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評審讓人驚呆!小四女學生用紙膠帶黏住泡麵 竟得發明獎金牌...網傻眼:後台很硬

 
mhuwei 發表於 2017-4-6 11:42:06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67 280989
modelboy 發表於 2017-4-6 16:05
如果他拿去申請到了專利,我就相信這是發明= =
nowindking 發表於 2017-4-6 16:10
無言99 發表於 2017-4-6 12:46
發明是從沒有到有才是發明,這種組合的不叫做發明,先弄清楚定義再來說吧。 ...


我國智慧財產局發明之定義:依專利法第十九條規定「稱發明者,謂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高度創作」之意旨,可定義發明係利用自然法則所產生的技術思想,表現在物或方法或物的用途上者。


但重點是為何要否定兩個小女生的積極性呢?重要的比賽應當嚴謹,但鼓勵性的比賽有必要如此嗎? 本帖最後由 nowindking 於 2017-4-6 16:38 編輯

G708 發表於 2017-4-6 16:12
我想這兩位小朋友得獎,不是因為最終結果有多了不起,而是整個過程從發現問題、市場調查、實驗、記錄,一直到最後結論。小學四年級,不錯了。
楜椒鹽 發表於 2017-4-6 16:18
泡麵吃太多不好3...........
gn01982203 發表於 2017-4-6 16:28
nowindking 發表於 2017-4-6 12:08
有問題嗎?她們的想法有人去試過研究過嗎?沒有的話,為何不能算是發明?發明有說一定要成品化嗎?概念為何 ...

您有做過任何研發或專利的相關參與嗎?
這頂多是膠帶的應用 跟發明完全沒關
機構研發工程師路過~
我們都說台灣9成的同業根本沒有研發發明過任何東西(以下對各公司省略5000字)
都只是現成的整合或應用而已
至於這個膠帶 恩............不想浪費資源
環保救地球!!! 膠帶至少要做含玉米澱粉可自然分解的 規格至少3年分解吧~

nowindking 發表於 2017-4-6 16:31
gn01982203 發表於 2017-4-6 16:28
您有做過任何研發或專利的相關參與嗎?
這頂多是膠帶的應用 跟發明完全沒關
機構研發工程師路過~

你可以研究看看『用途發明』這項規定
樂天的牛 發表於 2017-4-6 16:31
杯緣子 應該得諾貝爾獎才對
o20030803 發表於 2017-4-6 17:02
如果申請專利成功的話............................
john042051 發表於 2017-4-6 17:05
後臺好in
台灣這種比賽都是有關西的人在得獎的
jc0953489312 發表於 2017-4-6 17:15
這真的算發明嗎?
改良倒是真的...
不過為什麼吃泡麵時不把膜撕掉啊?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mhuwei

LV:7 大臣

追蹤
  • 3107

    主題

  • 3110

    回文

  • 5

    粉絲