的意志,但機器是人類發明的,發明家費盡腦力,機器才能出現,工業才能發達,這又是人的意志支配了物質。這類說法,與「英雄造時勢,時勢造英雄」是一樣的,單看一面,未嘗說不過去,但必須兩面合攏來,理論方才圓滿。有了物理、數學等科,才能產出牛頓,有了牛頓,物理、數學等科,又生大變化。有了咸同的時局,才造出曾左諸人,有了曾左諸人,又造出一個時局。猶如雞生蛋,蛋生雞一般,表面看去,是輾轉相生,其實是前進不已的,後生蛋非前一蛋,后之雞非前之雞。物質支配人的意志,人的意志又支配物質,英雄造時勢,時勢又造英雄,而世界就日益進化了。倘若在進化歷程中,割取半截以立論,任它引出若干證據,終是一偏之見。我們細加考究,即知雞與蛋原是一個東西,心與物也是一個東西,雞之外無蛋,蛋之外無雞,心之外無物,物之外無心,唯心論,唯物論,原可合而為一的。
    (乙)古人說:「非知之艱,行之維艱。」孫中山說:「知難行易。」這兩說也可合而為一的。古人因為世人只知坐而研究,不去實行,就對他說道:知是很容易的,行是很艱難的,你們總是趨重實行就是了。孫中山研究出來的學理,黨人不肯實行,孫中山就對他們說道:知是很艱難的,行是很容易的,我已經把艱難的工作做了,你們趕快實行就是了。古人和孫中山,都是注重在實行,有何衝突?「非知之艱,行之維艱」二語,出在偽古文《尚書》上,是傅說對武丁所說的,傅說原是勉勵武丁實行,並沒有說事情難了,叫武丁莫行,原書俱在,可以復按。發明輪船、火車的人,費了無限心力,方才成功,發明之後,技師照樣製造,是很容易的,這是「知難行易」。初入工廠的學生,技師把製造輪船、火車的方法傳授他,學生聽了,心中很瞭然,做起來卻很艱難,這是「知易行難」。孫中山的說法,和傅說的說法,其差異之點,即在「知」字的解釋不同。孫中山是指發明家發現真理而言,傅說是指學生聽講時心中了解而言,我們試取「孫文學說」讀之,他舉出的證據,是飲食、作文、用錢等十事和修理水管一事,都是屬乎發明方面的事。孫中山是革命界的先知先覺,他訓誡黨員,是發明家對技師說話,故說「知難行易」。傅說身居師保之位,他訓誡武丁,是技師對學生說話,故說「知易行難」。就實際言之,發明家把輪船、火車發明了,交與技師製造,技師又傳授學生,原是一貫的事,孫中山和傅說,各說半截,故二者可合而為一。由此知知易行難,和知難行易兩說可以調和為一。世間的事,有知難行易者,有知易行難者,合二者而言之,理論就圓滿了。
    著者把性善和性惡,利人和利己,個人主義和社會主義,唯心和唯物,知難行易和知易行難種種互相反對之學說加以研究之後,乃下一結論曰:「無論古今中外,凡有互相反對之二說,雙方俱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經過長時間之爭辯,仍對峙不下者,此二說一定可以並存,一定是各得真理之一半,我們把兩說合而為一,理論就圓滿了。」
    著者從前對於孫中山的學說,也不甚滿意,故去歲著《解決社會問題之我見》,系自辟蹊徑,獨立研究,不與民生主義相涉,自以為超出孫中山的範圍了。今歲著此文時,復取孫中山學說研究之,意欲尋出縫隙,加以攻擊,無如任從何方面攻擊,他俱躲閃得開,始知他的學說理論圓滿,他倡此種學說時,四面八方,俱是兼顧到了的,我去歲所擬解決社會問題各種辦法,已盡包括於民生主義之中。我當初討論這個問題,自有我的根據地,並未依傍孫中山,乃所得結果,孫中山早已先我而言之,因自愧學識之陋,而益服孫中山用力之深。真理所在,我也不敢強自立異,於是把我研究所得者,作為闡發孫中山學說之材料,閱者試取拙著《宗吾臆談》,與此文對照觀之,當知著者之信仰孫中山,絕非出於盲從。
    著者幼年,極崇拜孔子,見《禮記》上有「儒有今人與居,古人與稽,今世行之,後世以為楷」等語,因改名世楷,字宗儒,後來覺得孔子學說有許多地方不滿我意,乃改字宗吾,表示信仰自己之意,對於孔子宣布獨立,而今下細研究,始知孔子的學問原自精深,確能把個人主義和社會主義調和為一,遠非西洋哲學家所能企及。孔子學說,最貽人口實者,不過忠君一層,其實這是時代的關係,於他的學說,並無甚損。古時主權在君,故孔子說忠君,這不是尊君,乃是尊主權,現在主權在民,我們把它改為忠於民就是了。例如,孔子說:「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我們改為「人民對政府要有禮,政府對人民要盡忠。」施行起來,就無流弊了。孫中山曾說:歐美人民,對於政府,常有反抗的態度。瑞士學者新發明一種說法,說「人民對政府要改變態度」。我們說「人民對於政府要有禮」,也可算是新學說。像這樣的替孔子修正一下,他的學說,就成為現在最新的學說了。《大學》有格致誠正修齊治平一段話,把個人主義和社會主義融合為一,孫中山稱讚他是中國獨有的寶貝,外國大政治家沒有見到。孔子說:「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孫中山常喜歡寫「天下為公」四字,因為孔子理想的社會,是大同世界,孫中山理想的社會,也是大同世界,所以孫中山對於孔子,極為心折。
    宇宙事物,原是滋生不已的,由最初之一個,滋生出無數個,越滋生,越紛繁,自其相同之點觀之,無在其不同,自其相異之點觀之,無在其不異。古今講學的人,儘管分門別戶,互相排斥,其實越講越相合,即如宋儒排斥佛學,他們的學說中,摻得有禪理,任何人都不能否認。孟子排斥告子,王陽明是崇拜孟子之人,他說「無善無噁心之體」,其語又絕類告子。諸如此類,不勝枚舉。因為宇宙真理,同出一源,只要能夠深求,就會同歸於一。猶如山中生出草草木木一般,從它相異之點看去,草與木不同,此木與彼木不同,同是一木,發生出來的千花萬葉,用顯微鏡看之,無一朵相同之花,無一片相同之葉,可說是不同至極了,我們倘能會觀其通,從它相同之點看去,則花花相同,葉葉相同,花與葉相同,此木與彼木相同,木與草相同,再進之,草木和禽獸相同,精而察之,草木禽獸,泥土沙石,由分子,而原子,而電子,也就無所謂不同了。我們明白此理,即知世間種種爭端無不可以調和的。有人問我道:你說「心理變化,循力學公例而行」。請問各種學說,由同而異,又由異而同,是屬乎力學公例之哪一種?我說:水之變化,即是力之變化,同出一源之水,可分為數支,來源不同之水,可匯為一流,千派萬別,無不同歸於海,任他如何變化,卻無一不是循力學公例而行。宇宙事物,凡是可以用水來作比喻的,都可說是與力學公例符合。
    中國人研究學問,往往能見其全體,而不能見其細微。古聖賢一開口即是天地萬物,總括全體而言之,好像遠遠望見一山,于山之全體是看見了的,只是山上之草草木木的真相,就說得依稀恍惚了。西人分科研究,把山上之一草一木看得非常清楚,至於山之全體,卻不十分瞭然。將來中西學說,終必有融合之一日。學說匯歸於一,即是思想一致,思想既趨一致,即是世界大同的動機。現在世界紛爭不已,純是學說分歧釀出來的,我們要想免除這種紛爭,其下手之方法,就在力求學說之一致。所謂一致者,不在勉強拉合,而在探索本源,只要把它本源尋出來,就自然歸於一致了。所以我們批評各家學說,務於不同之中,尋出相同之點,應事接物,務於不調和之中,尋覓調和的方法,才不至違反進化之趨勢,不是我們強為調和,因為它根本上,原自調和的。我看現在國中之人,往往把相同之議論,故意要尋它不同之點,本來可以調和的事,偏要從不調和方面做去,互相攻擊,互相排擠,無一事不從衝突著手,大亂紛紛,未知何日方止。
VEGASIRIUSVEGA 發表於 2017-3-6 00:13
第七十二章 黨派紛爭

    現在各黨各派,紛爭不已,除挾有成見,意氣用事者外,其他一切紛爭,實由於學說衝突醞釀出來的。要調和這種紛爭,依我想,最好是各人把各人所崇奉的學說,徹底研究,又把自己所反對的學說,平心觀察,尋覓二者異同之點,果能反覆推求,一定能把真正的道理搜尋出來,彼此之紛爭,立歸消滅。因為宇宙間的真理,只有一個,只要研究得徹底,所得的結果,必定相同。假使有兩人所得結果不同,其中必有一人研究不徹底,或是二人俱不徹底,如果徹底了,斷無結果不同之理,大家的思想,既趨於一致,自然就沒得紛爭了。
    現在各種主義,紛然並立,彷彿世界各國紛然並立一樣,有了國界,此國與彼國,即起爭端,有了主義,此黨與彼黨,即起爭端,將來世界各國,終必混合為一而後止,各種主義,也必融合為一而後止。無所謂國,無所謂主義,國界與主父同歸消滅,這就是大同世界了。著者主張聯合世界弱小民族,攻打列強,可說是順著大同軌道走的,主張各種主義公開研究,也可說是順著大同軌道走的。
    耶教以博愛為主,後來宗教戰爭,同奉耶穌之人,互相焚燒屠殺,殘酷到了極點,與博愛之宗旨,完全背道而馳。倡民約論的人,何嘗不源於悲憫之一念,而其結果,則法國大屠殺,無復絲毫悲憫之念,並非咄咄怪事!著者求其故而不得只好返求之於力學公例。人之思想感情,俱是以直線進行,耶穌、盧梭諸人的信徒,只知朝著他們的目的物奔走,猶如火車、汽車,開足了馬力,向前賓士,途中人畜,無不被其碾斃一樣。現在身操殺人之柄者,與夫執有手槍、炸彈者,如果明白這個道理,社會上也就受賜不少了。
    歐洲新舊教之爭,施行大屠殺,是學說衝突之關係,法國革命,施行大屠殺,也是學說衝突之關係,學說殺人,至於如此,真令人四顧蒼茫,無從說起。宗教之說,根本上令人懷疑,歐洲殉教諸人,前仆後繼,視死如歸,自我們的目光看去,彷彿吃了迷藥一般,而他們則自以為無上光榮。
    自序?
    人類的思想,自以為自由極了,我們試把牛頓的學說擴大之,把它應用到心理學上,即知道:任你思想如何自由,終有軌道可循,人世上一切事變,無不有力學規律行乎其間,不過一般人習而不察,等於牛頓以前的人,不知有地心引力一樣。
    我生平喜歡研究心理學。於民國九年,作一文曰:《心理與力學》。創出一條臆說:「心理依力學規律而變化。」有了這條臆說,覺得經濟政治外交,與夫人世一切事變,都有一定軌道,於是陸陸續續,寫了些文字,曾經先後發表。
    後來我又研究諸子百家的學說,覺得學術上之演變,也有軌道可循。我們如果知道,從前的學術是如何演變,即可推測將來的學術,當向何種途徑趨去,因成一文曰:《中國學術之趨勢》。自覺此種觀察,恐怕不確,存在篋(qie)中,久未發表。去歲在重慶,曾將原稿交《濟川公報》登載,茲把它印為單行本,讓閱者指正。
    我說:「心理依力學規律而變化。」聞者嘗駁我道:「我的思想,行動自由,哪裡有什麼規律?」殊不知我們受了規律的支配,自己還不覺得。譬如書房裡,有一鳥籠,鳥在籠中,跳來跳去,自以為活動自由了,而我們在旁觀之,任它如何跳,終不出籠之範圍。設使把籠打破,鳥在此室中,更是活動自由了,殊不知仍有一個書房,把它範圍著。漢唐以後的儒者,任他如何說,終不出孔子的範圍,周秦諸子和東西洋哲學家,可說是打破了孔子範圍,而他們的思想,仍有軌道可循,既有軌道可循,即是有規律。
    自開闢以來,人類在地球上,行行走走,自以為自由極了。三百年前,出了一個牛頓,發明地心引力,才知道:任你如何走,終要受地心引力的支配,這是業已成了定論的。人類的思想,自以為自由極了,我們試把牛頓的學說擴大之,把它應用到心理學上,即知道:任你思想如何自由,終有軌道可循,人世上,一切事變,無不有力學規律行乎其間,不過一般人習而不察,等於牛頓以前的人,不知有地心引力一樣。
    我寫文字,有一種習慣,心中有一種感想,即寫一段,零零碎碎,積了許多段,才把它補綴起來,成了一篇文字。此次所發表者,是把許多小段,就其意義相屬者,放在一處,再視其內容,冠以篇名。因此成了四篇文字:(1)老子與程明道(程顥);(2)宋學與蜀學;(3)宋儒之道統;(4)中西文化之融合。總題之曰:《中國學術之趨勢》。
    寫文字是發表心中感想,心中如何想,即當如何寫,如果立出題目,來作文字,等於入場應試,心中受了題之拘束,所有感想,不能盡情寫出,又因題義未盡,不得不勉強湊補,於是寫出來的,乃是題中之文,不是心中之文。我發表這本書,本想出以隨筆體裁,許多朋友說不對,才標出大題目、小題目,我覺得作題目,比作文章更難,文章是我心中所有,題目是我心中所無,此書雖名《中國學術之趨勢》,而內容則非常的簡陋,對於題義,發揮未及十分之一,這是很抱歉的。
    我寫文字,只求把心中感想表達出,即算完事。許多應當參考的書,也未參考,許多議論,自知是一偏之見,仍把它寫出來。是心中有了這種疑團,特發表出來,請閱讀賜教,如蒙指駁,自當敬謹受教,不敢答辯,指駁越嚴,我越是感謝。
    民國二十五年七月二日,李宗吾,於成都
    老子與諸教之關係?
    道流而為德,德流而為仁,仁流而為義,義流而為禮,禮流而為刑,刑流而為兵。道德居首,兵刑居末。孫子言兵,韓非言刑,而其源皆出於老子。我們如果知道兵刑與道德相通,即知諸子之學無不與老子相通了。
    中國學術分三大時期
    《老子》一書,當分兩部分看,他說致虛守靜、歸根復命一類話,是出世法。庄列關尹諸人,是走的這條路。他說「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一類話,是世間法。孔子以仁治國、墨子以愛治國、申韓以法治國等,皆是以正治國。
    我國學術最發達有兩個時期,第一是周秦諸子,第二是趙宋諸儒。這兩個時期的學術,都有創造性。漢魏晉南北隋唐五代,是承襲周秦時代之學術而加以研究,元明是承襲趙宋時代之學術而加以研究,清朝是承襲漢宋時代之學術而加以研究,俱缺乏創造性。周秦是中國學術獨立發達時期,趙宋是中國學術和印度學術融合時期。周秦諸子,一般人都認孔子為代表,殊不知孔子不足以代表,要老子才足以代表。趙宋諸儒,一般人都認朱子為代表,殊不知朱子不足以代表,要程明道才足以代表。
    《老子》一書,當分兩部分看,他說致虛守靜、歸根復命一類話,是出世法,庄列關尹諸人,是走的這條路。他說「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一類話,是世間法,孔子以仁治國、墨子以愛治國、申韓以法治國等,皆是以正治國。在吳司馬稷苴(ju),是以奇用兵,這都是走的世間法這條路。《老子》一書,是把世間法和出世法,一以貫之,兩無偏重。所以提出老子,可以總括周秦學術的全體。
    漢明帝時,印度佛教傳入中國,歷魏晉南北朝隋唐五代,愈傳愈盛,與中國固有的學術成為兩大派,相推相盪,到了程明道出來,把二者融合為一,是為宋明之理學,名為儒家,實是中國和印度兩方學術融合而成的新學說。程明道的學說出來后,跟著就分為兩大派:一派是程伊川(程頤)和朱子(朱熹),一派是陸象山(陸九淵)和王陽明(王守仁)。所以宋學,要以程明道為代表,朱子不足以代表。
    從周秦至今,可分為三個時期。周秦諸子,為中國學術獨立發達時期,趙宋諸儒,為中國學術印度學術融合時期。現在已經入第三時期了。世界大通,天涯比鄰,中國印度西洋三方學說,相推相盪,依天然的趨勢看去,這三者又該融合為一。故第三時期,為中西印三方學說融合時期。學術之進化,其軌道歷歷可循,知道從前中印兩方學術融合,出以某種方式,即知將來中西印三方學術融合,當出以某種方式,我們用鳥瞰法,升在空中,如看河流入海,就可把學術上的大趨勢看出來。
VEGASIRIUSVEGA 發表於 2017-3-6 00:15
第七十三章 各種學說之調和

    《老子》一書是周秦學派之總綱
    宇宙真理,是渾然的一個東西,最初是蒙蒙昧昧的,像一個絕大的荒山,無人開採。後來偶有人在山上拾得點珍寶歸來,人人驚異,大家都去開採,有得金的,有得銀的,有得銅鐵錫的。雖是所得不同,總是各有所得。周秦諸子,都是上山開採的人,這夥人中,所得的東西,是以老子為最多。
    宇宙真理,是渾然的一個東西,最初是蒙蒙昧昧的,像一個絕大的荒山,無人開採。後來偶有人在山上拾得點珍寶歸來,人人驚異,大家都去開採,有得金的,有得銀的,有得銅鐵錫的。雖是所得不同,總是各有所得。周秦諸子,都是上山開採的人,這夥人中,所得的東西,是以老子為最多。
    老子是道家,道家出於史官,我國有史以來,零零碎碎的,留下許多學說,直到老子出來,才把它整理成一個系統。他生於春秋時代,事變紛繁,年紀又高,眼見的事又多。身為周之柱下史,是國立圖書館館長。讀的書又多。他自隱無名,不問外事,經過了長時間的研究,所以能把宇宙真理髮現出來。
    老子把古今事變融會貫通,尋出了它變化的規律,定名曰道。道者路也。即是說,宇宙萬事萬物,非走這條路不可,把這種規律,筆之於書,即名之曰:《道德經》。德者有得於心也,根據以往的事變,就可以推測將來的事變,故曰:「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他見到了真理的全體,講出來的道理,顛撲不破,後人要研究,只好本著他的道理,分頭去研究。他在周秦諸子中,真是開山之祖。諸子取他學說中一部分,引而申之,擴而大之,就獨成一派。
    前乎老子者,如黃帝,如太公(姜子牙),如鬻(yu)子(鬻熊)、管子(管仲)等,《漢書·藝文志》均列入道家,算是老子之前驅,周秦諸子中最末一人,是韓非,非之書有《解老》、《喻老》兩篇,把老子的話,一句一句地解釋,呼老子為聖人,可見非之學也出於老子。至呂不韋門客,所輯的《呂氏春秋》,也是推尊黃老。所以周秦時代的學說,徹始徹終,可用老子貫通之。老子的學說是總綱,諸子是細目,是從總綱中,提出一部分,詳詳細細地研究,只能說研究得精細,卻不能出老子的範圍。
    至於老子年代問題,有人說:孔子問禮於老子,為春秋時人,著《道德經》之老子,為戰國時人,是兩人,不是一人,這層不必深問,我們只說《道德經》一書,可以總括周秦學術之全體。其書出現於周秦諸子之前,是諸子淵源於老子,出現於周秦諸子中間,或在其後。我們可說:《道德經》可以貫通諸子,而集周秦學術之大成,無論他生在春秋時,生在戰國時,甚或生在嬴秦時,其為周秦學術之總代表則一也。
    關於老子姓名問題,有種種說法,甚有謂老子姓老者。我想不必這樣講,古人的名字,有點像字學中之反切法,用兩個字,切出一個字,舉出其人之兩個特點,即知其為某人,名字之上,不必一定冠以姓,如祝(tuo)是名之上冠以官。行人子羽,是字之上冠以官。東裡子產,是字之上冠以地,叔梁紇(he),是名之上冠以字。司馬遷是史官,故稱史遷,曾受腐刑,又稱腐遷。他如髯參軍,短主簿,是官職之上,冠以形貌,只要舉出兩個特點,即可確定其為某人,大約老子耳有異狀,故姓李名耳,他是自隱無名的人,埋頭研究學問,世人得見他時,年已老矣,人人驚其學問之高深,因其鬚髮皓然,又是一個大耳朵,因呼之為老聃(dan),聃是生前的綽號,不是死後之謚,他不是生而皓首,乃是世人得見他時,業已皓首了。一般學者,聞老子之名,都來請教。孔子也去問禮。各人取其學說之一部分,發輝光大之,就成為一家之言,發表出來,儘是新奇之說,人人都去研究。老子自隱無名,其出處存亡,世人也就不甚注意了。猶之四川廖平與康有為說一席話,康本其說,跟著著出《孔子改制考》、《新學偽經考》,震驚一世,而廖之書尚未出也,其人亦不甚為世注意。老子年齡,比孔子大二三十歲,孔子是七十幾歲死的,老子修神養身,享年最高,或許活到二百多歲,著《道德經》時,已入了戰國時代,這也是可能的事。
    無為之意義
    老子所說的無為,是順其自然、我無容心的意思。當為的就為,當不為的就不為,如果當為的不為,這是有心和自然反抗,這叫做有為,算不得無為。
    老子的「無為」,許多人都誤解了。《老子》一書,是有為,不是無為。他以為要想有為,當從無為下手,所以說「無為則無不為」。他的書,大概每句中,上半句是無為,下半句是有為。例如,「慈故能勇,儉故能廣,不敢為天下先,故能成器長。」要想勇當從慈做起走。要想廣,當從儉做起走。要想成器長,當從不敢為天下先做起走。慈與儉,不敢為天下先,是無為;能勇,能廣,能成器長,即是有為。老子洞明盈虛消長之理,陰陽動靜,互相為根,凡事當從相反方面下手,如作文欲抑先揚,欲揚先抑,寫字欲左先右,欲右先左一般。老子說:「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朴。」我無為,我好靜,我無事,我無欲,我無為;能使民化民正,能使民富民朴,是有為。「弱勝強,柔勝剛。」弱柔是無為,勝強勝剛,是有為。老子書中,這類話很多,都是「無為則無不為」的實證。
    老子所說的無為,是順其自然,我無容心的意思。當為的就為,當不為的就不為,如果當為的不為,這是有心和自然反抗,這叫做有為,算不得無為。王弼注老子,就是這種見解。他注《老子》二十七章說道:「須自然而行,不造不始。」注二十九章說道:「萬物以自然為性,故可因而不可為也,可通而不可執也,物有常性而造為之,故必敗也,物有往來而執之,故必失矣。」可算得了老子的真諦。老子說:「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韓非本作恃,按作輔義較長)。即是《陰符經》所說:「聖人知自然之不可違,因而制之。」(現在的《陰符經》,雖是偽書,但說的道理不錯。)也即是《易經》所說:「裁成天地之體,輔相天地之宜。」曹參為相,日飲醇酒,諸事不為,只可謂之「不輔萬物之自然」,「不裁成天地之道,不輔相天地之宜」,「知自然之不可違,因而不制之」。黃老之道,豈是這樣嗎?老子說:「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判,其微易散,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台,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老子把宇宙事事物物的來龍去脈,看得清清楚楚的,事未發動,或才發動,就把它弄好了。猶如船上掌舵的人,把水路看得十分清楚,只須輕輕地把舵一搬,那船就平平穩穩地下去了,這叫做無為。即是所謂,「善用兵者無赫赫之功」,何嘗是曹參那種辦法呢?文景行黃老,只是得點皮毛,於「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等工作,未免缺乏,所以不無流弊。但政治之修明,已成為三代下第一,黃老之道之大,也可想見了。
VEGASIRIUSVEGA 發表於 2017-3-6 00:15
第七十四章 「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之意義

    老子洞明萬事萬物變化的軌道,有得於心,故老子言道德。孔子見老子后,明白此理,就用以治人,故孔子言仁。孟子繼孔子之後,故言仁必帶一「義」字。荀子繼孟子之後,注重禮學。韓非學於荀卿,知「禮」字不足以範圍人,故專講刑名。
    老子說:「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失」字作「流」字解。道流而為德,德流而為仁,仁流而為義,義流而為禮,道德仁義禮五者,是連貫而下的。天地化生萬物,有一定規律,如道路一般,是之謂道,吾人懂得這個規律,而有得於心,即為德,本著天地生物之道,施之於人即為仁。仁是渾然的,必須制裁之,使之合宜,歸為義。但所謂合宜,只是空空洞洞的幾句話,把合宜之事,製為法式,是為飾文,即為禮。萬一遇著不守禮之徒,為之奈何?於是威之以刑。萬一有悖禮之人,刑罰不能加,又將奈何?於是臨之以兵。我們可續兩句曰:「失禮而後刑,失刑而後兵。」禮流而為刑,刑流而為兵。由道德以至於兵,原是一貫而已。
    老子洞明萬事萬物變化的軌道,有得於心,故老子言道德。孔子見老子后,明白此理,就用以治人,故孔子言仁。孟子繼孔子之後,故言仁必帶一「義」字。荀子繼孟子之後,注重禮學。韓非學於荀卿(荀子),知「禮」字不足以範圍人,故專講刑名。這都是時會所趨,不得不然。世人見道德流為刑名,就歸咎於老子,說申韓之刻薄寡恩,來源於老子。殊不知中間還有道德流為仁義一層,由仁義才流為刑名的。言仁義者無罪,言道德者有罪,我真要為老子叫屈。
    孔子說:「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都是順著次序說的,韓昌黎(韓愈)說:「博愛之謂仁,行而宜之之謂義,由是而之焉之謂道,存乎己無待於外之謂德。」把道德放在仁義之下,就算弄顛倒了。
    老子說:「失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這句話很受世人的痛罵,這也是誤解老子。道流而為德,德流而為仁,仁流而為義,義流而為禮,禮流而為刑,刑流而為兵。這是天然的趨勢,等於人之由小孩而少年,而壯,而老,而死一般。老子說:「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等於說:「失孩而後少,失少而後壯,失壯而後老。」他看見由道德流而為禮,知道繼續下去,就是為刑為兵,故警告人曰:「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等於說:「夫老者少壯之終而死之始也。」這本是自然的現象,說此等話的人,有何罪過?
    要救死只有「復歸於嬰兒」。要救亂只有「復歸於無為」。吾人身體發育最快,要算嬰兒時代,嬰兒無知無欲,隨時都是半睡眠狀態,分之修養家,叫人靜坐,卻用種種方法,無非叫人達到無知無欲,成一種半睡眠狀態罷了。嬰兒的半睡眠狀態,是天然的,修養家的半睡眠狀態,是人工做成的,只要此心常如嬰兒之未孩,也就可以長生久存了。我們知:復歸於嬰兒,可以救死。即知:復歸於無為,可以救亂。
    國家到了非用禮不可的時候,跟著就有不禮之人,非用刑不可,跟著就有刑罰不能加的人,非用兵不可。所以到了用禮之時,亂兆已萌,故曰:「亂之首。」然則為之奈何?老子曰:「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朴。」亂機雖動,用「無為」二字,即可把它鎮壓下去。老子用的方法是:「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朴。」他這個話不是空談,是有實事可以證明。春秋戰國,天下大亂,延至嬴秦,人心險詐,盜賊縱橫,與現在的時局是一樣的。始皇二世,用嚴刑峻罰,其亂愈甚。到了漢初,劉邦的謀臣張良陳平,是講黃老的人,曹參相惠帝用黃老,文景也用黃老,而民風忽然渾樸,儼然三代遺風,這就是實行「鎮之以無名之朴」。人民就居然自化自正,自富自朴了,足知老子所說「復歸於無為」,是治亂的妙法。「復歸於嬰兒」,可以常壯不老;「復歸於無為」,可以常治不亂。
    由道流而為德,為仁,為義,為禮,為刑,為兵,道是本源,兵是末流。老子屢言兵,他連兵都不廢,何至會廢禮?他說:「以道佐人主者,可以兵強天下。」又說:「夫慈以戰則勝。」慈即是仁,他用兵之際,顧及「道」字「仁」字,即是顧及本源之意。用兵顧及「仁」字,才不至窮兵黷武;用刑顧及「仁」字,才能衰矜勿喜;行禮顧及「仁」字,才有深情行乎其間,不至徒事虛文;行仁義顧及道德,才能到熙熙浩浩的盛世,不是相呴(xu)以濕,相濡以沫。我們讀老子一書,當作如是解。老子用兵之際,都顧及本源,即知他無處不顧及本源。
    老子說:「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澹(dan)為主。」他對於兵是這種主張;即知他對於禮的主張,是說:「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不得已而用之,道德為主。」老子明知:「兵之後必有凶年。」到了不得已之時,還是要用兵,即知他明知禮之後,必有兵刑,到了不得已之時,還是要用禮。吾故曰,老子不廢禮。惟其不廢禮,以知禮守禮名於世,所以孔子才去問禮。老子知兵之弊,故善言兵,知禮之弊,故善言禮。
    用刑用兵,只要以道佐之,以慈行之,民風也可復歸於朴。莊子曰:「假道於仁,托宿於義,以游於逍遙之虛……逍遙無為也。」由此知用刑用兵,也是假道於刑,托宿於兵,以達無為之域。我們識得此意,即知老子說「失義而後禮」,「禮仁忠信之薄」,與孔子所說「禮雲禮雲,玉帛云乎哉」同是一意。
    絕聖棄智之作用
    老子是叫人把自己的意思除去,到了無知無欲的境界,才能窺見宇宙自然之理,一切事,當順自然之理而行之,如果不絕聖棄智,本著個人的意見做去,得出來的結果,往往違反自然之理。宋儒即害了此病,並且害得很深。
    老子說:「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又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又說:「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等語很受世人的訾(zi)議,這也未免誤解。老子是叫人把自己的意思除去,到了無知無欲的境界,才能窺見宇宙自然之理,一切事,當順自然之理而行之,如果不絕聖棄智,本著個人的意見做去,得出來的結果,往往違反自然之理。宋儒即害了此病,並且害得很深。例如「婦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一類話,就是害的這個病,洛蜀分黨,也是害的這個病。他們所謂理,完全是他們個人的意見,戴東原(戴震)說:「宋以來儒者,以己之見,硬作為聖賢立言之意……其於天下之事也,以己所謂理,強斷行之。」又曰:「其所謂理者,同於酷吏所謂法,酷吏以法殺人,后儒以理殺人。」東原此語,可謂一針見血,假使宋儒能像老子絕聖棄智,必不會有這種弊病。
    凡人只要能夠洞明自然之理,一切事順天而動,如四時之行,百物之生,不言仁義而仁義自在其中,《莊子》一書,全是發揮此理,蘇子由(蘇轍)解老子說道:「大道之隆也,仁義行於其中,而民不知,大道廢而後仁義見矣。世不知道之足以贍足萬物也,而以智慧加之,於是民始以偽報之矣。六親方和,孰非孝慈,國家方治,孰非忠臣,堯非不孝而獨稱舜,無瞽(gu)瞍(sou)也,伊尹周公非不忠也,而獨稱龍逢比干,無桀紂也,涸澤之魚,相濡以沫,相呴以濕,不如相忘於江湖。」子由這種解釋,深得老子本旨。昌黎(韓愈)說老子小仁義,讀了子由這段文字,仁義烏得不小。嬴秦時代,李斯趙高,挾智術以馭天下,叛者四起,即是「智慧出有大偽」的實證。漢初行黃老之術,民風渾樸,幾於三代,即是「絕巧棄利,盜賊無有」的實證。
    老子絕聖棄智,此心渾渾穆穆,與造化相通,此等造詣極高。孔子心知之,亦曾身體力行之,但只能喻之於心,而不能喻之於口,只可行之於己,而不能責之於人,孔子不言性與天道,非不欲言也,實不能言也,即言之與人亦未必了解也。孔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此等處可見孔老學術,原是一貫。重言「天何言哉」,反覆讚歎,與老子所說「吾不知其誰之子,象帝之先」,「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等言絕肖。蘇子由曰:「夫道不可言,可言皆其似者也,達者因似以識真,而昧者執似以陷於偽。」子由識得此旨,所以明朝李卓吾(李贄)稱之曰:「解老子者眾矣,而子由最高。」
    要窺見造化流行之妙,非此心與宇宙融合不可,正常人自然做不到,我們既然做不到,而做出的事,如果違反了造化流行之理,又是要不得的,這拿來怎樣辦呢?於是孔門傳下一個最簡單最適用的法子,這個法子,即是孔子所說的良知良能,孔門教人,每發一念,就用自己的良心裁判一下,良心以為對的即是善,認為不對的即是惡。惡的念頭,立即除去,善的念頭,就把它存留下,這即是大學上的誠意功夫。這種念頭,與宇宙自然之理是相合的,何以故呢?人是宇宙一分子,我們最初發出之念,並未參有我的私意私見,可說是徑從宇宙本體發出來的,我把這個念頭,加以考察,即與親見宇宙本體無異,把這種念頭推行出來的,就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個法子,豈不簡單極了呢?有了這個法子,我們所做的事,求與自然之理相合,就不困難了,所難者,何者為善念,何者為惡念,不容易分別,於是孔門又傳下一個最簡單的法子,叫人閑居無事的時候,把眼前所見的事,仔細研究一下,何者為善,何者為惡,把它分別清楚,隨著我心每動一念,我自己才能分別善惡,這就是格物致知了。孔門正心誠意,格物致知,本是非常簡單,愚夫愚婦,都做得到,不料宋明諸儒,把它解得玄之又玄。朱子無端補入格致一章,並且說:「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裡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直是禪門的頓悟,豈不與中庸所說「愚夫愚婦,與知與能」相悖嗎?我們把正心誠意,改作「良心裁判」四字,或改作「問心無愧」四字,就任何人都可做到了。
VEGASIRIUSVEGA 發表於 2017-3-6 00:16
第七十五章 盈虛消長之理

    老子之學,純是自處於虛,以盈為大戒,虛是收縮到了極點,盈是發展到了極點,人能以「虛」字為立足點,不動則已,一動則只有發展的,這即是長了。
    老子的學說,是本著盈虛消長立論的,什麼是盈虛消長呢?試作圖說明之:如圖由虛而長,而盈,而消,循環不已,宇宙萬事萬物,都不出道德軌道。以天道言之:春夏秋冬,是循著這個軌道走的。以人事言之:國家之興衰成敗,和通常所謂「貧賤生勤儉,勤儉生富貴,富貴生驕奢,驕奢生淫逸,淫逸又生貧賤」,都是循著這個軌道走的。老子之學,純是自處於虛,以盈為大戒,虛是收縮到了極點,盈是發展到了極點。人能以「虛」字為立足點,不動則已,一動則只有發展的,這即是長了。如果到了「盈」字地位,則「消」字即隨之而來,這是一定不移之理,他書中所謂:「弱勝強,柔勝剛」,「高以下為基」,「功成身退天之道」,「強梁者不得其死」,「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跂(qi)者不立,跨者不行」,「多藏必厚亡」,「高者抑之,下者舉之」,「將欲歙(she)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種種說法,都是本諸這個原則立論。這個原則,人世上一切事都適用,等於瓦特發明蒸汽機,各種工業都適用。
    老子之兵法
    可知老子用兵,是出於自衛,出於不得已,以慈為主。慈有二意:一是恐我的人民為敵人所殺;二是恐敵人的人民為我所殺。所以我不敢為造事之主,如若敵人實在要來攻我,我才起而戰之,即所謂「不敢為主而為客」。
    老子把盈虛消長之理,應用到軍事上,就成了絕妙兵法。試把他言兵的話,匯齊來研究,即知他的妙用了。他說:「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善者果而已。」又曰:「夫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又曰:「以奇用兵。」又曰:「慈故能勇……夫慈以戰則勝,以守則固,天將與之,以慈衛之。」又曰:「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爭。」又曰:「用兵有言,不敢為主而為客,不敢進寸而退尺,禍莫大於輕敵,輕敵幾喪吾寶,故抗兵相加,哀者勝矣。」又曰:「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又曰:「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強則不勝。」可知老子用兵,是出於自衛,出於不得已,以慈為主。慈有二意:一是恐我的人民為敵人所殺;二是恐敵人的人民為我所殺。所以我不敢為造事之主,如若敵人實在要來攻我,我才起而戰之,即所謂「不敢為主而為客」。雖是起而應之,卻不敢輕於開戰,「輕敵幾喪吾寶」。這個「寶」字,就是「我有三寶」的「寶」字,慈為三寶之一,輕於開戰,即是不慈,就算失去一寶了。我既不開戰,而敵人必來攻,我將奈何?老子的法子就是守,故曰:「以守則固。」萬一敵人猛攻,實在守不住了,又將奈何?老子就向後退,寧可退一尺,不可進一寸,萬一退到無可退的地方,敵人還要進攻,如再不開戰,坐視我的軍士,束手待斃,這可謂不慈至極了。到了此刻,是不得已了,也就不得不戰了,從前步步退讓,極力收斂,收斂到了極點,爆發出來,等於炸彈爆裂。這個時候,我的軍士,處處是死路,唯有向敵人衝殺,才是生路,人人悲憤,其鋒不可當,故曰「哀者勝矣」。敵人的軍士,遇著這種拚命死戰的人,向前沖是必死的路,向後轉是生路,有了這種情形,我軍當然勝,故曰「以戰則勝」。敵人的兵,恃強已極,「堅強者死之徒」,他當然敗。這真是極妙兵法,故曰:「以奇用兵。」韓信背水陣,即是應用這個原理。
    孫子把老子所說的原理,推演出來,成書十三篇,就成為千古言兵之祖。孫子曰:「卑而驕之。」又曰:「少則逃之,不若則避之。」又曰:「不可勝者守也。」又曰:「善守者藏於九地之下。」又曰:「投之無所往,死且不北。」又曰:「兵士甚陷則不懼,無所往則固,深入則拘,不得已則斗。」又曰:「投之無所往,請劇之勇也。」又曰:「帥與之期,如登高而去其梯,帥與之深入諸侯之地,而發其機,若驅群羊,驅而往驅而來,莫知所之,聚三軍之眾,投之於險,此將軍之事也。」又曰:「死地吾將示之以不活。」又曰:「投之亡地然後存,陷之死地然後生。」又曰:「始如處女,敵人開戶,后如脫兔,敵不及拒。」凡此種種,我們拿來與老子所說的對照參觀,其方法完全是相同的,都是初時收斂,後來爆發,孫子曰:「將軍之事靜以幽。」「靜」字是老子書上所常用,「幽」字是老子書上「玄」字「杳」(yao)字「冥」字,合併而成的,足知孫子之學,淵源於老子。所異者:老子用兵,以慈為主,出於自衛,出於不得已,被敵人逼迫,不得不戰,戰則必勝;孫子則出於權謀,故意把兵士陷之死地,以激戰勝之功,把老子「以奇用兵」的「奇」字,發揮盡致。開始凡是一種學說,發生出來的支派,都有這種現象,即是把最初之說,引而申之,擴而大之,唯其如此,所以獨成一派。老子的清靜無為,連兵事上都用得著,世間何事用不著。因為老子窺見了宇宙的真理,所以他的學說,無施不可。
    《史記》老莊申韓同傳之原因
    莊子與韓非,同是崇奉老子,一出世,一入世,途徑絕端相反,而皆本之於無為。莊子事事放任,猶可謂之無為,韓非事事干涉,怎麼可謂之無為呢?莊子是順應自然做去,毫不摻加自己的意見,所以謂之無為。韓非是順應自然,制出一個法律,我即依著法律實行,絲毫不出入,也是不參加自己的意見,故韓非之學說歸於無為。
    韓非主道篇曰:「虛靜以待令。」又曰:「明君無為於上。」這虛靜無為四字,是老子根本學說,韓非明明白白提出,足見他淵源所自。其書曰:「若水之流,若船之浮,守自然之道,行無窮之令。」又曰:「不逆天理,不傷情性,不吹毛而求小疵,不洗垢而察難知,不引繩之外,不推繩之內,不急法之外,不緩法之內,守成理,因自然,禍福生於道德,而不出於愛惡。」可見他制定的法律,總是本於自然之理,從天理人情中斟酌而出,並不強人以所難。他說:「明主立可為之賞,設可避之斗,故賢者勸賞,而不肖者少罪。」可見他所懸的賞,只要能夠努力,人人都可獲得,所定的罰,只要能夠注意,人人都可避免,又曰:「明君之行賞也,曖(ai)乎如時雨,百姓利其澤,其行罰也,畏乎若雷霆,神聖不能解也,誠有功則雖疏賤必賞,誠有過則雖嬖(bi)而必誅。」事事順法律而行,無一毫私見。他用法的結果是:「因道全法,君子樂而大奸止,淡然閑靜,因天命,持大體,上下交順,以道為舍。」這是歸於無為而止。
    老子講虛靜,講無為;韓非也是講虛靜,講無為。黃老之術,發展出來,即為申韓,申韓之術,收斂起來,即為黃老。二者原是一貫。史遷(司馬遷)把老莊申韓同列一傳,即是這個道理。後人不知此理,反痛詆史遷,以為韓非與李耳同傳,不倫不類。試思史遷父子,都是深通黃老的人,他論大道則先黃老,難道對於老氏學派,還會談外行話嗎?不過韓非之學,雖是淵源於老子,也是引而申之,擴而大之,獨成一派。老子曰:「我無為而民自化。」韓非曰:「明君無為於上,群臣竦懼乎下。」同是「無為」二字,在老子口中,何等恬適,一出韓非之口,而凜然可畏,惟其如此,所以才獨立成派。
    莊子與韓非,同是崇奉老子,一出世,一入世,途徑絕端相反,而皆本之於無為。莊子事事放任,猶可謂之無為,韓非事事干涉,怎麼可謂之無為呢?莊子是順應自然做去,毫不摻加自己的意見,所以謂之無為。韓非是順應自然,制出一個法律,我即依著法律實行,絲毫不出入,也是不參加自己的意見,故韓非之學說歸於無為,因為他執行法律時,莫得絲毫通融,不像儒家有議親議貴這類辦法,所以就蒙刻薄寡恩之名了。
    韓非說:「故設柙(xia)非所以備鼠也,所以使怯弱能服虎也。」可見他立法是持大體,並不苟細。漢高祖用講黃老的張良為謀臣,入關之初,「除秦苛法,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苛法」是捕鼠之物,把他除去,自是黃老舉動;「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是設柙股虎,用的是申韓手段。我們從此等地方考察,黃老與申韓,有何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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