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幹樺94狂!立委林岱樺提修法「不能養了可以放生」政府應收容?網友怒批:惡搞野保法

 
polly22 發表於 2017-3-8 10:50:03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9 117844
ck2150 發表於 2017-3-9 07:56
為何一直想強調我不是棄養..是放生..,
養不起想放生..就是棄養阿..,到底.
放棄飼養=棄養.
棄養也有負責任和不負責任的兩面作法,應該是要探討不負責任的棄養這部分吧..
這女人的思維表現的不夠明朗..誰想跟他討論火都快上來了..
eddie1 發表於 2017-3-9 08:00
水準真高, 邏輯真清楚, 台灣利委就是讚....
chialu 發表於 2017-3-9 08:26
宗教啊宗教
多少人假汝之名
abctim 發表於 2017-3-9 09:17
可以把那個立委放生嗎? 好嗆喔!!!
阿翰爺 發表於 2017-3-9 09:29
我彷彿可以聽到這禮拜的狂新聞,GOOGLE 小姐的聲音:
"放放放,放我的老天鵝啊!你放生,全民買單。放掉的不是生,是你的腦袋啊!"
=迷幻= 發表於 2017-3-9 09:31
貓狗不能跟人比?
如果是小孩呢!?生了...我就是沒辦法養怎麼辦,我已經養了這個東西養了10年了,我想放生它,我真的沒辦法養它了,那怎麼辦?
forjack 發表於 2017-3-9 09:42
這是個很難解決的問題....
有時養寵物會遇到突然不能養的問題....
搬家...飼主往生....成家立業...工作關係..........
又找不到人想養....那該怎麼辦呢?
畢盡這些突來的狀況不是我們ˊ能預料的....
沒有人可以接手....或許就會冒著被抓的風險帶去公園湖泊放生.....
動物...魚類...鳥類....那些外來物種的侵入.....不就是因為這樣嗎?
如果有個團體能先負責接收..然後再來想辦法解決.....
我想會比放到大自然..造成大量繁殖影響原生物種要來的好吧
放到大自然後可能造成的社會成本會更多......
或許找個單位或是立個單位來接手也不是個不好的方法.....
但要想好其配套措施......例如棄養飼主必須負責部分費用或是鼓勵大家去認養等的方案
一般飼主要帶去放生也是很不捨的....但迫於無奈
不要再說甚麼養了就一定要負責到底這種話了....(不想棄養.但卻真的無法在養)
當家人對動物過敏.....必須選擇時...您選擇了哪一樣呢?
JOHNVKW 發表於 2017-3-9 09:50
放生立委無罪
ymd7473 發表於 2017-3-9 10:20
林務局官員不懂立委問的問題答案在哪
立委說的是配套措施
林務局反而在法規上打轉
林務局死腦筋
林務局官員就像考試不了解題目意思
答案就是政府要有最後的收容機構或是管道
可以提供民眾放生以避免惡意棄養或隨意放生所造成環境破壞
是要求實務上的做法而不是侷限法令的懲罰
這是避免行政跟不上法令
舉例:政府實施垃圾不落地 否則要罰款
那麼政府就要先想到要有巡迴的垃圾車或著是固定的垃圾收集桶
好讓民眾可以不違法
ymd7473 發表於 2017-3-9 10:38
pst 發表於 2017-3-8 20:34
我怎麼覺得她這裡的討論是針對一般人養寵物時會遇到的狀況...

畢竟總是會遇到無法再繼續養下去的狀況,能送 ...

一堆鄉民跟林務局局長一樣
在放生字眼上打轉
你已經比林務局局長還聰明了

題目:如果飼主生病住院出國死亡等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繼續飼養寵物,而且找不到人可以飼養,那他該如何處理?
答案:政府有最後的配套措施。民眾可以將寵物送到政府指定的動物收容站,收容站將提供平台媒介新的飼主。其檢疫收容等相關費用向原飼主索討,至新的飼主為止。新飼主給予適當獎勵以減少棄養或放生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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